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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奉节县教育事业单位2015年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重庆市奉节县教育事业单位2015年招聘公告

  为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其中:幼儿教师36名,小学教师14名。具体招聘岗位和名额详见《奉节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招聘工作各环节出现的指标空缺均不予递补。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安排;
(三)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学历、专业、年龄和其它条件要求详见《一览表》,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
(五)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 6月14日;
(六)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对象: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奉节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参加奉节县2015年“双特计划”教师招聘已体检合格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5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6月15日至6月16日工作时间内
报名地点:奉节县人力资源市场(永安镇少陵路96号,永安街道办事处对面)
2、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报考者只能选择《一览表》中的一个岗位报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内竞争,分别聘用。报考者按岗位所列条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推荐表或毕业证明等相关材料)、有工作单位的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招聘条件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人民币50元/科,两科合计100元)。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考务费不予退还;如有发现报考条件不符合的已缴费考生,通过电话或短信息通知取消报名资格并办理退费手续。
本次招聘只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报名、传真报名和网上报名。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书、委托人的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笔试开考比例须达到1:2,达不到该比例,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名额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4、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原件及准考证号后四位号码(2015年6月18日20:00后可在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查询)于2015年6月19日下午3:00—5:00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人员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定于2015年6月20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笔试及专业科目测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该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占50%)和《教育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占50%)。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作答,分值各为100分。
《综合基础知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大纲以2015年2月11日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fjhrss.gov.cn/)和奉节县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fjxedu.gov.cn/)上进行公示。
2、面试
面试由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奉节县教育委员会组织,凡考生笔试有1科缺考的,取消面试资格。
各岗位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若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达不到面试比例且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须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分值为100分,分岗位进行,组内比选。其中报考幼儿教师、小学音体美、特殊教育岗位的,采用专业实作考核的形式,其余岗位均采用模拟片段讲课形式进行面试。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面试时间、地点在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奉节县教育委员会网站上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40元。凡未按通知规定时间、地点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分项计算,总分及分项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
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奉节县教育委员会网站上进行公示。
(三)体检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数,根据本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专业科目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仍一致的,则另行安排加试《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 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考生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奉节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奉节县教委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及实绩、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
考试考核等有关事宜,可登陆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保障网查询。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奉节县教育委员会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职称、工作经历、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用单位等。
(六)选岗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在所报考的岗位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单位。选岗时间地点通过奉节县教育委员会网站另行通知,不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选岗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选岗资格。
(七)培训与报到
所有待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奉节县教师进修学校参加新教师岗前培训,培训期间出现重大违纪行为者,不予签订聘用合同。培训结束后的在规定的时间到聘用学校报到上岗。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2015年应届毕业生在2015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不予聘用。
正式聘用人员须在本县服务5年以上,未满服务期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获取考试或应聘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其他
本简章由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奉节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联系电话:56525151(人社)、56551092(教育)、56567927(报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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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万景校区)2024年招聘非编教师简章

因工作需要,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湖滨校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语文教师1名、非编数学教师1名、非编英语教师1名、非编体育教师1名、非编科学教师1名。工作地点位于外附小湖滨校区(湖光路9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非编语文教师1名,负责语文教学等工作。

非编数学教师1名,负责数学教学等工作。

非编英语教师1名,负责英语教学等工作。

非编体育教师1名,负责体育教学等工作。

非编科学教师1名,负责科学教学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三)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有教学经验者优先。

(五)应聘教学岗位者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六)常住地在厦门市。

(七)性别不限,45周岁以下。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先发送邮件报名,学校将对所发送的材料进行保密。

(二)填写完整的《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一份,请下载附件,并连同提供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拍照发送到邮箱xmwgyxxfsxx@163.com。

咨询电话:谢老师 18205956536

(三)报名时间:2024年05月14日—2024年05月19日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的,由人事干部电话告知面试时间。

(五)考试办法

1. 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核。通过资格复核人员学校将及时通知本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

2. 学校将组织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

(六)体检

1. 体检:参加体检和考核人选为面试总分最高分者。应聘者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寸证件彩照自行到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本次招聘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证申请体检标准》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2. 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我校从面试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结果,应聘资格复核情况,学校将对拟聘人选及时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思明区教师进修学校网)。公示无异议者,学校正式录用。

四、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本招聘启事由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负责解释。

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

2024年05月14日

附件: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最新).doc

福建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湖滨校区)2024年招聘顶岗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湖滨校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顶岗美术教师1名、顶岗音乐教师1名,工作地点位于外附小湖滨校区(湖光路9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顶岗美术教师1名,主要承担美术教学等工作。

顶岗音乐教师1名,主要承担音乐教学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三)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有教学经验者优先。

(五)应聘教学岗位者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六)常住地在厦门市。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先发送邮件报名,学校将对所发送的材料进行保密。

(二)填写完整的《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一份,请下载附件,并连同提供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拍照发送到邮箱xmwgyxxfsxx@163.com。

咨询电话:谢老师 18205956536

(三)报名时间:2024年05月16日—2024年05月19日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的,由人事干部电话告知面试时间。

(五)考试办法

1. 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核。通过资格复核人员学校将及时通知本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

2. 学校将组织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

(六)体检

1. 体检:参加体检和考核人选为面试总分最高分者。应聘者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寸证件彩照自行到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本次招聘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证申请体检标准》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2. 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我校从面试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结果,应聘资格复核情况,学校将对拟聘人选在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校园进行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学校正式录用。

