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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幼儿园2015年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幼儿园2015年教师招聘公告

一、招聘计划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合同制教师200名(专业条件详见报名地点)。在招聘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聘六类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生和蒙汉双语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且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相关学历要求的全日制应往届毕业生;
2.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国人部发〔2005〕1号)。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3.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其它条件
1.须具有全日制师范类(含全日制非师范类院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报考人员需专业对口,且具有教师资格证。师范类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话测试合格证。2010年11月底前在册,现在岗的昆区学校校聘教师可不受毕业院校、专业、年龄的限制,但所取得的学历和教师资格需符合教师法要求。
三、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2015年6月23日至6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正常休息,逾期不予报名。
(二)报名地点:包头市昆区社会综合服务中心2号楼A座一楼大厅(黄河大街与丰盈道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可乘21路、55路公交车前往)。
(三)报名须知:报考人员须填写《2015年昆区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园教师报名表》(报名表从简章后附链接下载),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数码彩照2张、毕业证(或毕业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证明)、普通话测试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与参加笔试、试讲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2015年的应届毕业生未领取毕业证的,由学校出具学历及专业证明。
(四)收费标准:报名费及考务费每人70元。2015年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不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2014年的高校毕业生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的50%。低保家庭考生携带家庭低保证明,可免收费用。
(五)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包头市昆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六)开考原则。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应达到4:1以上方可开考。特殊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七)领取准考证。考生于2015年7月1日至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携带身份证及交费收据(报名号)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试讲。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涵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教育教学案例分析等,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试讲范围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考生。
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试讲:随机抽取试讲顺序并确定试讲内容,实行封闭式定时备课讲课。
(三)加分因素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2.5分。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3.截止本学年末,昆区学校校聘教师每聘满一年在笔试成绩中加1分。
以上加分可以累计,符合以上加分因素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有关证书等材料,经审核确认符合要求后,具有加分资格。
笔试和试讲成绩在昆区政府信息网、昆区教育信息网公示,时间为3天。
(四)总成绩计算
1.按笔试占总成绩的40%、试讲占总成绩60%,加权计算总成绩。按照每个专业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及该专业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考核范围人员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如果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考核、体检范围。
2.定向岗位招聘不足的由其他类考生按成绩由高到低补足。
(五)体检与考核
1. 体检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医院进行,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不符合体检标准要求、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2.考核工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工作表现情况,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核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与考核合格人员,在昆都仑区政府网、昆区教育信息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
(七)聘用审批及待遇
1.公示名单无异议,签订《昆区合同制人员聘用合同》一式2份,经昆区教育局审核后报昆区人社局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用期计算为聘用时间,被聘用者实行合同制管理,工资待遇1700元/人.月(含社会保险个人部分)。
五、其他
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招聘考试事宜,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包头市昆区政府信息网和昆区教育信息网查询。
咨询电话:0472-5990203 5225114
包头市昆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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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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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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