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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从江县2014年乡镇学校招聘教师80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黔东南州从江县2014年乡镇学校招聘教师80名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州人发〔2006〕10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13〕18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4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170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14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9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从江县2014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为做好本次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应、往届大、中专(中师)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工勤编制人员、企业单位在职人员,部分岗位学历放宽至技校、职高、高中及初中(具体招聘岗位及学历等条件以《岗位一览表》(附件1)为准),中专(中师)及以下学历报考者仅限2014年5月23日前系黔东南州户籍或黔东南州生源);
2.部分岗位仅定向招聘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现仍在从江县服务(含在从江县服务期已满并取得服务证的人员)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以上四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其中:“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截止2014年6月4日前服务期满一届及以上;
3.部分岗位仅定向招聘担任从江县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且截止2014年6月4日及以前必须任职满一届及以上;
4.部分岗位仅定向招聘驻黔东南州部队的随军家属(随军家属须具有中专(中师)学历及以上)和截止2014年5月23日前系黔东南州户籍或黔东南州兵源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5.部分岗位仅定向招聘具有执业(从业)医师资格证的少数民族乡土医师或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少数民族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6年6月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8年6月5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3年6月5日及以后出生);定向招聘村干部岗位的报考人员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3年6月5日及以后出生);定向招聘具有执业(从业)医师资格证的少数民族乡土医师岗位的报考人员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3年6月5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5.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区)的应届毕业生;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2014年6月4日服务期未满一届的,以及参加2014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6.已招考录(聘)用到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工作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公事业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编制人员除外);
7.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从江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等向社会公布招聘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从江县人民政府网。
三、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4年6月4日9:00至6月11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小于20KB、JPG格式)。请报考人员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从江县2014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从江县2014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岗位一览表》、《报名表》及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6月15日17:00前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用于资格复审。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考生及时与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报名期间,每日17:00后,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从江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以交费人数为准),供报名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从江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每个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4年6月4日9:00至6月13日17:00。
1. 资格初审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初审工作人员对照本《实施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4年6月11日17: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初审工作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考生《报名表》信息一式两份,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由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在报名期间如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向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经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修改。
3. 2014年6月11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于2014年6月12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014年6月13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网上报名失败。
4.报名确认及缴费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6月4日9:00至6月15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6月21日上午9:00至6月24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方式
(一)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100分;
2.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考务工作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1.笔试考试科目:详见《从江县2014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的“笔试考试科目”栏。
2.笔试考试时间:2014年6月26日上午9:00—11:00
笔试考试地点统一设在从江县,笔试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入闱面试的考生除外)。
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现场资格复审
(一)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面试(专业测试)前对拟入闱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并按照本《实施方案》及《岗位一览表》的要求对照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则确定为拟入闱面试(专业测试)对象。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入闱面试(专业测试)考生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进入面试(专业测试),但考生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或考试总成绩分数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从江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考生须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学位证(2014年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专(中师)及以下学历报考者还须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专(中师)及以下学历报考者现户口不在本州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我州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身份证号码或户口薄上可以反映系本州户籍或生源的,可按身份证号码或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5张;
4.现仍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报考人员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服务期满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持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截止2014年6月4日前服务期满一届的须持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定向招聘村干部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持所任村(农村社区)及所在乡(镇)党委出具担任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职务且截止2014年6月4日及以前任职满一届及以上的证明及相关材料(如选举证、文件等)、推荐报名材料及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持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持该部队出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8.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工勤编制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9.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教师资格证等)。
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复审结束后,岗位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在递补复审期内实行依次递补。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结束后,所有拟入闱面试(专业测试)考生名单和岗位取消、减少情况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从江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等向社会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面试(专业测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专业测试)
入闱面试(专业测试)考生为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专业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综合能力情况。
面试(专业测试)内容及面试(专业测试)方式由从江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面试(专业测试)工作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入闱面试的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专业测试)。
面试(专业测试)内容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前辅导培训班。
入闱面试(专业测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专业测试),如因考生未阅面试(专业测试)公告而未能按时参加面试(专业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专业测试)。
未参加面试(专业测试)或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专业测试)内容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专业测试)前辅导培训班。
面试(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从江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
占40%计算总成绩。即:考生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直接入闱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专业测试)成绩。
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对象(同一岗位入闱体检考生总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面试(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面试(专业测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专业测试),以再次面试(专业测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因面试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考生达不到1:3(不含1:3)(含“可进入面试”的考生)的岗位,考生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或考试总成绩分数达60分及以上的可具备体检资格,但在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时,仍由具备体检资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
直接进入面试(专业测试)考生,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分数须达60分及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如参加面试(专业测试)考生面试(专业测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人数超过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按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在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由指定的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
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从江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应届毕业学生以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在职工勤编制人员以在原单位的现实表现、年度考核和档案为主要内容;其他人员以户籍所在地的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考核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本实施方案及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客观、公正、全面,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区)的应届毕业生;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2014年6月4日服务期未满一届的,以及参加2014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6.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工勤编制在职人员,在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不定等次(见习期、试用期除外)的;
7.不符合本《实施方案》和所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年龄和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
8.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提供的《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学历)与最终毕业时取得的毕业证书的专业(学历)不相一致,毕业证书专业(学历)不符合所报考岗位专业(学历)要求的;
9.截止2014年7月31日,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10.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的;
11.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人员;
12.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13.经从江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九、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从江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属新参加工作或聘用前系工勤岗位的人员,由聘用单位填写《从江县2014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每人一式3份),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再按规定程序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报考一个岗位有多个招聘单位的岗位的考生,经政审考核合格后,按考生报考岗位及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考生依次选择聘用单位(选岗时间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企业单位在职职工、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工勤编制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聘用人员应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见习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
本年度同时考取我州几个县(市、区)事业单位或州直事业单位(含凯里学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批准聘用之前作出选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聘用到具体单位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到其他单位。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十、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调查属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一、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本次专项招聘工作的责任主体,未尽事宜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 6419629 6419116(从江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855—6419070(从江县纪委、监察局)
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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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保定市阜平县2024年6月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根据保定市普通话测试工作安排,为扎实做好我市普通话测试工作,现将我县2024年第二季度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4年6月18日至6月19日(6月18日上午9:00正式开始,报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报名网址为: https://bm.cltt.org(考生可提前注册个人信息)

