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浙江省瑞安市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招聘教职工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省瑞安市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招聘教职工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等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等工作人员245名。本次招聘分为面向师范类和非师范类毕业生两部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愿意长期在我市山区、海岛学校任教,身心健康,具体条件如下:
(一)面向师范类毕业生招聘条件为:瑞安市户籍,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毕业,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本科阶段为师范类毕业的,年龄可放宽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专业、资格等详细条件请见官方网站。
(二)面向非师范类毕业生招聘条件为: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校医、会计、档案管理岗位不作要求)。瑞安市户籍,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可放宽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非2015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计划数
招聘岗位及计划数详见《2015年瑞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一览表》  。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考程序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报考网址:http://rarsks.ruian.gov.cn(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5年5月15日0时—2015年5月16日24时。
报考人员须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仅注册不报名的无效。 在此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逾期系统将关闭并不再受理注册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师范类毕业生可报非师范类岗位,但不能兼报,否则视为无效;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以凑足报考人数为目的、恶意串通报名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和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
时间:2015年5月17日0时—2015年5月18日24时。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个人网上报名表里说明初审未通过的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关闭。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5年5月19日0时-2015年5月20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报名信息不能再更改;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17时,逾期系统将关闭并不再受理报名。
4.缴费确认
时间:2015年5月21日0时-2015年5月22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缴费情况。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的复函》(浙财综字〔2007〕7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40元,两科共计80元。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5.招聘计划数核定及改报名
鉴于个别学科短缺及山区、海岛、农村学校师资薄弱的实际,本次招聘的中小学体育、中小学信息技术、档案管理岗位和湖岭镇、高楼镇、马屿镇(中心校除外)、陶山镇(中心校除外)辖区内学校的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2;其他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
缴费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数于2015年5月23日在瑞安人才网(http://www.577job.com)和瑞安教育信息网(http://www.rajyj.com)予以公布。招聘计划数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进行现场改报名,逾期未改报名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退还考试费。改报名时间定于2015年5月25上午8:30-11:30半天;地点设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瑞安市商城大厦四楼27号办公室)。
6.打印《笔试准考证》及《考生须知》
时间:2015年5月28日0时-2015年5月29日24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陆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及《考生须知》。在此期间,准考证遗失的可自行登录打印。
(二)笔试
笔试日期定于2015年5月30日一天,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和科目等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财会、校医、档案管理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基本素质测验》两科,满分均为100分,各按50%合成笔试总成绩;其他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30%和70%合成笔试总成绩。《公共知识》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和新课程理论等;《学科专业知识》为本专业涉及的知识及其他内容。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三)资格复审
1.入围资格复审条件。考生须参加2门科目的考试,否则考试总成绩无效,并视同当天缺考;因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开考比例而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设定入围资格复审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资格复审。
 
财会、校医、档案管理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同分的,取《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两科成绩均同分的,一并入围资格复审后另行加试。
其他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同分的,取《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两科成绩均同分的,一并入围面试。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瑞安人才网和瑞安教育信息网公布。
2.资格复审材料。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按岗位所需条件提供相应材料。
(1)身份和户籍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历届生落户时间截止至资格复审结束之日;户籍因就学迁往高校的2015届毕业生,凭有迁出瑞安市记录的户口簿参加资格复审。
(2)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取得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不予入围面试;尚未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2015届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可先凭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生证参加资格复审;教师资格证书属瑞安市外取得的,须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二份。
(3)学历证书。历届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原件;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取得的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师范类证明材料。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属于师范类毕业生的证明。不能证明属师范类的,浙江省内和教育部属高校毕业的须由所在高校出具,浙江省以外高校毕业的须由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
(5)其它材料。免冠单寸彩色近照2张;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取得的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上述所有证书等材料均需复印件一份。
3.资格复审注意事项。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入围面试或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围面试或体检资格。
(四)面试
除财会、校医、档案管理岗位外,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均须参加面试。
学前教育、音乐、舞蹈、体育、美术岗位的面试内容为课堂试讲和技能展示,课堂试讲成绩70分,技能展示成绩30分;其他岗位的面试内容为课堂试讲,满分为100分。课堂试讲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瑞安人才网和瑞安教育信息网公布。
(五)体检、考察
财会、校医、档案管理岗位在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其他岗位按笔试总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同分的,取笔试总成绩高者;笔试总成绩同分的,取《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学科专业知识》再同分的,另行加试。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瑞安人才网和瑞安教育信息网公布。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标准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及《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标准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因各种原因放弃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六)公示、聘用
1.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瑞安人才网、瑞安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2.对于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师范类的,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师范类的,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及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3.新聘用的教师必须在优质中小学培训基地学校跟岗锻炼一年,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给予继续聘用,第二年回到编制所在学校任教。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4.新聘用的教师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或到其他学校跟岗锻炼)。
四、其他要求
(一)报考专业资格审查按《2015年瑞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执行。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三)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且二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考试。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招聘咨询电话:市教育局政工科0577-65895851,市人力社保局事业科0577-65651795。
瑞安市教育局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6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