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教育系统2015年招聘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教育系统2015年招聘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市中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3号)以及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6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5年济南市市中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小学岗位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初中岗位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6月9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应证书。
(五)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六)招聘学科分设A、B两类岗位,在符合报名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其中A类岗位招聘人员的毕业年限无限制;B类岗位为定向岗位,面向符合条件的我省实施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3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岗位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共确定招聘计划81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2015年济南市市中区教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2)。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 6月9日、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
济南市市中区社区教育学院(七里山西路13号,乘36路、41路、k55路公交车在郎茂山小区北区站下车即到)。
3.提交报名材料。需要应聘人员报名前登陆济南市市中区教育信息中心网站http://www.jnszjy.net下载《2015年济南市市中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规范填写。
现场报名必查材料有:①《报名表》(提供本人手写原件,字迹工整);②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③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往届毕业生,除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外,还需提供与报名提交的毕业证相对应的《就业报到证》,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需要同时提供本人本科阶段的毕业证;④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语文学科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⑤教师资格证(直接办理领取教师资格证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则要提供《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模板另附)及相应证书;⑥留学回国人员应聘者,需同时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⑦现已被用人单位聘用人员报名时必须征得现聘用单位同意,并提交现聘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证明模板另附),应聘者本人自行处理与现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事宜。⑧填写获奖内容的,要提交填报的荣誉证书。在招聘单位组织进行审核报名资格时,需要应聘人员现场提交上述所需审查材料的原件,同时提交除《报名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证明》以外的其他所有必查材料的复印件(要求按上述序号排序装订后提交)。
(二)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当场公布初审结果。参加技能学科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到报名缴费处缴技能学科面试考务费(为方便应聘者报名,请提前自备零钱),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非技能学科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到报名缴费处缴纳笔试考务费,领取笔试准考证。每位应聘者只能在初中或小学学段中,选择一个学段中的一个学科、一个类别、一个组别对应的岗位进行一次申报,不得兼报,超报者取消其报名应聘资格。
各学科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至少达到1:5,达不到1:5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的计划可调整给同学科的其他类别(或组别)岗位;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现场报名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下午16:00前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三)定向招聘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局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当即在报名点提供上述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材料,截止时间为现场报名截止日下午的16:00,过时不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定向资格。符合定向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经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后,在济南市市中区教育信息中心网站http://www.jnszjy.net进行公示。
(四)符合B类报考条件人员,可以报考本类的招聘岗位,也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A类岗位,但两类岗位不能同时兼报。因本类岗位应聘人员未能达到报名、考核比例或放弃聘用资格而取消的招聘计划,可调整为对应学段同学科的A类岗位计划。
报名资格材料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上述所提交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考试方法,技能学科岗位(英语、计算机、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再综合考察的方法;非技能学科岗位采取先笔试后综合考察的方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考试工作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由市中区人社部门、社会监督人员、学校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等组成的招聘工作机构,具体负责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一)技能学科岗位
1.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或专业技能考察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程序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主要从言谈举止、专业素质和能力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按照每个测评要素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各测评要素的平均分,并累加计算出应聘者的面试成绩,现场分组公布成绩。为保证聘用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面试情况确定。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报名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5比例要求的,按面试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对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并将该计划调整到同学科的其他类别(或组别)岗位中。通过面试(专业测试)取得笔试资格人选确定后,由区人社、教育部门审核,在济南市市中区教育信息中心网站http://www.jnszjy.net公布。在面试考试工作全部结束后的第三天上午10:00以后,应聘者本人登录济南市市中区教育信息中心网站http://www.jnszjy.net自行查询面试成绩及是否取得笔试资格。取得笔试资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缴纳笔试费40元,并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在上述网站公布。
2.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内容为教育教学类专业基础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与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新课改及素质教育等相关知识。笔试时间、地点等详情见发放的笔试准考证。
