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本年度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限全日制2026届应届毕业生、有本科学历的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和有专科学历的专升本学生)在郫都区的中国公民,可在郫都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高新区西区在郫都区申请认定,要求与郫都区户籍申请人相同(高新区其他区域请查看成都市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西华大学在金牛区认定);
(三)驻郫都区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四)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种类
向本机构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教育教学能力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各认定机构指定或认可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准入查询
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七)无犯罪记录核查
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四川省教育厅联系出具。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
第一批次:2026年3月27日08:00—5月6日18:00
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人员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以已毕业学历申请认定)。
第二批次:时间及相关要求将于第二批次认定开始前发布于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申报网址
申请人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官网,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入报名。
3.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应按要求在线签署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
(二)体格检查:时间、地点公布在“郫都区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QQ群”(群号:593510240,请申请人主动加入)文件中“申请人须知”。
(三)现场确认:
1.社会人员现场确认要求:
(1)时间地点:5月11日—5月12日 9:00-11:30,13:00-17:00 ,申请人携带认定材料到郫都区教育局进行现场资料确认,具体地点见QQ群“申请人须知”。
(2)材料要求:
①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供)。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醒:
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③《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封面右上角请标注报名号),体检报告有效期为半年;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⑤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报名号);
⑥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与在读专升本学生,提交学校或学院开具的在读证明。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或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川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特别提醒:
在读全日制研究生网上报名时请填写本科学历及本科毕业学校,在读专升本学生网上报名时请填写专科学历及专科毕业学校。
2.全日制2026届高校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要求:
(1)现场确认方式:
全日制2026届高校应届毕业生由学校于5月11日前统一上报材料进行认定,请申请人主动联系学校,并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将申请材料上交学校(各高校咨询电话见QQ群“申请人须知”)。
(2)材料要求:
①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学校审原件后退还学生,不用提交;
②学生证原件。学校审核后退还学生,不用提交;
③《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封面右上角标注报名号),体检报告有效期为半年;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若不能验证的由学校审核原件,交复印件;
⑤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上姓名、报名号)。
(四)资格复核:准入查询、犯罪记录核查、资料复核等。
(五)证书发放:时间、地点公布在QQ群“申请人须知”。
五、其它事项
(一)网报完成后,请及时加入 “郫都区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QQ群”(群号:593510240),入群后请及时修改本人群昵称为“报名号+姓名”。此群作为本次教师资格认定通知及信息交流平台,请务必加入,并及时查阅群内信息。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根据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五)咨询电话:郫都区教育局人事科 028-87931823。
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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