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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潜江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省潜江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部署,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提升基础教育办学质量,助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初高中教师9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方式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潜江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方式

1.仅面向六所教育部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26届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的岗位(岗位代码:260103、260110),免笔试,采取面试方式招聘。

2.其他岗位采取“笔试+面试”方式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有较好的表达能力,适应学校工作需要;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读的非2026届毕业生;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有暴力伤害、虐待、涉毒、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惩戒的;

9.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10.潜江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教师;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2.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其他条件

1.“报考岗位所需专业”根据教育部颁布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进行设置,具体界定由潜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2.《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要求为“38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2026届毕业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时间截止到2026年7月31日,博士研究生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2026年12月31日。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截止日期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应聘人员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视为自动放弃。

4.持有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岗位表》。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详见文末相关网站)填写信息、上传以下资料的扫描件进行线上报名:

1.本人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5.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潜江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报考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二)时间安排

1.报名:2026年5月19日9:00至5月25日17:30,每人限报1个岗位。5月25日17:30后,所有人员均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岗位,请应聘人员尽早报名,以免报名截止后因资格初审不通过而错失考试机会。

2.网上资格初审:2026年5月19日9:00至5月26日9:00,期间应聘人员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2026年5月19日9:00至5月26日16:3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缴纳50元笔试报名费(免笔试岗位无需缴费),确认报名完成。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提交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认定其报名无效,终止其聘用程序;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编造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2026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等证明材料。

3.2026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且符合其他应聘条件的可以应聘,但需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4.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较高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

(四)开考比例

1.为实现竞争择优,笔试设定开考比例,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比例开考,报名缴费确认结束后,对未达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教育局提出保留、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的申请,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公示。其中,报考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不再进入招聘后续环节,退还已缴费用。

2.免笔试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所有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考试

(一)笔试

1.准考证打印:已确认报名人员于2026年5月28日9:00至5月31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网址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中遇到问题请与潜江市教育局人事科(0728-6241651、0728-6230465)联系解决。

2.笔试时间:2026年5月31日(星期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

3.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笔试为闭卷考试,包含客观题和主观题,内容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英语、计算机和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等方面。

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将通过潜江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该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阅卷采用客观题机器评卷和主观题网络评卷,没有人工登分、加分过程,除零分、缺考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应聘人员查分申请。

(二)面试前资格复审

1.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根据岗位笔试折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免笔试的岗位,所有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资格复审入围人选。

2.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前在潜江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资格复审公告,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相关事宜以资格复审公告为准。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缴纳50元面试费。

3.资格复审结束后,对未达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教育局提出保留、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申请,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公示。

(三)面试

1.面试公告在潜江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进行发布,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问答”的方式,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教学技能、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

3.面试公告发布后,因应聘人员弃权等因素造成招聘岗位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不再递补,正常开考。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总成绩

(一)成绩发布

考试总成绩在潜江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弃权的应聘人员,不再计算总成绩。

(二)成绩计算

1.笔试+面试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3位)。

2.免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三)同分处理

1.笔试+面试岗位:若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第二次面试,按第二次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免笔试的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进行第二次面试,按照第二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六、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在潜江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体检通知。

(一)体检工作由潜江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潜江市人社局监督指导,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等规定执行。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潜江市教育局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潜江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被考察对象要积极配合。对进入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再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

(三)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市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考试成绩等情况,提出递补意见,函告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可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完成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七、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由潜江市教育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潜江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二)聘用

1.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首个聘期不少于三年,试用期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考核结论存入个人档案。

2.被聘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20日内无正当理由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被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最低三年服务期。服务期未满的,离职需经批准,并将处理意见放入个人档案。

八、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招聘工作由潜江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市人社局全程监督。

九、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或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潜江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联系方式:0728-6241651、0728-6230465),以免错失机会。

(二)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潜江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相关网站:

报名入口:http://jb.qjjy.org.cn/TherManage/TherZc/TherZcSb

(2026年5月19日9:00报名系统正式开通)

潜江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s://www.hbqj.gov.cn/sjyj/xwzx/gsgg/

潜江市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s://www.hbqj.gov.cn/srlzyhshbzj/xwzx/gsgg/

本公告由潜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潜江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潜江市教育局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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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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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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