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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13年中学教师资格《教育心理学》试题及答案(3)-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2013年中学教师资格《教育心理学》试题及答案(3)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个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入相应的括号内)。
1.美国教育心理学比较重视研究教学中的社会心理因素,20世纪60年代掀起了一股人本主义思潮,(  )提出了“以学生为中心”的主张,认为教师只是一个“方便学习的人”。
A.杜威
B.罗杰斯
C.马斯洛
D.桑代克
2.儿童身心发展有两个高速发展期:新生儿与青春期,这是身心发展(  )规律的反映。
A.顺序性
B.不平衡性
C.阶段性
D.个别差异性
3.提出发现学习与接受学习概念的研究者是(  )
A.加涅
B.皮亚杰
C.奥苏伯尔
D.桑代克
4.知道“三角形的内角和等于180°”,属于(  )
A.策略性知识
B.陈述性知识
C.条件性知识
D.程序性知识
5.智力技能形成的三个阶段依次是(  )
A.原型定向、原型内化、原型操作
B.原型操作、原型内化、原型定向
C.原型定向、原型操作、原型内化
D.原型内化、原型定向、原型操作
6.就动作技能的学习而言,“见者易,学者难”这句话强调的是(  )对动作技能学习的重要性。
A.言语指导
B.示范
C.练习
D.反馈
7.李老师是二班的班主任,每次他上课或在场时,学生一个个规规矩矩的;等他一走开,纪律明显涣散。李老师的领导方式很可能是(  )
A.集权型
B.民主型
C.放任型
D.兼有AB两种类型
8.布鲁纳认为,教学的目的在于理解学科的基本结构,下列不属于基本结构的是(  )
A.基本概念
B.基本原理
C.基本方法
D.基本知识
9.为了打击社会不良现象,政府常用“杀一儆百”的做法,其理论依据可能是(  )
A.经典条件反射
B.操作条件反应
C.人的悟性
D.替代惩罚
10.高原期通常出现在操作技能练习过程中的(  )
A.初始阶段
B.中间阶段
C.结束阶段
D.全过程
11.狗听到主人唤它的名字就跑过来,是(  )
A.无条件反射
B.第一信号的条件反射
C.第二信号的条件反射
D.本能的反射
12.在下列各种学习动机中属于内部动机的是(  )
A.获得好名次
B.获得高分
C.获得老师表扬
D.获得解答
13.如果一个家长想用看电视作为强化物奖励儿童认真按时完成作业的行为,最合适的安排应是(  )
A.只有按时完成家庭作业后才能看电视
B.处罚孩子过分喜欢看电视的行为
C.规定每周看电视的适当时间
D.让孩子看完电视以后立即督促他完成作业
14.层次结构图和流程图都可以衍变成(  )
A.一览表
B.双向表
C.模型图
D.网络关系图
15.提问者要求列举木材的用途。回答可能是:桌椅材料、做成艺术品、筷子等等,这种寻求答案的思维方式是(  )
A.抽象思维
B.联想思维
C.发散思维
D.逻辑思维
二、填空题(本大题共有20个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把答案填在题中的横线上)。
16.教育心理学是介于_________和心理学之间的交叉学科。
17._________是个体早期生命中一个比较短暂的时期,在此期间,个体对某种刺激特别敏感,过了这一时期,同样的刺激对之影响很小或是没有影响。
18.在教育心理学领域最有影响的学习理论是奥苏伯尔的_________和布鲁纳的认知结构学习论。
19.需要层次论是_________心理学理论在动机领域的体现,其代表人物是马斯洛。
20.从迁移的角度看,合理编排教学内容的标准就是使教材达到结构化、一体化和_________。
21.影响学习迁移的主要因素有相似性、原有认知结构和_________。
22.操作技能的培训要求包含以下四个步骤:(1)准确地示范与讲解;(2)必要而适当的练习;(3)_________;(4)建立稳定清晰的动觉。
23.先学习的信息对后学习的信息的干扰,叫做_________。
24.按照皮亚杰的观点,在_________阶段,儿童的思维已从自我中心解脱出来,能站在他人的立场上考虑问题。
25.焦虑症是一种与_________不相适合的焦虑反应为特征的神经症。
26.制约课堂教学效率高低的三大要素是教师、学生和_________。
27.所谓群体是指人们以一定方式的_________为基础而结合起来的联合体。
28.从教学评价的功能来划分,教学评价可分为配置性评价和_________评价。
29.对于情感以及道德行为表现宜采用_________的评价手段。
30.桑代克尝试一错误说是建立在小猫_________基础上的。
31._________是指个体从出生、成熟、衰老直至死亡的整个生命过程中所发生的一系列心理变化。、
