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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果洛州玛沁县教育系统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青海省果洛州玛沁县教育系统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教师公告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进优秀教育人才,为全县教育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促进玛沁县教育水平不断提高。根据各学校人员配置及工作实际需要,面向青海省公开招聘临聘教师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需求

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果洛州玛沁县教育系统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青海省户籍(2026年6月1日前落户),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高校毕业生等;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吃苦耐劳精神,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3.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重大疾病,体型端庄,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9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适应在高原工作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有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条件

1.数学、语文、英语岗位须取得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岗位须取得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国外高校相应学历的须经教育部认证。报考学历取得时间为2026年8月1日前。

2.所学专业须与任教科目一致或相近。

3.持有与工作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除学前教育外,其他岗位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在低学段从教)。

4.普通话等级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国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及有不良征信记录的。

5.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违法违纪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参加非法组织和邪教组织。

8.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9.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予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加分政策及要求

1.玛沁县县域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临聘人员(含政府雇员),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按以下标准在笔试成绩中加分:

(1)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的,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2)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2.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报名期间(2026年4月30日09:00时至5月6日17:00时)将加分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jiafenziliao@163.com(压缩包格式:玛沁教育+姓名+报考岗位)进行确认加分,逾期提交则视为放弃,不享受加分政策。

加分上传资料清单如下:

①由所在单位开具的工作岗位证明;

青海人社通app下载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

③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3.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名单将在点汇川考试服务中心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3天。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线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及相关事项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和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9:00至5月6日24:00

2.审核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9:00至5月7日18:00

3.缴费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9:00至5月7日24:00

4.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需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报考人员需用电脑端登录http://qhdhc.pzhl.net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

5.报考人员须按要求上传以下资料:

①个人近期免冠小二寸蓝底彩照;

②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③户口本原件扫描件(首页及本人页);

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若有)原件扫描件;

⑤《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下载);

⑥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登记证书等原件扫描件;

⑦其他个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材料。

6.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审查。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7.考试服务费: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200元/人考试服务费(网上缴费)。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开考比例

报名截止后,核定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的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经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招聘岗位计划数或开考比例。

(三)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内容主要为学科领域(岗位)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等。笔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保留2位小数。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视为放弃。

3.准考证下载打印:报考人员登录http://qhdhc.pzhl.net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4.报考人员必须在准考证规定的地点和时间,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考试地点候考。材料不全、证件与本人不符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5.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点汇川考试服务中心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以笔试总成绩排名为依据,按照各岗位需求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遇资格复审不合格时,空缺岗位按笔试总成绩排名递补一次。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为放弃。

3.资格复审内容:招聘单位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点汇川考试服务中心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五)面试

1.面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采取试讲等方式进行。面试备课30分钟,面试15分钟,面试分值为 100 分,保留2位小数。

2.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面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视为放弃;

4.准考证下载打印:报考人员登录http://qhdhc.pzhl.net自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5.报考人员必须在准考证规定的地点和时间,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考试地点候考。材料不全、证件与本人不符的报考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六)总成绩

1.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照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保留两位小数。单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报考人员,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在笔试、面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优先招聘有工作经验的,再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再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3.报考人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名单将在点汇川考试服务中心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七)体检、政审

1.体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要求参加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前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逾期未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者,经本人申请,可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医院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政审:通过体检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社区、派出所填写《果洛州玛沁县教育系统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教师政审表》并加盖公章。逾期未参加政审的报考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3.体检、政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公告。

(八)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点汇川考试服务中心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确定聘用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依法统一办理入职聘用手续,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

2.试用期: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或发现隐瞒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解聘后与用人单位无任何关系;

3.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新招聘人员的具体工作岗位进行统筹调剂,招聘人员须服从分配;

4.拟聘用或工作期间发现聘用人员在招聘或入职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解聘后与用人单位无任何关系;

5.聘用人员聘用期内,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每年一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6.根据用人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岗位编制减少或取消的,该岗位聘用人员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解聘后与用人单位无任何关系;

7.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岗位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薪酬待遇

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

五、需说明的事项

1.报考人员参加报名、考试、资格审查及办理入职的往返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2.报考人员请认真、仔细阅读本次招聘公告,在认可上述公告所有招聘条件、考试要求后,采取自愿原则报名、缴费,一经报名、缴费成功,概不退费。

3.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报考事项,如出现报考失误、与其他考试时间冲突、报名过程中因联系方式留错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

5.所有与考试相关信息均在点汇川考试服务中心公众号进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如有其他任何第三方媒体、平台或个人散布关于此次招聘的言论均为不实信息,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6.本次招聘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及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或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QQ群和微信群,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本次招聘面试阶段,报考人员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普通话),否则不计成绩。

8.未尽事宜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联系咨询单位。

六、联系方式

1.报名单位:青海点汇川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0971-6514453

报名网址(PC端)http://qhdhc.pzhl.net

2.用人单位:玛沁县教育局

电话:18897259222

    七、附件

果洛州玛沁县教育系统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玛沁县教育局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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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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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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