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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省、市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现将我区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认定范围:受理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认定对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名山区的中国公民;驻名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教育教学能力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初中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到指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准入查询

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七)无犯罪记录核查

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四川省教育厅联系出具。

三、认定流程

2026年名山区教师资格认定采取全程网办,线上确认,本人不再到现场提交相关材料(特殊情况除外)。

(一)体检

因认定方式为全程网办,在网上报名时需要上传体检报告,建议申请人自行先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取得体检报告后再进行报名。

1.名山区教资体检指定医院为雅安市名山区人民医院(体检科联系电话:0835-3224566)。申请人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及1张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与网上报名相同的照片)去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建议上午10点前空腹到医院,《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1,2,由医院提供)。医院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负责每项体检的医生要在各小项目“医生签字”栏签字,各项目检查完成后,医院在综合各科室检查结果、全面检查无误后在“体检结论”栏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加盖医院公章。如出现未按照体检标准和内容体检、体检未下结论、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未粘贴照片、未在照片处加盖医院公章等情况,网上确认时一律不予受理。体检表(PDF文件格式)需在网上报名时上传至指定位置,纸质体检表由本人保存。

2.特别提示:根据《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函〔2026〕57号)规定,新体检办法自2026年4月20日起施行。因此2026年4月20日前报名的申请人员,执行原体检标准,使用附件1体检表;2026年4月20日及以后报名的申请人员,执行新体检标准,使用附件2体检表。

因医院体检结论有可能会延迟几天取得,请合理安排时间尽早完成体检,避免因网络报名时不能提供体检报告而无法进行认定。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3月27日08:00至5月6日18:00,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人员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请以已毕业学历申请认定)。

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1日08:00至6月18日18:00,符合申请条件的2026届高校免试认定考核合格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网报人员。

2.报名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或四川政务网注册个人账号,完善个人信息,并在规定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

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搜索“教师资格认定”选择“办事指南”,选择“在线申请”)

3.填写认定信息

(1)上传标准照。在填写认定信息时,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体检表粘贴照片一致),严格按报名系统要求格式上传,确保显示正常、清晰。此照片用于后期办理证书使用,请注意仪容整洁、着装得体。

(2)签署《个人承诺书》。申请人按照网页“操作步骤”的说明完成签名。如实在线填写《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

提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在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承诺。若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认定机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上传网办材料补充说明

所有材料均需上传原件的高清扫描件,若材料歪斜变形或模糊不清均不符合要求,需要重新上传。

(1)身份证明材料。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户籍证明或居住地证明材料。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上传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户主页和本人页);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上传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上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或港澳居民上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上传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名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上传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

(3)学历学籍证明材料。上传学历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系统未核验通过的,大陆高校学历还应同时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网上无法核验,须上传原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上传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读证明。
    特别提示:建议申请人提前登录学信网进行学历验证,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4)普通话证明材料。应上传与申报教师资格层次相符的等级证书;认定系统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未比对核验通过的上传原件;

(5)体检材料。《体检表》需要完整上传,将各页材料扫描成一份PDF,清晰,不可漏页。(注意:每个小项都要有医生签名、体检结论为合格,粘贴的照片和体检结论栏都要加盖医院公章)

(6)其他材料。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三)网上确认

本次认定工作采用线上确认的方式,不用现场提交材料(特殊情况除外)。

1.网上确认时间

第一批次:3月30日9:00至5月9日18:00

第二批次:6月9日9:00至6月25日18:00

2.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完成网上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网上做出是否认定通过的结论,请申请人注意查阅,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证书的领取时间另行通知,为了避免证书邮寄丢失的风险,本次不采用邮寄方式。

特别提示:应届毕业生在申请认定时未取得毕业证的,请在领取证书时提交核验毕业证原件和学历注册备案表。认定报名信息中,“是否在校生”选择了“在读应届毕业生”的申请人,认定申报过程中以学籍信息通过教师资格认定,需在认定通过且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后及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补充学历操作(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补充学历审核通过后即可查询本人本次教师资格证书。

四、其他事项

(一)请务必牢记自己的网报号、登录密码;认真核对网上报名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等信息,以便联系;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申报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须按要求上传照片,应与《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上粘贴照片相同;

(五)根据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六)温馨提示:教资认定除体检自费外,不会收取任何费用,请不要通过不明链接、二维码缴费。

(七)临时QQ工作群。申请人员请实名加入临时工作群,群号:1005487383,务必填写备注名为“学科+姓名”,否则不能入群。其他未尽事宜详见QQ群中发布的通知公告,请及时查阅,以免错过工作安排。

(八)咨询电话:0835-3236760  0835-3236761  0835-3236762

附件:1.《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26年4月20日前报名的申请人员使用)

2.《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2026年4月20日及以后报名的申请人员使用)

雅安市名山区教育局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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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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