32.自我意识包括三种成分:自我认识、自我体验和_________。
33._________在刺激反应联结的建立中起着重要作用。
34.要想实施启发式教学,关键在于创设_________,它指的是具有一定难度需要学生克服,而又是学生力所能及的学习情境。
35._________指对认知的认识,即个体关于自己学习或如何学习的知识。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有5道小题,每题6分,共30分)。
36.简述性格差异的教育意义。
37.简述遗忘规律。
38.意义学习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39.简述心理健康教育的意义。
40.举例说明什么是“功能固着”及其作用。
四、论述题(本大题有2道小题,每题10分,共20分)。
41.如何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
42.有人建议,在教育实践中,“要多使用奖励,而尽量少用惩罚”。请简要阐述你对这种建议的看法。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精析】B人本主义心理学家罗杰斯在教学法方面提倡“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法,又叫非指导性教学法;教师的作用是按自由学习的原则去促进学习。
2.【精析】B如果强调儿童身心发展的两个发展期,是阶段性的反映。而本题强调的是这两个时期的高速发展的特点,故反映了不平衡性。
3.【精析】C本题考查考生对奥苏伯尔的学习分类的理解和掌握。美国教育心理学家奥苏伯尔根据学习主体所得经验的来源不同,将学习分为接受学习与发现学习;依据所得经验的性质不同,将学习分为有意义学习与机械学习。
4.【精析】B陈述性知识也叫描述性知识,是个人能用言语进行直接陈述的知识,主要用来回答事物是什么、为什么和怎么样的问题。
5.【精析】C我国教育学家冯忠良教授认为,智力的形成可以概括为原型定向、原型操作和原型内化三个基本阶段。①原型定向:原型是指被模拟的某种自然现象或过程。智力技能形成中的原型定向就是使学生了解心智活动的原型,从而明确该做哪些动作和怎样完成这些动作,明确活动的方向。②原型操作:是依据智力技能的实践模式,学生将头脑中建立的操作活动程序映象,以外显的操作方式付诸执行。③原型内化:指动作离开原型中的物质客体与外显形式而转向头脑内部,借助于言语来作用于观念性对象,从而对对象的主观表征进行加工、改造。并使其发生变化。
6.【精析】c动作技能的学习需要必要而适当的练习,练习是动作技能形成的基本条件。“见者易,学者难”强调的是练习对动作技能学习的重要性。
7.【精析】A二班同学在老师“在与不在”时表现不一,说明李老师的领导方式倾向子集权型,致使学生对领导的依赖性较强。
8.【精析】D在布鲁纳的教学观中,所谓学科的基本结构,指其基本概念原理和方法
9.【精析】D在替代学习中,他人的行为受到了强化或惩罚,就相当于观察者也受到了奖惩,因而这种奖惩又叫替代性的强化或替代性的惩罚。
10.【精析】B在操作技能的练习曲线中可以看出,通常在练习的中间阶段会出现一个高原期。
11.【精析】B对具体刺激的反射是第一信号系统,对语词的反射是第二信号系统。语言是人类特有的活动,因此对第二信号系统的条件反射也是人所特有的。狗虽然能听到主人唤它的名字就跑过来,是对名字的发音作出的反应,名字对于狗来说,只是一个声音刺激,并没有符号和语言代表意义。
12.【精析】D内部学习动机指由个体内在需要引起的动机。例如,学生的求知欲、学习兴趣、改善和提高自己能力的愿望等内部动机因素,会促使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
1 3.【精析】A斯金纳认为,操作性行为主要受强化规律的制约,看电视这一行为属于正强化,能够提高反应(按时完成家庭作业)的概率。
14.【精析】B双向表即从纵横两个维度罗列材料中的主要信息。
15.【精析】C发散思维是沿不同的方向去探求多种答案的思维形式,从不同角度列举木材的用途,应为发散思维,故选C。
二、填空题
16.教育学17.关键期
18.有意义接受学习论19.人本主义
20.网络化21.学习的心向与定势
22.充分而有效的反馈23.前摄抑制
24.他律道德25.客观威胁
26.课堂情境27.共同活动
28.诊断性29.非测验性
30.迷箱实验31.心理发展
32.自我监控33.强化
34.问题情境35.元认知
三、简答题
36.性格是指个体在生活过程中形成的对现实的稳固态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习惯化行为方式,是人格的核心。性格虽然不会决定学习是否发生,但它却影响学生的学习方式,同时也作为动力因素,影响学生学习的速度和质量。性格的性别差异会影响学生对学习内容的选择。为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学校教育应更重视性格因素的作用,使教育内容的选择和组织更好地适应学生的性格差异。
