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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永康市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省永康市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康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8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条件

(一)招聘计划

岗位

语文

数学

英语

科学

社会

信息

美术

心理

音乐

体育

中学

29

32

28

22

24

5

4

2

4

4

小学

21

9

/

3

/

(二)招聘条件

1.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能胜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

2.年龄要求:限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户籍要求:须具有浙江省户籍,以2026年3月23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4.学历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位的,可报考中学、小学相应岗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但未取得相应学位的,仅限永康生源或永康户籍人员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科学岗位。(永康生源指高考录取时考生户籍所在地为永康)

5.教师资格要求:除普通高校2026届师范专业毕业生外,考生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教师资格。未申领教师资格证者需提供相应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及与申领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教师资格种类要求不得低于报考岗位所属学段,中学小学合并设岗的岗位小学教师资格也可报考。

教师资格任教学科要求如下:原则上要求与任教学科一致,外语教师资格证也可报考英语岗位,物理、化学、生物、自然教师资格证也可报考科学岗位,历史、政治、思想政治、思想品德、地理教师资格证也可报考社会岗位,计算机、信息技术教师资格证也可报考信息岗位。

6.其他要求

(1)2026届毕业生学历和学位证书均应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

(2)其他证书均需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且报名时仍处于有效期内,其中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的,至下一轮教师资格认定时该合格证明须处于有效期内。

(3)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6届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曾被有关部门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近三年内因违规带生等师德师风问题受到查处的人员;永康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其他经认定不宜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6年3月23日8:30起至2026年3月27日17:00止,逾期报名无效。

2.报名方式:下载“钉钉”app,用钉钉扫描左侧二维码加入组织(须实人认证),加入组织后扫描右侧二维码填写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表入口于2026年3月23日8:30正式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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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审核: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允许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对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的人员不得入围面试。

经资格初审,若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该岗位将按比例核减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除资格审查不通过或岗位取消的人员可限时改报外,其余报名人员一经报名不得改报。

资格审核相关材料:普通高校2026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教师资格证);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教师资格证);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截至报名时合同期未满的社会人员还应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

资格初审主要审核报名表填写的内容(要求如实填报),资格复审为线下现场审核(一般放在笔试结束后),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围面试资格。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审核不通过。

4.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需缴纳考务费50元。缴费方式及缴费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报名无效,不得参加笔试。报名缴费成功后原则上不予退费。

(二)考试

报考人员必须参加由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联合组织的业务考试。考试形式分笔试、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小学学科专业知识参照中学(初中)学科进行考试,中小学合并设置的学科教育基础知识参照中学(初中)学科进行考试。具体考试办法另行通知。

笔试合格分:设置笔试合格分,根据实际参加考试并取得有效分数的人数与成绩,计算出各岗位的平均分。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以60分为笔试合格分;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以平均分为笔试合格分。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

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招聘计划数在25人及以上的,按1: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在15人-24人之间的,按1: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在4人-14人之间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计划数在3人及以下的,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遇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具体面试办法另行通知。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如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笔试成绩再相同,则以加试形式进行区分,加试办法另行通知。

(三)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上述办法中未有明确规定的则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修订意见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考察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因怀孕不能参加全程体检的,顺延(限延一次)到下一期教师招聘时一并进行体检、考察。

(五)选岗

选岗时根据考取的类别和学科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进行岗位选择。同类岗位综合成绩排名相同,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采用同分教师现场抽签方式确定选择学校岗位的先后顺序。

多学段合并招聘的岗位选岗时,拟聘用人员若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须优先保障高学段岗位。

(六)聘用

1.拟聘用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进行公示。因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实不具备聘用条件的、经档案审核有不宜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拟聘用的2026届毕业生至2026年7月31日止未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满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聘用人员延期转正;在聘用后一年内(截止2027年9月1日)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间,因违法违纪应当给予降低岗位等级以上处分的,予以解聘。

3.聘用前须将户口迁移至工作单位集体户口,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4.所有聘用人员需与聘用单位签订不少于6年的服务期限合同,在服务期内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调离或参加其他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

三、其他事项

1.涉及到人员数量确定时,按四舍五入进行计算。

2.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现为永康原公参民学校民转公政策性保障的人员允许报名。

3.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如报名情况,资格审查情况,准考证领取,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拟聘用名单等)均在以下网址公告,请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579-86468265。

永康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s://www.yk.gov.cn/)

4.所有报考人员在聘用前保持电话号码不变,24小时电话通畅。

5.对考试期间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省有关规定进行认定与处理。

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在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6.永康市人力社保及教育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组织招聘部门无关。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康市教育局进行解释。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康市教育局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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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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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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