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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澄迈县2026年中小学校教师校园招聘公告(长沙站)-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省澄迈县2026年中小学校教师校园招聘公告(长沙站)

澄迈县位于海南岛西北部,毗邻省会海口市,距离海口美兰国际机场50公里,环岛高速、西环高铁、粤海铁路穿境。澄迈县是世界长寿之乡、世界富硒福地、中国绿色名县。澄迈县经济发展态势良好,综合实力位列全国百强县。产业上,老城科技新城、海南生态软件园、油气勘探服务基地为核心,热带高效农业(富硒地瓜等)与文旅康养协同发展。为进一步加强澄迈县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我县教育发展水平,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赴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招聘中小学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海南省澄迈县2026年中小学校教师校园招聘公告(长沙站)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5年5月16日(含)之后出生);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及2024年、2025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

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6.具有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学科须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其他学科须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

7.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

8.具有相应学科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须提交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高等学校颁发的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文秘、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澄迈县人民政府官网。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2026年5月16日上午8:30至12:00,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东方红校区国基广场葵园楼321

3.注意事项:考生报名时只报考学段学科岗位,不报考到具体学校。报考人员要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如聘用后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各类教师招聘考试。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1.《2026年澄迈县中小学校教师校园招聘报名表(长沙站)》(附件1,手写签名)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或所在学院出具的毕业证明,须加盖院系或教务处公章)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师资格证书(2026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的,需提交《个人承诺书》附件2,手写签名)原件及复印件1份;择业期考生需要提供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普通话等级证书(2026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的,需提交《个人承诺书》附件2,手写签名)原件及复印件1份;择业期考生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本人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

7.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范围:全国或全国法院,截图内容包含姓名、身份证号、查询结果);

8.个人承诺书(附件2,手写签名);

9.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附件3,手写签名);

10.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尚未毕业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三)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报考人员需现场提交上述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将个人信息录入报名系统。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进入笔试环节。

(四)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笔试考场。时间根据当日工作情况当天内通知。

(五)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合格分数不低于试卷卷面总分50%,考生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方能入围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时间将在澄迈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笔试地点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东方红校区内。笔试不指定参考资料。

(六)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学段学科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七)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微格教学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八)择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如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在同等条件时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人选和择岗顺序:1.笔试成绩高者优先;2.高学历者优先。若以上两项顺序仍出现并列的情况则由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研究决定选择方式。根据招聘岗位情况,按照综合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择岗的人选,各学段学科人员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现场自主选定岗位学校。

(九)体检。根据择岗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海南省国家公务员体检实施细则》执行。体检的医院须是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7天内申请复查,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可按该学段学科报考人员(未进入择岗人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没有递补人员则该职位将相应减少计划招聘职数或取消。

(十)实地考察。由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证书、证明文件的齐备情况以及是否有违法违纪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间另行通知。未能按时提供考核材料、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可根据实际需要按该学段学科报考人员(未进入择岗人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择岗情况、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提出招聘职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澄迈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十二)聘用和办理入编手续。在公示期间,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应予核准。经核准及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的,可办理相对应的聘用和入编手续。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的,后果自负。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入编后服务期限最低为5年(含试用期),在最低工作期限内,必须在澄迈县教育系统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调离澄迈教育系统。

  (十三)相关待遇。聘用人员纳入我县事业人员管理,享受我县事业单位现行教师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符合《澄迈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细则(修订)》条件的,可享受相应待遇,包括凡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高层次人才,即具有学历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发给岗位津贴1000元/月(自引进之日起连续发放5年);一次性提供安家补贴3万元;在澄迈县域内购房一次性提供购房补贴10万元。已享受《澄迈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细则(修订)》将不再重复享受我县其他引进人才政策中的安家费、岗位津贴和住房补贴。

四、纪律监督

(一)在招考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监督举报电话:0898—67620580

附件1:2026年澄迈县中小学校教师校园招聘报名表(长沙站)

附件2:个人承诺书

附件3: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澄迈县教育局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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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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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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