37.遗忘是指识记过的事物不能或者错误地再认或回忆。对于遗忘发展的进程,德国心理学家艾宾浩斯最早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创立了著名的遗忘规律——遗忘的速度是不均衡的,最初进展得很快,以后逐渐缓慢,过了相当的时间后,几乎不再遗忘(先快后慢)。
38.意义学习的产生既受学习材料本身性质(客观条件)的影响,也受学习者自身因素(主观条件)的影响。(1)从客观条件来看,意义学习的材料本身必须具有逻辑意义。在学习者的心理上是可以理解的,是在其学习能力范围之内的。(2)从主观条件来看,首先,学习者认知结构中必须具有能够同化新知识的适当的认知结构;其次,学习者必须具有积极主动地将符号所代表的新知识与认知结构中的适当知识加以联系的倾向性。
最后,学习者必须积极主动地使这种具有潜在意义的新知识与认知结构中的有关旧知识发生相互作用,使认知结构或旧知识得到改善,使新知识获得实际意义即心理意义。上述条件缺一不可,否则就不能构成有意义的学习。
39.(1)预防精神疾病,保障学生心理健康的需要。
(2)提高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其人格健全发展的需要。
(3)对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配合与补充。
40.功能固着也可以看作是一种定势,即从物体通常的功能的角。度来考虑问题的定势。也就是说,当一个人熟悉了某种物体的常用或典型的功能时,就很难看出该物体所具有的其他潜在的功能。而且最初看到的功能越重要,就越难看出其他的功能。比如都知道笔是用来写字的,但是还可以拿来当尺子来画直线。
功能固着在解决问题中可能起积极的促进作用,也可能起消极的阻碍作用。比如当在某种情形下需要利用某一物体的潜在功能来解决问题时,功能固着可能起阻碍的作用。
四、论述题
41.(1)创设有利于创造性产生的适宜环境。①创设宽松的心理环境。教师应给学生创造一个能支持和容忍标新立异者或偏离常规思维者的环境,让学生感受到“心理安全”和“心理自由”。②给学生留有充分选择的余地。在可能的条件下,应给学生一定的权力和机会,让学生有时间、有机会干自己想干的事,为创造性行为的产生提供机会。③改革考试制度与考试内容。应使考试真正成为选拔有能力、有创造性人才的有效工具,在考试的形式、内容等方面都应考虑如何测评创造性的问题。
(2)注重创造性个性的塑造。①保护好奇心。好奇是创造活动的原动力,可以引发个体进行各种探索活动,应给予鼓励和赞赏,不应忽视或讥讽。②解除个体对答错问题的恐惧心理。
对出现的错误不应全盘否定,更不应指责,应鼓励学生正视并反思错误,引导学生尝试薪的探索。③鼓励独立性和创新精神。应重视学生与众不同的见解、观点,并尽量采取多种形式支持学生以不同的方式来理解事物。④重视非逻辑思维能力。非逻辑思维是创造性思维的重要成分,在各种创造活动中都起着重要作用,贯穿整个创造活动的始终。教师应鼓励学生大胆猜测,进行丰富的想象,不必拘泥于常规的答案。⑤给学生提供具有创造性的榜样。
(3)开设培养创造性的课程,教授创造性思维策略。①发散思维训练。训练发散思维的方法有多种,如用途扩散、结构扩散、方法扩散与形态扩散等。②推测与假设训练。这类训练的主要目的是发展学生的想象力和对事物的敏感性,并促使学生深入思考,灵活应对。③自我设计训练。教师考虑到学生的兴趣及其知识经验,给他们提供某些必要的材料与工具,让学生利用这些材料,实际动手去制作某种物品。④头脑风暴训练。通过集体讨论,使思维相互撞击,迸发火花,达到集思广益的效果。
42.我认为奖比罚好,原因如下:
(1)惩罚传递不该怎么做的信息,奖励传递该怎么做的信息。
(2)必要的惩罚是需要的。学习是有纪律的活动,必要的约束与惩罚是维持秩序所需要的。但惩罚应以不伤害学生的自尊心与求知欲为前提。
(3)奖与罚应及时公正,才能真正提高一个人的积极性。对该表扬的行为不及时做出表扬等于是批评这种行为;对做错的同学不做出批评等于是表扬了这种行为;表扬对内向孩子的作用大于对外向孩子的作用;表扬对女生的作用大于对男生的作用;师生关系紧张时的批评,起不到教育作用,反而会促使双方关系的对立;失去公正性的表扬与批评不起作用;过于频繁地表扬某一个人会造成对方在同学中的孤立。
(4)进行表扬与批评时,应注意个性差异。表扬与批评的作用在于个体对表扬与批评的认识,不应伤害到其他方面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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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贺州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4〕16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我市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具有贺州市户籍或持有贺州市有效期内居住证;

