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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贵州省2026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关于印发《贵州省2026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党委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特岗教师代表重要回信精神,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制定了《贵州省2026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市(州)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的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有序推进2026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加大农村学校教师补充力度,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积极引导和鼓励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投身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事业,切实推动农村基础教育事业发展。

二、明晰职责任务。省级相关部门负责统筹规划“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任务安排,对市(州)相关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市(州)负责“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市(州)“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方案,做好对设岗县相关工作的督促与指导。

三、加强协同配合。各市(州)相关部门要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细化举措,明确任务。

(一)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加强与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做好“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组织实施工作,精准分配计划,广泛宣传政策,吸引广大高校毕业生应聘。特别要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把入职前准入查询作为必要环节。

(二)机构编制部门负责中小学幼儿园编制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动态管理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在核定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总额内实施“特岗计划”,支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结构性调整。

(三)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做好新聘用特岗教师的经费待遇保障工作,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减其他非必要支出,统筹年度中新增收入与上级转移支付增量,做好特岗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指导和监督各地教育部门制定“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方案和招聘细则,做好招聘工作。

四、规范过程管理。各市(州)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资源,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多渠道广泛宣传招聘信息,将岗位信息传递给有志从事教育事业的人员,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报考。同时,各地要按时间节点推进2026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确保新聘用特岗教师在今年秋季学期开学时按时到岗;对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由设岗县统筹按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及时纳入当地教师编制,落实教师工作岗位,连续计算工龄和教龄,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办理接转手续时,各市(州)不得对特岗教师增设考试、体检等项目,接转后不再实行试用期。对重新择业的,各市(州)要为其办理户口迁移等事项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请各市(州)于6月17日前向社会公布本地“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方案。

贵州省教育厅  中共贵州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6月15日  

附件

贵州省2026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6〕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6〕4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2026年全省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1599名。其中:中央“特岗计划”招聘1589名,用于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初中、小学教师;地方“特岗计划”招聘10名,用于招聘农村幼儿园教师。具体各设岗县分学科岗位招聘计划详见《贵州省2026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计划表》(附表1)。

二、招聘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二)符合“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要求,不得将特岗教师安排在非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幼儿园或非教师岗位。重点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少数民族地区倾斜;加强农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师资配备。

(三)“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服务期为三年,特岗教师服务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统筹管理。

(四)重点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补充特岗教师,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

三、招聘条件

(一)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一般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幼儿园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不超过33周岁(即1992年6月22日及以后出生)。

(四)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退役军人、优秀退役运动员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各地根据实际,可综合考虑服役年限等因素相应放宽年龄限制。

(六)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

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报考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向下学段相应学科。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小学全部岗位。

(七)具体招聘岗位对应的专业要求,由各市(州)根据当地实际确定后公布。

(八)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九)中央及地方“特岗计划”教师面向全国招聘。

四、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入职审查—签约上岗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s://117.187.201.56)”进行注册报名,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蓝底免冠照片,图片质量不高于295×413像素,大小不得超过1MB。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因报名信息填报错误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须于6月27日9:00后登录系统,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26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

1.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6月22日9:00至6月26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网上报名的,不能参加本次招聘后续环节工作)。

2.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含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并对在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设岗县的一个学科岗位进行报名。

(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取签约、岗前培训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所造成的后果一律由本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市(州)须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建立报考档案(聘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教师个人档案)。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6月29日至7月2日。

2.各市(州)要在考试前对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按照各市(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后进入笔试环节。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3)毕业证书。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贵州省2026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三)笔试

笔试实施全省统一考试,统一考试时间。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等工作由各市(州)组织实施。

各市(州)需对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进行汇总审核,并对其参加笔试考试的准考证信息进行编排后填写《贵州省2026年特岗教师招聘笔试信息统计表》(附表2),于2026年7月6日18:0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加盖公章)报省教育厅。

1.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6年7月9日9:00至7月11日9:00。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根据报名系统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电子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等)参加笔试。参加笔试的人员要认真熟悉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并妥善保管,除规定时间外,不再开放准考证打印通道。