注意事项:

1.报名批次及名额

考生报名将分为两个批次进行。为确保每位考生都能顺利报名,请仔细查看各批次的剩余名额。如当前批次名额已满,您可在当天下午的2点30分后刷新关注,可能会有空余名额释放。

2.报名状态及个人信息

考生报名后,请在24小时内关注您的报名状态。请确保您的报名信息准确无误,以免因信息错误而影响您的报名结果。

如需修改个人信息,请在报名状态允许的时间内及时完成修改。逾期未修改可能导致报名失败或信息不准确。

三、报名要求

(一)凡有意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社会人员均可在线报名。(备注:在校生禁止报名)

(二)照片应为390*567像素的白底免冠证件照。

(三)因考生个人填写信息错误(如:照片、类别等)导致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自负后果,测试站直接删除考生信息。

四、现场确认、交费及领取准考证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6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阜平县语委办确认、交费并领取准考证,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报名费50元(微信支付)。

五、测试地点及时间

报名时网站上显示的测试时间为计划时间,测试地点安排在保定市区。确切测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测试要求

测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入场,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点。测试全程录像,考生严禁携带手机、书本及任何无关物品进入考场。

七、证书发放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由国家统一印发,为确保您能够及时收到证书,保定市测试站将在收到证书后第一时间负责安排邮寄(邮寄地址在测试当天现场登记,邮寄费到付),请考生耐心等待,并随时关注您的邮寄信息,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协助,请随时与保定市测试站联系,联系电话:0312-5061336。

