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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26年特岗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西省2026年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现将2026年全省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6年,我省共招聘特岗教师140名,其中中央特岗计划91名,省特岗计划49名。

一、招聘条件及对象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2.年龄不超过33周岁(199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按照《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4部门印发<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退役军人年龄放宽到40周岁。

3.一般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省特岗计划小学阶段可适当招聘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

4.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毕业生和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已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参加上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并网报成功的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也可报考,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报名时填写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编号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编号。

(1)应聘初中教师特设岗位必须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应聘小学教师特设岗位必须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专科学历。

(3)应聘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应聘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段学科教师资格证可向下融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小学全部岗位,物理、化学、生物教师资格证书可报科学岗位。

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也应符合上述要求。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按照《山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体检考察合格。

6.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办理正式退役手续且安置地在我省的优秀退役军人、在我省注册并已办理退役手续的优秀退役运动员,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报考专项招聘岗位。

二、招聘程序

全省特岗教师招聘全程通过“山西省特岗教师招聘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网址:https://tg.sxsjyggfw.cn:8088),完成相关工作。

(一)查询岗位信息

具体岗位信息详见管理平台。

1.设置面向在我省安置的优秀退役军人和在我省注册并办理退役手续的优秀退役运动员专项招聘岗位。专项招聘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无人报考被取消的,将相关岗位转入相应的一般性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实施特岗计划的县(市、区),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可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面向本县户籍人员或生源招聘,具体数量由设岗县确定。

(二)网上报名及查询

1.提交报名申请。应聘人员于6月12日9:00—6月16日18:00期间登录管理平台,提交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报名登记表》。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于6月13日—6月18日期间,登录管理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于7月2日—4日期间,登录管理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各设岗县资格初审工作结束后,应聘人员所报特设岗位及个人信息不得更改。应聘人员报名、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个人照片必须是同一底版的近期免冠彩照(红底或蓝底)且符合网上报名所提示的规格和要求。

(2)在岗特岗教师不得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两年内不得报考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参加上一年度特岗教师招聘考试,资格审查通过无故不参加笔试的;笔试通过无故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被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无故不参加体检的;参加了特岗教师招聘的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已经通知签订《特岗教师服务协议书》,却无故不签的;签订了《特岗教师服务协议书》,却无故不到岗的;派遣到岗后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

2026年报名且通过资格初审但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于7月2日前通过管理平台,提交“不参加考试申请”。

(3)招聘工作实行全程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不准确、不真实、故意隐瞒有关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笔试、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

特岗教师的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面试形式为讲课。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时间:7月5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拟于7月14日在管理平台公布。需要查分的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1天内,填写《山西省特岗教师考试笔试查分申请表》,交相关招聘市教育局。

3.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于7月17日在管理平台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保持通信畅通,掌握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及地点。

4.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准考证要求参加笔试。无身份证人员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等材料,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笔试内容为学科知识、教育理论、教育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和仪表举止等。

(3)资格复审时须携带《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放毕业证的,应提供学生证、学籍或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优先录用的有关证明材料。

(4)报考专项岗位的,退役军人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出现役证书(退伍证)和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退役运动员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优秀运动员退役审批表。

(5)面试工作按报考设岗县所在市教育局有关要求执行。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山西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或考务费,不指定具体的参考用书,山西省教育厅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以任何形式组织或委托组织特岗教师招聘笔试、面试的辅导和培训。

2.按照《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山西省内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岗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教〔2018〕4号)要求,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特岗教师岗位且录取的可按有关规定享受该政策。中央特岗教师可按规定享受硕士研究生考试加分政策。

3.招聘过程中的未尽事宜请向有关招聘市、县(市、区)教育局咨询。

附件:2026年山西省特岗计划设岗市、县(市、区)招聘咨询信息表

山西省教育厅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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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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