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珠海市金湾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珠海市金湾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珠海市金湾区是广东省教育强区和全国教育均衡示范区,区内公办中小学及区直属幼儿园均为区财政核拨事业单位。为适应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培育优质师资队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市区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对象、应聘条件及薪酬待遇

拟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7名。招聘岗位分A、B、C三类,各岗位招聘人数、应聘条件详见《珠海市金湾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A类招聘对象:

中学教师岗位:“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

小学教师岗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12年、2013年持有《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毕业生(英语、音乐、美术可非师范类)。

B类应聘对象:

金湾区户籍人员(户口和人事关系在公告发布日之前落户本区,不含平沙、南水两镇人员)以及金湾区教育局备案的2012年9月至公告发布日仍在岗在册临聘教师(市外户籍临聘教师必须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C类应聘对象:全国在职中小学骨干教师。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性格开朗,能承担相应的工作量。

(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珠海市金湾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时间、地点和报名方式:

——A类应聘对象采取邮寄报名材料并现场确认方式也可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即应聘者邮寄或携带报名材料(复印件)进行报名后,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参加现场资格确认。

受理邮寄报名材料截止时间:2013年1月16日17:30(以接收地邮戳日期为准);邮寄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政府办公中心11号楼,金湾区教育局人事股老师,邮编:519090。

——B类应聘对象报名者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现场报名。

A、B类现场报名及确认时间和地点:2013年1月17—18日两个工作日,在珠海市金湾区第一小学行政楼一楼受现场报名及确认,即应聘者携带报名材料复印件一套(原件备查)。

——C类采取邮寄报名材料方式进行,即应聘者邮寄报名材料(复印件)进行报名,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参加考试。

受理邮寄报名材料截止时间:2013年1月13日17:30(以接收地邮戳日期为准);邮寄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政府办公中心11号楼,金湾区教育局人事股老师,邮编:519090。

2.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珠海市金湾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份(空白表在金湾区政府网下载)

②携带证件:

A应聘人员需提交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普通话等级证、外语水平等级证、获奖证书、计划生育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原件备验)。

B应聘人员需提交证件: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人事关系托管证明、教师资格证、计划生育证明、县(区)级以上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验)。

C应聘人员需提交证件: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人事关系证明、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计划生育证明、县(区)级以上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和教科研成果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验)。

③近期大一寸免冠照片2张(1张贴于报名表,另1张备用)。

(二)资格审查

——A类、B根据报名条件和要求,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笔试资格审核和确认,于报名审核工作结束后次日上午(即1月19日上午),在金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wan.gov.cn)上公布笔试资格人员名单(未获笔试资格人员名单不予公布)。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必须达到招聘岗位职数3倍及以上,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职数3倍的,按招聘职数与参考人数1:3的比例相应核减该学科招聘职数,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3人的学科,不予开考。

——C类: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按招聘职数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考试人员,少于3人的岗位不予开考。各岗位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通知》于报名结束后次一个工作日内在金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如达不到规定条件无法开考,则该岗位职数相应转为A类岗位进行招聘考试。

(三)考试

——A类、B类: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

1、笔试。时间2013年1月19日下午3:00—5:00,考场设在珠海市金湾区第一小学各学科统一用同一套试题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思想品质,教育教学的理论基础和方法,书面表达能力等内容,满分100分,入围资格线为60分(分数均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1位)。笔试成绩按50%比例计入应考总成绩。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不超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如笔试报考科目达3人而不超过5人的且笔试成绩达60分以上者则全部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成绩、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1月20日上午在金湾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2、面试。时间2013年1月21,考场设在珠海市金湾区第一小学。面试形式为15分钟讲课,讲授课题为现用中小学教材内容,课前备课30分钟,当场评分,现场公布成绩,满分100分,入围资格线为60分(分数均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1位)。面试成绩按50%比例计入应考总成绩。

——C类:采取试讲与答辩方式。

面试时间及地点:2013年1月16日在珠海市金湾区第一小学考场,详见《考试通知》。主要测试其专业知识、教学与科研等综合能力,当场评分,现场公布成绩,满分100分,入围线为80分(分数均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1位)。

考试结束后,依考生考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职数等额确定各岗位入围体检及考察对象。考生考试成绩、各岗位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金湾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初定拟聘人员

A类、B类考生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入围资格线为60分。依总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职数相应确定各岗位入围体检、考察及拟聘对象(出现总成绩同分时,取笔试成绩高分者)并于2013年1月28日金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A类拟聘对象,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签订协议后,公示、体检或考察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五)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方法及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金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主管机关认定后,办理人员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所空缺考试名额不予递补;初定拟聘人员现场不签约的(B类考生不用签约),则现场递补该岗位“拟递补人选”。

(二)拟递补人选的确定方法:在未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中按考生最后成绩高低排序,且达到入围资格线的人员中选择,每学科确定1名最高分者(出现同分时,取笔试分数高者)为拟递补人员,其他人员不作为拟递补人选。递补情况在相关网站公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不再递补: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2013年8月20日前报到);2.个人原因半年内未完成人事调动或毕业生接收手续者;3.不服从组织调配者;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5.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四)被聘用者须与区教育局签订5年以上服务期聘用合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湾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6-7263798,7263395,7263881(区教育局),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7263383(区监察局)。

 

附件:1.珠海市金湾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2.珠海市金湾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珠海市金湾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