在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考试情况,按面试(30%)与笔试(40%)分值比重求和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达到合格分数线报名人员中,针对应聘人员应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综合考察的人员,若达不到1:3的比例,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对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并将该计划调整到给同学科的其他类别(或组别)岗位中。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及综合考察人员名单在市中区教育信息中心网站http://www.jnszjy.net公布。在笔试考试结束后的第三天(工作日)下午14:00以后,应聘者本人登录济南市市中区教育信息中心网站http://www.jnszjy.net自行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取得综合考察资格。进入综合考察范围人员按照网站通知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综合考察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人员空缺,从实有合格人员中,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综合考察:
综合考察环节在笔试之后,采用说课或上课、答辩等现场展示方式进行。按照每个测评要素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的办法,计算出应聘者的综合考场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现场分组公布成绩。
(二)非技能学科教师岗位
1.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直接参加笔试,非技能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与技能学科岗位笔试内容的要求相同。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为保证聘用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学科岗位计划不同,采用1:3(初中岗位为1:5)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考察人员;若达不到1:3(初中岗位为1:5)的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对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取消的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将调整到同学科的其他类别(或组别)岗位中。在笔试考试结束后的第三天(工作日)下午14:00以后,应聘者本人登录济南市市中区教育信息中心网站http://www.jnszjy.net自行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取得综合考察资格。进入综合考察范围人员按照网站通知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缴纳综合考察费70元,并领取综合考察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人员空缺,根据笔试成绩,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综合考察:
综合考察环节在笔试之后,采用说课或上课、答辩等现场展示方式进行。按照每个测评要素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的办法计算出应聘者的综合考察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现场分组公布成绩。
每个面试、综合考察考场中,均组成不少于7人的评委组,由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面试或综合考场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考场设监督席,派社会监督员对考试程序、评分和打分情况进行监督。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应聘技能学科岗位的按照面试占30%、笔试占40%、综合考察占30%的比例,应聘非技能学科岗位的按照笔试占40%、综合考察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选岗范围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若综合考察成绩也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综合考察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按确定人数不少于计划数的原则,设定综合考察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考察体检、选岗范围;确定考察体检、选岗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选岗。在综合考察全部结束后的第三天(工作日)下午14:00以后,应聘者本人登录济南市市中区教育信息中心网站http://www.jnszjy.net自行查询综合考察成绩、以及是否进入考察体检结果。 
五、考察体检、选岗
考察体检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有关规定,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等额组织进行考察体检工作。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于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因应聘者本人与现聘用单位处理解除聘用关系等问题造成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弃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经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中区教育局同意,可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按照上述既定的入围考察体检人员顺序位次,依次等额递补。
(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特殊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给予其5年内不得参加市中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处理。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岗位选择。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按照招聘计划,参加由区人社局和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现场岗位选择,分类别、组别,按各学段学科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的先后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岗位选择或不选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均合格、参加过选岗的拟聘用人员,报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拟聘用人员的面试、笔试、综合考察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济南市市中区教育信息中心网站http://www.jnszjy.net上进行公示。经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组织拟聘用人员与各落编(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协议。报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拟聘用人员的聘用、派遣、与落编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手续;对公示中反映有关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在规定期限内不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已取得聘用资格的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办理与现聘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照岗位选择的递补办法递补。
七、考试交费、办理减免考试费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面试费70元,笔试费40元。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在招聘单位审核报名资格通过后,可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面试或笔试现场报名期间,在报名现场进行申请确认和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的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市中区教育局人事科
咨询电话:0531-67819637(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监督电话:86907014,86120195
九、其他
1.有关重大事项通知均在济南市市中区教育信息中心网站http://www.jnszjy.net网站最新公告中下发,请各位务必适时查询相关通知。
2.有关综合考察等安排,如有变动,请随时关注济南市市中区教育信息中心网站http://www.jnszjy.net通知,同时保持电话畅通。
3. 本次面试、笔试和综合考察均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和辅导教材
4.招聘现场报名地点周围交通道路狭窄拥挤,无停车场且无人看管车辆,请务必乘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