2.笔试考试时间:2026年7月11日上午9:00至11:30,考试总时长150分钟。

3.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70分、教育综合知识30分。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4.报考人员参加报考学科笔试。笔试科目为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科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科技、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艺术-美术、艺术-舞蹈、劳动、心理健康、学前教育等18个学科。考试科目不分学段。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由各市(州)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考人员可在报考地教育行政部门相关网站查看本人笔试成绩。报考人员若对成绩有异议,可持本人身份证件、准考证于公示期内到报考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办理。

(四)面试

面试的组织、考务、阅卷、成绩统计等工作由各市(州)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的具体方式、办法及评分标准由各市(州)确定,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由报考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通知报考人员。

1.面试时间:7月27日前完成,具体的面试时间及地点由各市(州)自行确定。请报考人员关注报考地教育部门网站,保持通信畅通,了解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

2.面试要求:各市(州)要结合实际,分学段分学科划定进入面试的笔试分数合格线,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并及时公布。每个岗位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试讲说课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

(五)体检

各市(州)统筹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1.时间及地点:由各市(州)按规定确定体检时间和地点,并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发布通知。

2.有关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按照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各市(州)规定的其他排序条件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各市(州)规定的其他排序条件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六)入职审查

体检结束后,各市(州)要按照《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部令第50号)、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组织对拟聘人员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进行线下入职审查。同时,还要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准入查询平台”对拟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入职审查和准入查询合格后,面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体检和入职审查及准入查询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由设岗县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报考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不予聘用。

2.签订聘用合同:各市(州)要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及时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统一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2026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将新招特岗教师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可按各市(州)有关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者调剂计划。

3.报到时间和上报聘用签约人员名单:报到时间具体由各市(州)确定并通知。各市(州)教育局于2026年8月14日前将汇总审核后的《贵州省2026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统计表》(附表3)盖章后扫描版、电子版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备案。

五、待遇及政策保障

(一)“特岗计划”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统一管理。聘用期内工资发放参照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执行,由同级财政保障,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各市(州)要做好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以及系统培训等工作。设岗县有关部门要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切实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由设岗县统筹按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及时纳入当地教师编制,落实教师工作岗位,连续计算工龄和教龄,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办理接转手续时,各市(州)不得对特岗教师增设考试、体检等项目,接转后不再实行试用期。对重新择业的,各市(州)要为其办理户口迁移等事项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六、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和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教育、编制、财政、人社要加强协同配合。要严格落实保密要求,确保招聘各项工作平安、稳定、有序进行。

(二)各地要根据当地设岗县报名情况,科学合理设置招聘程序,结合实际研制招聘方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地招聘公告及招聘相关工作安排须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有关网站上发布。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要求对特岗教师进行招聘。整个招聘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特岗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由设岗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与特岗教师签订聘用合同。

(三)各地要严格教师准入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师德考察,把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作为必要环节,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严格落实线下入职审查和线上准入查询制度。各地于2026年8月31日前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2026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

(四)各地要在特岗教师上岗任教前加强岗前培训,帮助特岗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对三年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进行培训、管理和考核等工作,围绕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建设目标,制定培训规划,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特岗教师数据信息,严格审查把关。要做好特岗教师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

(五)各地要大力宣传“特岗计划”成果和特岗教师先进事迹。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农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加强对“特岗计划”在提升农村教育质量和取得成果方面的总结和宣传,努力营造实施“特岗计划”的良好工作氛围。

(六)各地要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教师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要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七)本次招聘工作中,各地不得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得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相关问题,请拨打报考地教育行政部门电话咨询。

七、监督投诉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本方案由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贵阳市教育局:0851-87989430、87989391

遵义市教体局:0851-28222836、28252110

安顺市教育局:0851-33223428

六盘水市教育局:0858-8202806、8202805

毕节市教育局:0857-8224396、8229479

黔南州教育局:0854-8232870、8231657

黔西南州教育局:0859-3222132、3223554

黔东南州教育局:0855-8503442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详见报名系统首页。

附表:贵州省2026年“特岗计划”岗位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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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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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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