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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关于举办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班的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省关于举办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辖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河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加强普通话水平测试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计算机辅助测试工作,经研究,决定委托河南科技学院于2015年7月举办第二十四期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送学员条件
    (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3年以上工龄。
    (二)具有较强的语言规范意识和语音分辨能力,普通话水平相当于一级乙等及其以上。
    (三)熟悉普通话语音理论,熟练掌握汉语拼音和常用国际音标。
    (四)热心普通话教学和推广,工作严肃认真,作风正派。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为保证全体学员的身体健康和良好的学习环境,传染病患者及怀孕期、哺乳期的女教师不得参加培训班的学习。
    二、培训、考核内容
    (一)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
    (二)普通话与汉语方言、朗读与说话训练。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标准、测评实践。
    (四)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普通话水平、测评能力考核。
    三、颁发证书
    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发给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和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证书,经聘任后,可以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四、名额分配
    本期培训班共招收学员88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五、办班时间及地点
    7月12日报到,7月13日-25日上课。
    办班地点:河南科技学院。
    报到地点:新乡市华兰大道东段河南科技学院学术交流中心。
    六、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必须对选送学员的普通话口语水平、语音听辨能力和汉语拼音熟练程度进行预测,按条件选送学员,按分配名额上报,并将学员登记表(见附件)电子稿(可到河南语言文字网下载,http://www.hnyywz.gov.cn/)于5月30日之前由各单位汇总后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承办单位不接受个人报名。
    纸质报名表加盖选送单位公章后,由学员报到时交到承办单位。
    (二)学员报到时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
    (三)本次测试员培训班不收培训费和资料费。
    根据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和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办〔2004〕422号)和《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委河南省物价局关于我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的通知》(豫财预外字〔1997〕第15号)的文件精神,每位学员缴纳普通话水平测试费30元。
    (四)参加培训的学员需自备《河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指导书》。
    (五)食宿费由学员与培训主办单位结算,学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考虑到住宿安排,请各单位选送学员在《河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班学员登记表》中注明是否集中安排食宿。住宿费用标准为150元/人/天。
    (六)各学员选送单位对选派学员应加强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承办单位要加强安全、卫生等防控措施,加强安全防范,确保顺利完成培训任务。
    联系人:
    河南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  丰光  
    电话:0371-65909805   13838057027
    河南科技学院    沈恒娟 
    电话:0373-3040343   13837392875
    邮箱:13988068@qq.com
    附件:1.河南省第二十四期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班学员名额分配表
          2.河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2015年 5月 4 日

附件1

 

河南省第二十四期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

培训班学员名额分配表



 

单位

名额

郑州市

2

开封市

2

洛阳市

2

平顶山市

2

安阳市

2

鹤壁市

2

新乡市

2

焦作市

2

濮阳市

2

许昌市

2

漯河市

2

三门峡市

2

南阳市

2

商丘市

2

信阳市

2

周口市

2

驻马店市

2

济源市

2

郑州大学

2

河南大学

2

河南师范大学

2

河南科技学院

2

信阳师范学院

2

南阳师范学院

2

洛阳师范学院

2

商丘师范学院

2

许昌学院

2

周口师范学院

2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

2

河南教育学院

2

洛阳理工学院

2

新乡学院

2

黄淮学院

2

郑州师范学院

2

黄河科技学院

2

郑州财经学院

2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英才校区)

2

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

2

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

2

河南机电职业学院

2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

2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2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2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2

 

附件2

河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民族

 

学历

 

 照 片

出生

年月

 

 

何年何月

参加工作

 

职务

 

主要教授课程

 

任普通话课时间

 

会讲何种方言

 

毕业学校及专业

 

工作单位

 

邮编

 

电话

 

是否集中安排食宿

 

何年

参加

过哪

些普

通话

培训

 

你对培训班有何建议

 

单位

(院系、处室)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高校)语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省教育厅语言文字处考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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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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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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