八、注意事项

1.考生在网上填报信息仅是成功登记,需交费后才属成功报名。

2.保定市测试站从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替组织普通话水平培训、报名、测试等工作,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考生通过其他机构和个人报名所造成的损失与保定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无关。

3.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免给您带来不便,影响测试。

4.阜平县语委办联系电话:0312-7220466,请工作日8:30—11:30和14:30—17:00时间段进行咨询。地址:阜平县太行路156号(小坝红绿灯路口南院内,西边一楼办公室)。

四川省遂宁市2024年6月普通话水平测试准考证打印通知

根据普通话测试流程安排,本月28日、29日、30日测试工作已进入准考证打印阶段,为更好的服务广大考生,现将准考证打印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对象

参报我中心2024年6月28日、29日、30日测试的考生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6月27日

三、准考证打印方法及步骤       

请在电脑端输入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bm.cltt.org,点击“准考证打印”,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省份选择四川,下载后自行打印。

四、需提供的证件       

测试当天需携带并出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

五、时间安排       

考生务必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报到,提前到达考场的考生请在场外等候,迟到超过30分钟视为弃考,测试费不予退还。

六、测试地点       

遂宁市普通话考级培训中心(船山区西山北路280号遂宁开放大学二楼)                                             

重庆九龙坡区第一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教师招聘公告

九龙坡区第一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现有一校三区两园,即西郊校区、燕南校区、江州校区、附属幼儿园。因教育集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教师若干,期待你的加入。

一、招聘岗位

语文教师、数学教师、体育教师

科学教师、音乐教师、美术教师

二、招聘说明

1. 岗位性质:本次招聘为学校自主招聘,所招聘教师为非事业单位编制岗位。

2. 工作地点:西郊校区(动物园轻轨站附近)、燕南校区(马王场轻轨站附近)、江州校区(陈家坪轨道站附近),结合学校工作需求和教师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3. 专业发展:享受与在编教师同等的教育培训、竞赛评优等机会。

4. 薪酬待遇:面谈。

三、招聘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 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工作安排,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团结协作精神。

3.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4. 身体健康。

5. 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

6. 有相应岗位工作经历优先。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1.应聘者请用扫描以下二维码,详细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将个人简历以“学科+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307988345@qq.com。

2.本次招聘采用现场面试形式。学校初筛信息后,将电话通知面试时间。

3. 面试当天请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及相关印证材料到现场。

五、招聘时间安排

1. 报名截止:2024年6月28日18:00

2. 电话通知面试:即日起至7月3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68782620

通讯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杨渡村4号

重庆市渝北区空港实验小学校2024年教师招聘简章

一、学校简介

渝北区空港实验小学校创建于2006年,位于重庆空港工业园区,毗连两路保税港区,紧邻重庆机场,是渝北区教委直属城市实验小学,是全国、全市足球特色学校、全国和谐校园先进集体、重庆市绿色学校、渝北区特色学校。
空港实验小学校结合学校区位特点,提炼出独具空港特色的“飞”为核心的校园励志文化。确立了“积淀腾飞的力量”的办学理念,“和谐、自由、向上”的学校精神,“我要飞得更高”的校训,“和乐汇聚,学海竞飞”的校风,“雏鹰展翅”的主题文化,呈现出鲜明的区域特色。

二、招聘岗位

语文、数学、音乐、英语、体育

三、招聘条件

1.非在职在编教师:需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年龄),具有相关教学教师资格证。男女不限,有在校教育教学经历者优先。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违规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师职业道德,责任心强,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4.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岗位。
5.有足球、田径、合唱、舞蹈、器乐、朗诵等特长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28日18:00止。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应聘者将本人个人简历(含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及个人业绩、个人身份证明等)以“学科+姓名”的方式发送到QQ邮箱:15823460918@163.com。

(二)资格审查

请在6月30日—7月4日之间,接到学校电话的老师于2024年7月6日上午8:00,带上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以及其他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到渝北区空港实验五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

