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山西省侯马市2014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西省侯马市2014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加快我市科教兴市的步伐,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和考核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教师26名,全部为农村小学综合学科教师,其中12%的岗位用于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3名。
2、全日制师范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全日制非师范类一本院校与小学所开课程相近专业毕业生23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全日制非师范类一本院校与小学所开课程相近专业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6、“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招聘对象为:截止2013年12月30日前,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比例要求的,该专门岗位自动转入招聘单位同类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的有关规定,采取考试和考核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发布招聘公告:
分别在侯马市电视台、侯马市人民政府(www.houma.gov.cn)、侯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msrsj.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2日8:00时至11月18日18:00时
2、报名地点:侯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联系电话:0357— 4226895           
4、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报名时,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即可参加招聘考试。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5、报名所需有效证件及材料:
(1)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小学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者)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基层服务合格人员要提供相关证明,已参加工作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允许报考证明;
(3)本人“自荐书”一份;
(4)联系电话、家庭详细住址;
(5)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四张。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他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考试方法步骤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考试分笔试、面试。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需求人数3:1比例的由招聘领导组视情况研究后,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降低开考比例, 报临汾市人社局核准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考试内容为:以语数外为主的小学所开设学科及心理学和教育学的综合内容。
考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由市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档案、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其中:非个人原因未领到报到证的,须提供发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出具的允许报考证明。已参加工作人员在考核之前需把上述所需相关证件提供齐全。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者的,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和部门有权取消该报名人员参加应聘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 
①面试对象的确定
根据笔试及格分数以上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未达3:1,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对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或者经书面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面试资格,缺额按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递补。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人员按序递补。
 ②面试的主要内容
面试命题和评分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进行。
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
③面试考官的组成
由专家和有关方面人员分专业组成若干考官组,每个考官组5人,其中招聘单位参加面试考官人数不得超过1人。每个考官组设主考官1人,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面试成绩为100分,及格线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资格。
2、硕士研究生毕业生考试方法步骤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参加笔试,只进行面试。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需求人数3:1比例的由招聘领导组视情况研究后,剩余名额自动转入招聘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教师招聘岗位或降低开考比例,报临汾市人社局核准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面试成绩即总成绩。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
面试及格线60分,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资格。
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面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四)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为考核对象,若笔试成绩仍相同,以加试(面试)成绩高者为考核对象。
考核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根据考核结果,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再次确认。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程序递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字〔2005〕19号)执行,招聘岗位根据有关规定对应聘者体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自动递补。
(六)、拟聘结果公示 
经考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的对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统一在侯马市人民政府网和侯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待遇及要求
1、公示期满,拟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优先选择岗位,招聘人员不得选择聘用后构成应回避的岗位。确定聘用的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4、一经正式聘用,须在本单位工作满五年方可调离。
    5、无教师资格证的受聘人员,必须在两年内考取,否则聘用单位予以解聘。
六、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由纪检机关全程监督,并接受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的公开监督。
   (二)严格招聘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以及影响招聘工作公开、公正的;
    5、从事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不按回避政策实行回避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侯马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组负责解释。

2014年11月11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