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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仪陇县2015年教师招聘面试体检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仪陇县2015年教师招聘面试体检公告

为了做好我县2015年公开招聘高中、幼儿园教师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7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资格审查地点:县教育局七楼会议室

3.资格审查分组:

第一组:高中政治、语文、英语、历史、地理、数学、物理、化学、生物

第二组:幼儿

4.考生须提交的材料: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报考信息表》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等。

二、面试考核

1.时间:2015年7月9日7:00-18:30

2.地点:仪陇县滨江小学

3.面试方式:

⑴2015年7月9日上午7:00前,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在考生休息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7:35仍未参加面试抽签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⑵高中各学科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讲课内容由考生现场抽签确定。7:35各组首号考生进入备课室备课,备课时间40分钟以内,备课室提供专用教材、备课纸。备课结束,考生不得将教材带出备课室。8:20各组首号考生进入面试室讲课,讲课时间15分钟以内,面试满分为100分。

⑶幼儿教师能力测试的主要内容包括语言(20分)、舞蹈(30分)、钢琴(必须弹唱结合)(30分)、主题绘画(20分),面试所需时间由评委组长确定,满分为100分。主题绘画项目考生统一进行;语言项目由考生当场抽取面试课题;舞蹈项目由考生自备题材并展示;钢琴项目由考生当场抽取曲目,要求弹唱结合。考务办公室提供钢琴、电脑、音箱、画纸,其余用品由考生自行准备。

为保证面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高中各学科待面试三位考生后,评委综合评定前三位考生面试成绩,从第四位考生开始,面试结束当即告知考生面试成绩;幼儿学科在所有面试项目测试结束后,逐个通知考生面试考核分数。

4.面试分组:根据学科招聘人数,面试考核实行学科组合进行,同面试组不同学科的招聘名额互不占用。高中政治、语文、英语、历史、地理合并为高中文科组;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合并为高中理科组;面试考核设3个面试组(高中文科组、高中理科组、幼儿组)。

三、成绩公布:

1.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考试总成绩公布时间:2015年7月10日公布在仪陇县教育信息网和教育局一楼大厅

四、体检

2015年7月11日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0年修订)执行。

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自动放弃体检或复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五、资格复审及公示

2015年7月14日,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人员于2015年7月31日前将本人的学籍档案、学位证书、毕业证书送交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进行资格复审。若在规定的时间未送交档案或提供虚假学籍档案、证书的或虚假报名信息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内若有以真实姓名反映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且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选岗

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公布的用人学校,若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则以面试分数高低确定先后顺序;在规定时间内按顺序选岗迟到的,放置最后选岗;不参加选岗视为自
动放弃拟聘资格。

拟聘人员当场领取工作介绍信并在规定时间到设岗学校报到。

选岗时间:2015年8月28日8:30-10:30

选岗地点:仪陇县滨江小学

七、其他事项

1. 本次招聘教师所有信息指定发布网站是仪陇教育信息网(www.yledu.net)。请考生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否则,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有变化的要及时告知。

2.考生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资格复审、选岗、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 考生进入面试休息室后,主动将手机和与面试无关的物品放在休息室物品寄存处。从抽签到面试结束期间,若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一经发现,将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4.考生应注意交通安全、饮食安全、住宿安全,预防中暑以及疾病的发生。

监督电话:0817-7216063 0817-7221984

咨询电话:0817-7216535

原标题:仪陇县2015年公开招聘高中、幼儿园教师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事项的公告

201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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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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