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下属学校2026年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下属学校2026年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2名,事业编制会计1名,合同制教师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的基本条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能适应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4.浙江省内户籍或省内生源地(高考时户籍地为生源地)。

5.要求1987年5月22日(含)以后出生,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教师职称的人员要求为1985年5月22日(含)以后出生。

6.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相符;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专业需相近或相符。

7.初中岗位要求具有初中及以上对应学科教师资格;高中岗位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对应学科教师资格;中职岗位要求具有中职对应学科教师资格;会计岗位要求具有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此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请报名的考生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报考。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6年5月22日9时5月28日16时。

网址: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招聘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2.资格初审

时间:2026年5月22日9时5月28日17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以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改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6年5月22日9时5月28日16时)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

时间:2026年5月22日9时5月28日18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可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办理网上缴费,缴纳考试费5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到3倍及以上的,进入笔试环节。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公费师范生岗位将根据实际需求确定是否开考,其他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报名费。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6年6月3日9时6月6日9时。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

(二)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笔试时间:2026年6月7日上午9时11时。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其中教育基础知识分值50分,学科专业知识分值50分;会计岗位笔试内容为会计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音体美岗位笔试主要考察岗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低于5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说明详见浙江教育考试院(网址:www.zjzs.net)发布的《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说明》。

2.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详见入围面试公告。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提交《就业协议书》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其他所需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时未申领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国家教师资格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的须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的须二级乙等及以上);编内人员报考,资格复审需出具原工作单位同意参加应聘考试的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本科所学专业报考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公费师范生岗位的考生需提供与浙江省教育厅签订的《公费师范生协议》;

证件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聘机关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学科编制教师和合同制教师招聘计划总数在5人及以下的,按1:3确定面试人数;同学科编制教师和合同制教师招聘计划总数在6人及以上的,按1:2确定面试人数。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遇末位分数相同则同时参加面试。

同学科多岗位考生入围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先按照该岗位事业编制招聘数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再按照合同制招聘数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同一学科(不区分岗位)入围面试人员,一同参加面试。如初中语文学科,有初中语文1、初中语文2两个岗位,招聘事业编制6人合同制5人共计11人,则入面人数为22人。先从报考初中语文1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入围面试4人,从报考初中语文2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入围面试8人,再按照合同制招聘数,从初中语文学科(不区分岗位)余下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10人一同进入面试。

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模拟上课(无学生状态下授课,俗称无生试讲),备课60分钟,模拟上课12分钟,主要考核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中小学体育岗位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专业技能测试,其中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专业技能水平和教学基本功,内容规则另行通知。

面试计分:面试满分为100分。有专业技能测试的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总成绩的50%。

会计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详见入围面试公告。面试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若笔试和面试的两项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同学科多岗位人员总成绩排序确定。按照先事业编制教师,再合同制教师的顺序,事业编制录取按岗位排序,合同制教师录取按学科排序原则进行。如初中语文学科,有初中语文1、初中语文2两个岗位,先按所有报考初中语文1岗位入围面试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入围签约初中语文1岗位事业编制教师2人、报考初中语文2岗位入围面试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入围签约初中语文2岗位事业编制教师4人,再按照合同制招聘数,从初中语文学科(不区分岗位)余下参加面试考生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签约合同制教师5人。

(三)体检

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当年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有特殊行业要求的部分体检项目,其标准如严于上述规定的,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递补合同制教师的在同学科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

(四)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政审考察对象,政审考察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递补合同制教师的在同学科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体检、考察。

(五)入职

1.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有问题但查实后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有问题反映并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2.拟聘对象由婺城区教育局组织选岗。事业编制教师同一岗位招聘2人及以上,并在不同单位的,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岗位。合同制教师,根据下属学校学科教师需求情况统一安排岗位,同一学科招聘2人及以上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岗位。

3.有工作单位的必须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未在2026年9月1日前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后请适时到婺城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查询相关的考试成绩、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有关信息,各事项不再另行通知。如果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或地址等资料有变化,请及时与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79-82319872),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2.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户口迁入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26年5月22日(含),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6年7月31日(含)。

3.非202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统一截止到2026年5月22日(含);属于202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应届专升本人员、研究生)的,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含)前。

4.考生的所学专业或专业大类参考教育部《2018年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指导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版)进行审核。人文教育专业师范类毕业生可在文科中选报,教育学专业师范类毕业生可在初中社会、语文中选报。

5.事业编制教师一律实行聘用制,一经聘用后,在婺城区事业单位服务年限原则上不得少于5年,在服务期内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调离或参加其他事业单位的选调考试。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对象。

(1)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以及本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2)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的学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研究生(非2026应届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6年5月22日未满影响期的。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5)被有关机构认定在各级各部门人事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尚在人事考试禁考期限内的。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8.合同制教师的合同签订、续签、变更、解除、终止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行;合同制教师的考核、薪酬等其他事项按照《婺城区中小学合同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解释。咨询电话:0579-82319872(教育局)

附表:2026年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下属学校招聘计划.xls

金华市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

2026年5月19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