(三)现场考核

1.非在职在编教师:考核学科素养+结构化面试+面谈。
2.考核时间:2024年7月6日8:30-17:00。

(四)考核小组

考核组组长:田祥忠、徐 炼
考核组副组长:胡从伟、邓礼安、罗克斌
考核组成员:黄林、教导处人员及该学科部分教研组长

五、薪资待遇

面试合格后,进行体检,并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无失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方可录用。一经录取,签订试用期协议,试用期满合格签聘任合同,享受学校聘用教师待遇,并按国家相关规定购买保险。具体工资待遇面谈。

六、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咨询:
饶老师15823460918 
王老师18716323973
北京石景山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岗位需求,石景山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详见附件职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北京生源毕业生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毕业时能够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

2.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应未缴纳社会保险);

3.在2023年8月1日至报名时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

4.迁安矿生源毕业生符合岗位要求及留京条件的,提供相关证明可以报考。

(二)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规定的引进条件。

(三)社会人员

社会人员在报名截止时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或户口和档案在外地、符合随军进京条件且未办理随军进京手续的随军家属,需在京服役配偶一方军级及以上部队出具证明。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四)上岗前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资格证书,教师资格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即可报名:

1.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2.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后网上打印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高校开具的师范生免试证明(证明中明确教师资格证学段、学科);

(五)报考者年龄须为18周岁及以上。其中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硕士研究生为30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35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北京生源毕业生年龄为35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社会人员年龄参照具体职位要求(详见职位表);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七)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详见职位表)。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9:00至2024年7月2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核、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3.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北京市石景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平台”(以下简称“公招平台”)http://zhaopin.sjsedu.cn/进行报名。未经网上报名的人员,不能进入之后的招聘环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在系统中所填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报名信息一经网上审查完成不得修改。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登录“公招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审核通过视为报名成功,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报名时间(2024年7月2日17:00)截止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请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

(3)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请于7月5日9:00后登录“公招平台”,在“招聘进度”下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重点考察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教师职位为教育教学通识类考试;其他职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提前15分钟入场完毕。考场分布图详见考场院内张贴。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资格复审。未达到1:5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石景山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jsjs.gov.cn/index.shtml)和“公招平台”进行公布。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须由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根据该职位笔试成绩合格者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入围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和形式,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复审须持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确认后的《报名表》(公招平台下载并打印、本人在“诚信声明”处签名);

(2)身份证、户口簿(卡)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有后续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应届毕业生要求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未注明培养方式的需另行提供证明)和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原件及复印件;

(4)择业期内的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学位证、存档单位证明(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5)京籍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存档单位证明(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6)本人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师范生可提供高校开具的免试证明(证明中明确教师资格证学段、学科);

(7)社会人员需提供存档单位证明(加盖存档单位公章),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和年限的,须提供工作经历和年限的证明;

(8)户口在外地且符合随军进京条件的随军家属,需在京服役配偶一方军级及以上部队出具证明;

(9)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3.集中资格复查 :招聘单位资格复审后,复审材料交区教委相关部门进行集中资格复查。资格复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与岗位匹配度和形象仪表等方面。面试将全程录像。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职位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如同一职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按面试主考官评定的面试分数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查询:

面试全部结束后2-3日内,在“石景山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jsjs.gov.cn/index.shtml)和“公招平台”公布面试和综合成绩,以及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面试及综合成绩在石景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公招平台”上公示7天。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招聘单位组织体检、考察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选如果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石景山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jsjs.gov.cn/index.shtml)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邮件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提供的各类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证明材料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被单位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三)考生资格复审时上交的材料将不予退还。

(四)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主管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入职等工作,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职位咨询电话:见附件

监督电话:68872681

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

电子邮箱:jwrsk@bjsjs.gov.cn

                                                                                                                           北京市石景山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6月21日

 

附件:

1. 石景山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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