四、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本招聘启事由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负责解释。

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

2024年05月16日

附件: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最新).doc

福建厦门市大同中学2024年顶岗人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大同中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会计顶岗人员(6个月),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岗位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4.性别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

5.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拥有初级或以上会计职称优先;

6. 常住地在厦门市。

二、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报名方式:缴交电子报名材料

2024年6 月1 日前将下载填写的《厦门市大同中学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相片可用插入文本框粘贴)(详见附件1)发至2276103423@qq.com邮箱。符合条件人员面试时提供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份、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原件审核后即可归还)和复印件(1份)。

2.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6月1日前

3.咨询电话:18205929092

4.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古楼南里32号(前埔校区)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市大同中学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的,由学校电话告知面试时间。

(三)考试办法

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厦门市大同中学招聘领导小组进行面试。

(四)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结果,应聘资格复核情况,学校将对拟聘人选及时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学校正式录用。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与厦门市大同中学签订拟聘用人员劳动合同。

四、本次招聘工作在思明区纪工委监督下进行。

本招聘启事由厦门市大同中学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592-2075532

厦门市大同中学

2024.5.14

附件.doc
———————
来源:公考雷达
链接:https://www.gongkaoleida.com/user/article/1919613
转载请注明出处因工作需要,厦门市大同中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会计顶岗人员(6个月),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岗位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4.性别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

5.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拥有初级或以上会计职称优先;

6. 常住地在厦门市。

二、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报名方式:缴交电子报名材料

2024年6 月1 日前将下载填写的《厦门市大同中学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相片可用插入文本框粘贴)(详见附件1)发至2276103423@qq.com邮箱。符合条件人员面试时提供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份、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原件审核后即可归还)和复印件(1份)。

2.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6月1日前

3.咨询电话:18205929092

4.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古楼南里32号(前埔校区)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市大同中学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的,由学校电话告知面试时间。

(三)考试办法

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厦门市大同中学招聘领导小组进行面试。

(四)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结果,应聘资格复核情况,学校将对拟聘人选及时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学校正式录用。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与厦门市大同中学签订拟聘用人员劳动合同。

四、本次招聘工作在思明区纪工委监督下进行。

本招聘启事由厦门市大同中学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592-2075532

厦门市大同中学

2024.5.14

附件.doc

福建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分校2024年非在编教师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校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中学历史非在编教师1名,小学心理非在编教师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中学历史1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起;

2.小学心理1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起。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等不得聘用。

(二)具备岗位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2.资格证书:教师具备相应学科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

3.普通话要求:具备普通话等级二乙及以上(语文学科需具备普通话等级二甲及以上);

4.身体健康,年龄35岁以下,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放宽至45岁;

5.集美区高校应届毕业生优先。

三、相关待遇

非在编教职员工工资按《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非在编教职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集府办〔2022〕 71号)精神执行。其他福利待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30日止。

2.报名方式:

于报名时间内填写《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分校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数码件发至电子邮箱:xwjmfxbgs@126.com,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学科+电话号码”。联系人:高老师、林老师 电话:18359200657、15980991018、0592—6078117。

五、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采取课堂教学能力测试、现场问答、面谈等考核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七、聘用

学校依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聘用

1.根据学校招聘非在编教职员工工作领导小组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列,就高聘用;面试结果于面试日次日公布在校外公示栏;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八、 非在编教职工与本单位发生劳动争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处理。

附件:厦外集美分校非在编(产假顶岗)教师报名表

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分校

2024年5月16日

附件: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分校招聘非在编、产假顶岗教师报名表.doc

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将蓝田县2024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种类

本次我县负责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包括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中学及中等职业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西安市教育局负责认定,申请人请登录西安市教育局网站查看相关公告。

二、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蓝田县的中国公民及在蓝田县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

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县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提醒:《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全国通用,有效期三年。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在户籍地或者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2.取得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根据国家和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并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提示: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学历,查询不到的学历请及时申请学历认证报告)

3.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和对外汉语及幼儿园教师资格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4.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5.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四、认定流程及安排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按照“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领取证书”的流程进行。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8:00—6月21日17:00,网上报名期间如有临时调整,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为准。

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在网报时间内进行认定报名,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完成申报。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核验通过的在现场确认环节无需提交原件。

温馨提示:

(1)填写正确的身份信息,否则无法完成网报。

(2)信息输入过程中字符之间不能有空格,牢记或妥善保存密码,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

2.体检

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体检时间为2024年6月3日—6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所有认定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我县指定医院(蓝田县人民医院或蓝田县中医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具体要求详见《蓝田县2024年上半年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公告》。

3.现场确认

(1)时间:2024年7月3日—7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地点:蓝田县教师进修学校(县职业教育中心院内)

(3)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资料:

①户籍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②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认定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及身份证号);

③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携带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④户籍材料、居住证等;

在户籍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交有效的蓝田县居住证原件;

在我县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⑤学历证书

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验证的可不提交;

港澳台学历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国外学历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无法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普通话等级证书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无法通过比对核验的,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提醒:所有原件审核完毕之后返还申请人。

⑦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4.认定结论及证书领取

我县完成认定审核工作后,将据实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领取方式及时间请关注蓝田县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lantian.gov.cn)发布的证书领取公告,申请人可登录网报系统查询认定结论。

五、其他事项

1.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公告未尽事宜可联系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咨询电话:029-82734969。

蓝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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