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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白银市201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省白银市201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
  为认真做好全市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甘肃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2015年上半年,全市对申请教师资格且需参加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统一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合格者进行网上申报。户籍或工作单位在白银市范围内的普通师范类院校(或综合性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的毕业生申请相应学科教师资格不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其余所有申请教师资格人员都要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的报名工作由县区教育局负责,申请人携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证书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合格证、两张近期2寸免冠照片和教学能力测试报名表,到户籍所在的县区教育局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25日-5月29日,报名地点设在各县区教育局。县区教育局务于6月3日前将报名表及报名人员花名册(附电子版)报市教育局师资管理科。教学能力测试时间拟定为6月下旬,具体事宜详见白银教育信息网《关于201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二、认定程序
(一)申请人下载、填写表格
1.从白银教育信息网(www.byjy.com)下载《白银市教师资格认定报名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白银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2.用钢笔或水性笔填写,不得用圆珠笔填写,填写内容要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内容一致,思想品德鉴定须由申请人的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完成。
3.体检要在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
4.填写的所有表格不得涂改。
(二)网上报名
在规定的时间(6月29日至7月3日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教师资格网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和《教师资格申请人网上申报须知》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并确保网报信息与手工填写的《教师资格申请表》上的信息一致。上传近三个月免冠照片(jpg格式,114×156像素,20K以内),并确保上传照片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申请人在进行网上报名时,务必选定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否则系统不识别,影响申请人申报。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选定认定机构为白银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为本人所在的县区教育局(户籍在白银区的申请人现场确认点为白银区行政审批中心)。
申请人一次性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照片,确认无误后提交。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生成报名号。
    (三)现场确认
网报结束后,申请人携带以下材料,到各县区现场确认点进行网报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6日至7月10日。
(1)网上报名的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打印件一份;
(2)《白银市教师资格认定报名表》(贴两张网报上传时的同一底版照片);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贴网报上传时的同一底版照片,A3纸打印);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须有填写人签名、单位盖章);
(5)《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格检查表》(须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A3纸打印);
(6)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需将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7)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8)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9)《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合格证(师范类毕业人员须提供本人档案中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复印件和教育实习证明复印件);
(10)户籍证明或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1份。
以上所提供的复印件没有特殊要求,须复印在A4纸上。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网上报名信息与书面材料进行核对审查,打印受理凭证。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尚未取得有关学历证书,应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盖章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四)县区上报材料
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原件及所填表格报送市教育局进行审核。具体时间安排为:会宁县7月13日,靖远县、景泰县7月14日,平川区、白银区7月15日,逾期不侯。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要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有关过渡阶段衔接工作。2015年秋季,我省将纳入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统一考试范围,考试内容和科目与原省考不一致,各县区要认真学习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做好过渡期政策宣传、教学能力测试安排、有关遗留问题处理等工作,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序衔接、顺利过渡。
(二)各县区要规范教师资格认定行为,增强程序意识,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工作纪律,杜绝各种不正之风,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确保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能准确及时完成网上报名工作。认定系统管理人员必须进一步增强网络安全意识,规范系统操作,做好保密工作,及时下载相关数据并做好备份,务必确保数据安全。
(三)各县区要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0]1157号)文件规定,严格执行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在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不能收取任何费用,杜绝一切乱收费现象。
(四)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网报后,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由县区教育局负责认定;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网报后,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由市教育局负责认定。
(五)申请人务必牢记网上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以备修改信息和现场确认时使用。对因忘记登陆密码、报名号等不能登陆和确认的,责任自负。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白银市教育局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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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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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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