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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2014年招聘教师289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2014年招聘教师289名

  为加强六枝特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170号)等有关规定,六枝特区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直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7名(A类),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8名(B类)。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制定《六枝特区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直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和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现公布实施。
  一、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六枝特区2014年计划公开招聘区直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7名(即A类,其中:教育系统110名,卫生系统17名),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8名[即B类,其中:卫生系统21名,乡(镇)中小学、幼儿园179名,乡(镇)其他事业单位38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六枝特区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直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和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地中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2、外省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六盘水市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六枝特区籍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上五项目简称“基层服务项目” )。
 4、在六枝特区任职的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5、驻地在六枝特区的部队随军家属。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6月1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10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3年6月10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定向招聘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六盘水市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4年6月10日累计服务满两年的人员报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4年6月10日期满一届的人员报考;定向招聘六盘水籍退役大学生士兵人员的职位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
  6、定向招聘六枝特区任职的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职位,报名人员截止2014年6月10日必须任职满1届以上,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3年6月10日及以后出生)。
  7、定向招聘规定少数民族的职位,报名人员要求能熟练应用规定少数民族语言进行交流。
  8、随军家属部队驻地为六枝特区。
  9、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2年6月10日以来招录到我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及2012年6月10日以来招聘到我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4年6月 10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职位有关条件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10日—13日(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
教育系统教师(含党校)职位报名地点:六枝特区教育局
其他职位报名地点:六枝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提供《报名表》(见附件2)、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报名。报名时每名考生交报名费100元和近期同底免冠白底1寸照片5张。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特别标注项目失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报名资格。每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定向招聘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职位达不到2∶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招聘单位于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考生改报其他职位或退还报名费。
在职人员报名时须同时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同意报考证明(注明参加工作时间)、身份证明及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岗位的考生报名时须同时出具服务期满证书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定向招聘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职位的考生须提供任职文件及任命部门出具的任期满1届以上的证明、由所在村、乡镇、特区人口计生局盖章的《计划生育登记表》(见附件3)。驻地为六枝特区的部队随军家属须提供随军证明。定向招聘熟练掌握特定少数民族语言教师及其他职位的考生须提供特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出具的能熟练掌握该民族语言的证明。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职位要求,根据考生提供的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报名工作负责人签署意见,同意后方可报名。经审查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不予报名。
五、笔试
(一)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类考生试卷为A类试题,B类考生试卷为B类试题。
(二)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
笔试时间:2014年6月23日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4年6月22日(上午9:00至下午4:30);发放地点:六枝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结束后,六枝特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的最低分数线)。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人员为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且成绩高于或等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定向招聘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职位不低于1∶2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且成绩高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职位招聘计划数与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定向招聘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职位达不到1∶2比例)的最后1名或2名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另行确定。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由六枝特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组织笔试,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1∶1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由六枝特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议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特区考试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六枝特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工作由六枝特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交的信息和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职考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其他考生主要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
进入考察政审人员应出具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政审材料。
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六枝特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有关媒体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各招聘单位填写《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六枝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于进入聘用环节的2014届高校毕业生,在未正式毕业前,暂不下聘用文件。截止2014年8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考试所有信息发布均在六枝特区公众信息网和六枝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公示栏内进行,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四)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问题由六枝特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未尽事宜,由六枝特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8-5322154,联系人:李树波
监督电话:0858-5324106,联系人:陈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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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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