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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2026年4月普通话水平测试通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省青岛市2026年4月普通话水平测试通告

一、测试人员范围

凡在我市学习、工作、生活的人员(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需在我省学习、工作、生活 3 个月以上)均可报名。

特别提示以上人员不包含在校大学生。不接受已参加普通话测试且成绩尚未公布的考生、近期已在其他测试站报名且还未参加测试的考生重复报名。未按报名要求、不符合报名范围导致无法考试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

二、测试报名流程

测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具体时间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3月16日9:00-3月19日16:00

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及修改信息。

2.登录方式:考生登录青岛市教育局网站招生考试栏目进入“便民服务系统—社会化考试管理平台—青岛市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入口”(https://bmfw.qdzsks.net/shhksglpt.html)进行报名。

3.报名程序: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进行网上报名按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严格按照要求上传个人照片,邮寄地址务必详细准确有效,报名成功后不支持修改;核实报名信息完整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提交报名信息。

考生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因考生填报信息有误影响测试及发证,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照片要求:必须为白色背景,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证件照,使用生活照无效;应清晰显示考生头部和肩膀上部,不得佩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相片为JPG/JPEG格式,分辨率为390×567像素(宽*高),不大于1M。相片电子版文件以“考生身份证号”命名。

(二)网上审核

3月17日9:00-3月20日16:00,对考生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审核,请考生及时关注在线报名系统审核结果。

(三)网上缴费

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于3月23日24:00前登录在线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测试费50元/人次,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缴费者,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逾期不再补办。

三、测试有关安排

(一)打印准考证

4月13日至4月19日打印准考证,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考生须知”,按照要求做好考试准备。

(二)测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于4月18日、19日集中组织实施。具体测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考生须按照本人《准考证》规定的报到时间,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到相应考点报到,严格遵守测试要求及测试纪律。

(三)测试方式

青岛市普通话水平测试采用国家普通话水平智能测试系统,以大机房机测方式进行。通过测试应试人的普通话规范程度和熟练程度,认定其普通话水平等级。

题型含读单音节字词(分值10分,限时3.5分钟)、读多音节字词(分值20分,限时2.5分钟)、朗读短文(分值30分,限时4分钟)、命题说话(分值40分,限时3分钟)。

自202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普通话水平测试新版纲要,详细解读考生可关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https://www.cltt.org/

(四)测试流程

1.报到。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报到时间准时到考点报到。

2.候测。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候测室,进行身份信息验证、照片采集及系统抽签等。

3.测试。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测试室,到本人所抽取号码对应机位参加测试。

4.离场。考生测试完毕,等待本场次考生全部测试结束后,统一离开考场。

四、成绩公布

测试成绩由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公布,考生可于2026年6月下旬直接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查分验证”(https://www.cltt.org/#/scoreQuery/)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测试成绩有异议,一级乙等及以下的,可在测试成绩发布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原测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测试机构在接到申请后 15 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五、证书发放

(一)等级证书

测试合格(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可获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证书全国通用、长期有效。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若遗失不予补发,考生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moe.gjzwfw.gov.cn/)查询本人证书信息,查询结果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发放方式

1.通过国家系统申请直邮。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已开通“证书直邮”服务,考生可在测试完成至成绩发布后48小时之内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在系统首页“证书邮寄”栏填完成个人相关信息的填写,支付快递邮费,完成直邮申请。

2.测试站邮寄发放。未申请直邮的考生证书由国家语委下发至各测试站。青岛市招生考试院在收到证书后将统一采取快递邮寄方式,邮寄信息以考生报名填报的通讯地址为准,运费无须考生承担。发放通告将于2026年8月底前通过青岛市教育局网站招生考试栏目(http://edu.qingdao.gov.cn/zsksy/)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六、考试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考生在测试期间作弊或者实施其他严重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取消当次测试资格或测试成绩,并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视情况通报应试人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

不组织与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关培训,不指定相关教材。不委托任何机构代理报名或组织考试。

青岛市招生考试院社会考试处咨询电话:0532-85786295。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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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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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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