(二)贺州学院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

(三)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守在贺州市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和权限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要求以及我市的实际情况,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市级行政审批部门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工作权限,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见附件1。

三、网报时间

上半年申请人网报时间为4月1日9:00至7月8日16:00。

四、认定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2024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广西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三)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听障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应通过国家专门的听障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获得国家统一认定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要求与普通申请人一致。

(五)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结果为合格。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的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申请认定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免予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一致。具体要求见附件3。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根据系统提示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如实、准确填报申请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再完成网上申报的所有环节,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生成报名号,方为报名成功。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地点须根据实际情况从以下三项中选择:一是户籍所在地;二是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填报驻地);三是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其中,应届毕业生只能参加上半年的教师资格认定,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按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申请人,“认定机构”选择“贺州市行政审批局”。“选择确认点”时,贺州学院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请选择“贺州学院”确认点,其余人员请选择“贺州市行政审批局”确认点。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认定机构”请选择自己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县(区)教科局。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核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近期小2寸或1寸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1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明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8位报名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统一。

3.不同情况申请人的相应材料:

(1)户籍在我市的申请人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申请人需提供当地居住证原件。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广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5)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所在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4),体检结果明确为“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具体要求以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为准。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原件。

6.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比对核验不成功的,申请人除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学信网”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申请人取得港澳台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取得国外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另须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8.《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比对核验,无需提交证书原件。

9.申请人因改名导致《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无法通过系统验证,要提交相应证明或证书的原件和公安部门姓名变更的证明材料等。

如果是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须在现场确认前两天进行网办操作(见附件2),再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一次不用跑”。2024年市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在试点医院实行,申请人在体检时提交两张本人证件照(备注姓名),其他报名信息须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均审核通过,同时体检合格,就可以实行“一次不用跑”,无需前往贺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提交材料。

第二种,现场提交。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太白西路161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区行政审批局综合窗口,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774-5136718(窗口);黄老师,联系电话:0774-5139579(市教育局)。上班时间:9:00-12:0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周末不上班。

(三)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15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四)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应届毕业生在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还须核验学历证书。若不能及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者,可以自费在现场办理邮寄证书业务。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请关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认定机构有关通知通告,按照当地认定机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现场确认及体检等事项。

(二)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报当地公安机关核查。

附件: 1.2024年上半年贺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表

2.“教师资格认定”网办操作指南

3.2024年贺州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须知

4.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贺州市行政审批局

   贺州市教育局

             2024年4月3日

广西来宾市武宣县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4〕16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我县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武宣县户籍;

(二)持有武宣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其中,2024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仅限最后一学期且在认定结束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四)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武宣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时间

(一)申请人网报申请时间

1.第一批: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22日。

2.第二批:2024年5月6日—2024年7月5日。

网报时,申请人填报的通讯地址务必与本人户籍簿上的地址一致。

(二)现场确认时间

1.第一批:2024年4月13日—2024年4月23日(逾期不再受理)。

2.第二批:2024年5月11日—2024年7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认定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根据我区实际,2024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三)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听障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应通过国家专门的听障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获得国家统一认定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要求与普通申请人一致。

