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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大方县教育局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省大方县教育局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大方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方党办通字〔2007〕86号)和《大方县事业单位聘用暂行办法》(方党办通字〔2007〕88号)文件精神,经中共大方县委、大方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卫生保健人员及城关地区中学教师45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招聘结果,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卫生保健人员及城关地区中学教师455名。其中,城关地区中学教师255名,幼儿园教师和卫生保健人员200名。具体见《大方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卫生保健人员职位表》及《大方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关地区中学教师职位表》。职位表涉及专业均依据贵州省公务员局网发布的《博士硕士本科代码》、《专科生专业代码》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专业目录(试行)》。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城关地区中学教师职位面向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公开招聘。

    2、普通幼儿教师和卫生保健人员职位面向全国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中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幼儿园英语、音乐、美术和体育教师职位面向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往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公开招聘。

    3、具体职位所需专业及学历要求详见《大方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卫生保健人员职位表》及《大方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关地区中学教师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19日以后出生),18周岁以上(1995年3月19日以前出生);

    3、报考城关地区中学教师职位的须具有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普通幼儿园教师和卫生保健人员职位的须具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中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英语、音乐、美术和体育教师职位的须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2013年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报名,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审验合格后方能办理聘用手续;

    4、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未取得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审验合格方能办理聘用手续)。

    5、符合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幼儿园教师和卫生保健人员体检标准按国家卫生部、国家教育部第76号令《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标准,中学教师体检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黔教人发[2004]10号)标准;

    6、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7、无违法犯罪记录;

    8、符合拟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

    发布公告时间:2013年3月19日—3月28日。

    报名时间:2013年3月28日—4月3日。

    报名地点:大方县教育局。

    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审验)、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未取得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审验合格)、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6张。在职人员报考须同时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和计生特岗工作人员不能报考)。毕节市内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颁证学校出具的学历验证证明、毕节市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就读学校的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验证证明、报名表(在大方信息港、大方县教育局、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

    (二)收取报名费100元。

    (三)加分规定

    1、本次招聘中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分,加分在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作累计加分。

    (1)大方县内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因公死亡、因公殉职)、见义勇为死亡并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并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10分。

    (2)凡参加毕节市内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含“千名大学生志愿服务试验区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服务期满一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均可享受加分:一年以上不足二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3分;二年以上不足三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5分;三年以上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7分。

    (3)根据方委通字(2011)57号文件精神,大方县内农村户口“两户”子女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20分,城镇非农户口“两户”子女父母无工作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10分。(“两户”指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

    (4)经审查符合条件且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大方县被征地农民子女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5分。

    2、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大方县内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因公死亡、因公殉职)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因公死亡、因公殉职)相关证明材料;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或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2)“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含千名大学生志愿服务试验区计划)须提供服务地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须提供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以上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服务年限以及年度考核情况。

    (3)大方县内农村户籍“两户”子女或城镇非农户口“两户”子女须提供县级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城镇非农户口“两户”子女还需同时提供由乡镇出具(经办人必须签字负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的父母无工作的证明及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4)大方县被征地农民子女须提供由所在村出具的失地证明和被征用土地的依据,经所在乡镇国土所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审查(经办人必须签字负责),且符合方府复(2012)60号批准的失地农民优惠标准。同时应提供由县级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及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考生须填写统一格式的《大方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卫生保健人员及城关地区中学教师加分申请表》,加分申请表在大方信息港、大方县教育局网、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前统一由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大方信息港、大方县教育局网、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分。

    加分依据必须在报名时提供,报名结束后所提供的相关加分依据无效。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各职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3:1的,该职位招聘计划按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削减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数削减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如符合其他职位报考条件可申请改报。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各职位专业知识。大方县教育局负责考试考务工作。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2013年4月14日上午09:00—11:30。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3年4月12日,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收据到大方县教育局政工股领取。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否则取消笔试资格。

    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于2013年4月22日前在大方信息港、大方县教育局网、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考生自行查询并按规定时间领取《面试准考证》及参加面试。

    六、面 试

    1、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3年4月26日,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大方县教育局政工股领取。

    2、面试时间:2013年4月28日,面试地点及相关安排见《面试准考证》。

    3、笔试结束后,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教师职位采用试教方式面试;卫生保健人员职位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职位招聘计划数与入围面试考生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职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七、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于2013年5月4日前在大方信息港、大方县教育局网、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考生自行查询并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参加体检。

    八、体检

    体检时间:2013年5月6日上午8时。

    体检报到地点:大方县教育局,体检时间不再另行通知。

    体检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同一职位进入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幼儿园教师和卫生保健人员体检标准按国家卫生部、国家教育部第76号令《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标准,中学教师体检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黔教人发[2004]10号)标准。

    体检在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

    在招聘方案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九、考核政审

    经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政审对象。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政审工作的指导,具体考核政审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政审应当成立考核政审领导小组,明确两人以上人员负责考核政审工作。考核政审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核政审材料,做出考核政审结论,并提出聘用意见。考核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生需到大方县教育局政工股领取政审表和提档函。往届毕业生必须在交回政审表时一并将档案交到大方县教育局接受政审,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档案资料的,视为放弃政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将档案提到大方县教育局,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选岗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考生,分职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岗,分数并列的,当场抽签确定选岗顺序。选岗地点:大方县教育局。选岗职位、选岗岗位具体见《大方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卫生保健人员职位表》、《大方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关地区中学教师职位表》、《大方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卫生保健人员选岗岗位表》及《大方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关地区中学教师选岗岗位表》。

    十一、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大方信息港、大方县教育局网、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无影响聘用情况反映的,根据《大方县事业单位聘用暂行办法》(方党办通字〔2007〕88号)文件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报人事部门完善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报名时未提供毕业证书、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的,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审验合格后方能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三年,三年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参加其他事业单位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不得调动、辞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各职位、各环节均不实行递补。

    十三、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坚持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如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考工作纪律情况的,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工作人员及其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考生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县内任何聘用考试。

    十四、本次公开招聘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因考生未阅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大方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5252863(大方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857—5221501(大方县监察局)

      

招聘职位及报名表下载(请点击下载)

                    

                     

               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三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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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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