(五)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的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申请认定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免予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一致。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所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进入—,“在线办理”根据系统提示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如实、准确填报申请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个人承诺书》和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背景为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

申请人在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时,申请人应根据实际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需持有有效居住证或现役证明)或就读学校所在地(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专升本、研究生)。

(二)教师资格体检

申请人须按本认定机构规定流程到指定的医院(武宣县人民医院或武宣县中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当日需空腹抽血化验。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按每批次规定的时间。

2.现场确认地点:武宣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会事务无差别全科受理专窗)。

3.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且通过初审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关材料提交到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审批,逾期不再受理。

4.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请按以下顺序排好):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8位报名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

(3)不同情况申请人的相应材料:

①户籍在我县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②持有我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③驻武宣县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4)所在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原件。

(6)学历证书原件。申请人取得港澳台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取得国外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比对验证不成功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提前通过“学信网”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7)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考试合格证明。

5.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认定及相关事项要求

(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二)颁证及领证地点:武宣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会事务无差别全科受理专窗)。

(三)咨询电话:0772-5217929, 0772-5221087。为方便沟通,请申请人以真实姓名加入“武宣县教师资格认定”QQ群,群号:562249208。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x.docx

                                                      武宣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4月7日

广西玉林北流市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精神,结合《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4〕16号)和《玉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玉市教师〔2024〕48号)的工作部署,为做好我市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我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北流市辖区户籍。

(二)持有北流市辖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其中,2024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仅限最后一学期且在认定结束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四)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北流市辖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北流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三、认定时间

2024年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批次进行。

(一)系统平台开放时间。

上半年开放时间:3月20日至7月22日。

下半年开放时间:9月11日至12月20日。

(二)申请人网报时间。

上半年网报时间为:3月26日9:00至7月8日16:00。

下半年网报时间为:10月14日9:00至12月2日16:00。

四、认定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际,2024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三)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听障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应通过国家专门的听障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获得国家统一认定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要求与普通申请人一致。

(五)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的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申请认定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免予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一致。

五、认定流程

(一) 网上申报。

申请人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 ——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进入申报系统的入口为“首页” —— “网上办事” —— “教师资格认定” —— “认定报名”,也可从顶部“导航栏” —— “网上办事” —— “教师资格认定” —— “在线办理”访问。),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根据系统提示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如实、准确填报申请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在完成网上申报的所有环节,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生成报名号,方为报名成功。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地点须根据本人实际勾选,一是户籍所在地,二是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填报驻地)。

申请人在网报时如对申请认定工作有咨询的可加入Q群咨询:644021597。

(二)体检。

1.体检地点:

北流市人民医院体检科。联系电话:6210190。

2.体检时间:

上半年:2024年7月1日—7月8日(工作日)。

下半年:待定。

(注:请在早上8点至10点前携带身份证空腹前往体检)。

3.体检表(现场确认时不用提供):

①请自行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并填写好体检表前四行的个人信息,贴好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申请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和体检表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表须填内容可以电脑打印,也可以手写,但不能改变表格的格式、字体、字型、字号。

②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的上午8:00至10:00前空腹前往医院体检。体检结束后体检表留存在医院体检科,申报人员不得带走。

(三) 现场确认。

请申请人员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1.现场确认时间:

上半年:2024年7月2日—7月9日(工作日)。

下半年:待定。

2.现场确认地点:

北流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北流市汽车南站)。咨询电话:6396022。

3.现场确认时须检查审核提交的材料如下:

①申请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②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小2吋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照片应与本次认定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报名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③不同情况申请人的相应材料:

A.户籍在我市的申请人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B.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申请人需提供当地居住证原件。

C.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D.驻我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E.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④所在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体检结论明确为“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及落款时间。注意:此表现场确认时不用提交。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原件。

⑥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比对核验不成功的,申请人除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学信网”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申请人取得港澳台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取得国外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⑦《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比对核验,无需提交证书原件。

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认定结果处置。

1.现场受理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eiliu.gov.cn/ 、北流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获得教师资格人员名单。

2.在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应届毕业生在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还须核验学历证书。

本认定机构提供邮寄服务,申请人可以在现场确认时选择。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以通知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eiliu.gov.cn/ 、北流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为准,请及时关注领取通知或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775-6396022、0775-6220513)。

六、其他要求

1.申请人员可以先去体检再去现场确认,也可先去现场确认再去体检,体检和现场确认互不冲突(现场确认时不用提交体检表,申请人体检结束把体检表留在市人民医院体检科,不得带走)。

2.严格遵守北流市政务服务大厅的各项管理措施,选择错时错峰合理安排时间进入大厅。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北流市教育局

2024年4月1日

广西来宾象州县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4〕16号)精神,为做好我县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我县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具有象州县户籍;

    (二)持有象州县有效期内居住证;

    (三)持象州县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

    (四)驻守在象州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2024年象州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批次进行。

    (一)上半年

    1.网报时间:

    第一批:4月1日9:00至5月26日23:59;

    第二批:5月27日0:00至7月8日16:00。

    2.集中审核时间:

    第一批:5月27日至5月31日上班时间;

    第二批:7月3日至7月9日上班时间。

    (二)下半年

    1.网报时间:10月14日9:00至12月2日16:00;

    2.集中审核时间:11月30日至12月3日上班时间。

    (三)为方便沟通,请申请人以真实姓名加入“象州县教师资格认定”QQ群,群号:856102933,入群后将群名片修改为本人真实姓名,不修改的将被移出本群。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根据我区实际,2024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

    (四)普通话条件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五)身体条件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四、认定流程

    (一)注册与网上申报。

    1.注册: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操作方法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主页面“咨询服务”栏下的“操作手册”。注册成功后,先完善个人信息,并在申请人员申请的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内登录报名。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2.网上申报: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在完成网上申报的所有环节,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生成报名号,方为报名成功。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地点须根据实际情况从以下二项中选择:一是户籍所在地;二是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填报驻地)。

    (二)教师资格体检。

    1.象州县教师资格认定指定体检医院为象州县人民医院、象州县中医院。

    上半年体检时间:第一批:2024年5月25日前;第二批:2024年7月8日前。体检结果有效期1年。

    2.申请人的体检结果由体检定点医院统一移交给象州县教育体育局,申请人请勿自行携带、提交;若体检结果需复查,由体检医院电话告知,请申请人保持手机畅通。

    3.申请人到医院体检时,请准备好近期免冠1寸、2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各1张(照片应与本次认定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报名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照片交由体检定点医院统一移交给象州县教育体育局。

    (三)网上审核

    2024年象州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全程网办”,申请人的认定材料在网上审核(无需申请人到现场确认),申请人应在2024年7月8日前登录报名系统,上传材料由我局进行网上审核,须上传的材料如下:

  1. 身份证明材料:

    (1)申请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申请人根据不同情况上传相应材料:

    ①户籍在象州县的申请人需上传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正反面)。

    ②持象州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申请人需上传居住证(正、反面)。

    ③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驻象州县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⑤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体检材料:体检收费凭证。

    3.学历/学籍证明:学历/学籍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上传。系统比对核验不成功的,申请人除上传学历证书外,还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可通过“学信网”提前申请)或者《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4.普通话证明材料:《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证书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上传。

    5.其他材料:申请人根据不同情况上传相应材料:

    (1)无犯罪记录证明:

    ①内地申请人无需上传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我局到公安机关核查完成,无须申请人提交。

    ②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上传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可提前联系我局领取。

    (2)特殊情况提供的其他材料,如:申请人因改名导致《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无法通过系统验证,要上传相应证明(证书)原件和公安部门姓名变更的证明材料等。

    特别提醒:若需修改信息或提交补充材料,申请人可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通过报名信息右侧“修改网办材料”链接重新上传相关认定材料。认定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接听认定机构的通知电话或通知短信。

    (四)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五)颁发证书。

    1.我局在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为符合认定条件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可选择邮寄或现场方式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1)现场领取方式:

    现场领取地址:我局分批办理好证书后会在“象州县教师资格认定”QQ群发布公告,申请人凭身份证原件到象州县教育体育局二楼党工委综合股领取(应届毕业生还需携带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联系电话:0772-4305922。,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邮寄方式:

申请人选择邮寄方式领取证书的,邮寄费由申请人支付,请在网上报名时勾选邮寄选项,并务必确保填写的收件信息准确无误,我局将根据填写的收件地址信息通过邮政EMS快递寄送。若应届毕业生选择邮寄服务,还须将毕业证书照片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发送至邮箱407522820@qq.com,在学历核验通过后邮寄。       

    若申请人在报名后需要修改领取方式或收件信息,请在网上确认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相应修改,或通过“象州县教师资格认定”QQ群告知。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个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个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完成报名后,应定期登录系统,通过“查询报名信息”功能了解资格认定的审核进度,同时查阅“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留意认定机构发布的留言信息。

    (二)申请人若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应届毕业生应根据学校毕业时间,合理规划,妥善选择认定机构。

    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三)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在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认定机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本认定通知如与上级文件规定有出入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未尽事宜,请电话我局党工委综合股:0772—4305922。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2.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须知

                   

                                                                 象州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编号:              确认点:                 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婚否

 

民族

 

正面免冠

彩色白底相片

文化程度

 

职业

 

申请教师资格种类

 

单位

或住址

 

电话

 

既往病史

 

视力

矫正视力

 

医师:

其    他

 

听力

右           公尺

 

医师:

左           公尺

嗅觉

 

 

咽喉

 

语言

 

口腔

唇腭

 

齿

 

医师:

 

身长

公分

胸廓

 

医师:

体重

公斤

脊柱

 

淋巴

 

甲状腺

 

四肢

 

关节

 

面部

 

血压

/kpn

医师:

肺及呼吸道

 

心血管

 

腹部器官

 

 

 

神经及

精  神

 

胸部X

线透视

 

医师:

化验检查

肝功能(ALT、AST)

 

负责医师:

年   月   日(单位盖章)

    注:用A4纸双面打印,在贴相片处贴的相片(相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须加盖体检院体检专用章,不加盖体检医院体检专用章者无效。

附件2

象州县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须知

    1.象州县教师资格认定指定体检医院为象州县人民医院、象州县中医院。上半年体检时间:第一批:2024年5月25日前;第二批:2024年7月8日前。体检结果有效期1年。

    2.申请人的体检结果由体检定点医院统一移交给象州县教育体育局,申请人请勿自行携带、提交;若体检结果需复查,由体检医院电话告知,请申请人保持手机畅通。

    3.申请人到医院体检时,请准备好近期免冠1寸、2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各1张(照片应与本次认定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报名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照片交由体检定点医院统一移交给象州县教育体育局。

广西玉林容县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416号)以及《玉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玉市教师〔202448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容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容县户籍。

(二)持有容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容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驻容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容县教育局负责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三、认定时间

2024容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批次进行,网报时间如下:

上半年:3269:007816:00

下半年:10149:0012216:00

四、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根据我区实际,2024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条件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听障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应通过国家专门的听障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获得国家统一认定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要求与普通申请人一致。

  1. 身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对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可免除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项目的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保持一致。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申请人在网名成功后请加入Q以方便后期工作,Q号码856223497)。

(二)体检

1.上半年体检时间:326日至76日,具体参加体检时间(注:周末及节假日不上班)由申请人自行安排。下半年体检时间以下半年认定公告规定时间为准。

2.地点:容县人民医院体检科,联系电话:0775-5333120

3.材料准备:自行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A4纸双面打印,并填写好体检表前四行的个人信息,贴好片(相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

4.体检要求:(1)本次体检为空腹体检(体检当天上午必须空腹),请考生体检前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抽烟、饮酒,避免剧烈运动。(2)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和体检表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所有项目体检结束后自行等待结果并领取体检报告。(3)对于怀孕的申请人,可免除胸透项目的检查,但需医生在体检结论中注明因怀孕未进行胸透检查,其他项目均合格,此类申请人需在认定结束后的一年内,重新提交一份完整的体检报告,以替换认定机构存档的原始体检报告。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委托提交现场确认材料的,另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逾期不再受理

1.时间:上半年73日—79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下半年现场确认时间待定。

2.地点:容县政务服务中心楼综合窗口(5号窗口),窗口咨询电话:0775-5328281

3.现场受理时须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

3)不同情况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①户籍在容县的申请人须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②持有效期内容县居住证的申请人须提供居住证原件。

③驻容县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④港澳台居民须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体检结论明确为“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5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核验不通过的普通话证书、学历证书(申请人除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等,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6)无犯罪记录证明。容县户籍的申请人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需提交。非容县户籍的申请人无犯罪记录情况由个人配合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供。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联系出具。

(四)认定结果公布及证书颁发

1.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法定工作日内在容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xzf.gov.cn/和容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认定结果

2.申请人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及时存放本人人事档案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容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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