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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市蒙古族中学2015年公开教师招聘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内蒙古赤峰市蒙古族中学2015年公开教师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甘于奉献,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年龄限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20日至1997年 7月21日)。

(2)学历层次: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具体岗位要求见招聘教师计划表。

(3)报考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赤峰农牧学校教师岗位人员暂不要求)。

(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内政发〔2014〕4号),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蒙古语授课毕业生。

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报考项目人员要求必须是截止2015年12月31日在赤峰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赤峰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其他人员不得报考。凡是到报名开始日,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的,不能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只能报考其他岗位。

(5)根据个人志愿,按设定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此次招聘考试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3)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4)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发布简章、组织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试讲、体检、公示、岗前培训、聘用等八个步骤进行。一切事宜均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赤峰教育网上发布。相关信息也可以通过163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和微信公众号查看。

(一)发布招聘简章

2015年7月16日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赤峰教育网等媒体发布招聘简章。

(二)组织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15年7月20日至2015年7月24日。

2、报名地点

赤峰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市教育局四楼西侧会议室),联系电话:0476-8333656。

3、报名所需证件资料

①现场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www.chsi.com.cn),在赤峰教育网下载并填写《赤峰市教育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份,贴好照片(每人需另准备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②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在赤峰市服务期满且经旗县区级以上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社区民生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中小企业储备人才”、“农村牧区特岗教师”服务项目证书、证明或赤峰籍大学生退役士兵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未通过审核人员,给予说明理由。

5、收费

报名费20元,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人员收取面试考务费50元(面试时收取)。2015年应届毕业生和贫困生报考免收报名费和笔试考务费;2014年毕业生笔试考务费减半收取。赤峰地区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免收报名费、笔试考务费。报考人员须持《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

(三)考试

1、笔试

①笔试时间: 2015年8月8日上午8:30-11:00

②笔试地点: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持本人身份证于8月6日-7日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地点:赤峰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市教育局四楼西侧会议室)。

③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以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为复习和命题的范围与依据。

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语授课岗位的报名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语授课岗位的报名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④笔试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笔试成绩加2.5分。

2、面试(试讲)要求:

①时间和地点:面试(试讲)在笔试成绩公布一周后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赤峰教育网另行公布。

②内容及要求:试讲(或说课)内容为本专业课程,具体内容自行确定,备课教案为一节课内容,按教学过程试讲(或说课)8分钟。

报考“蒙授生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用蒙古语试讲。对不按要求试讲的,按零分处理。

3、专业(特长)内容测试:

时间及地点:专业(特长)测试时间与面试(试讲)时间同时公布。

(四)体检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公示

笔试成绩、试讲成绩及聘用人员结果及时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赤峰教育网进行公示。相关信息也可以通过163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www.nmgrsksw.com和微信公众号:nmgrsksw查看。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间对应聘人员反映出的问题,一经查实,依据相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体检结果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赤峰教育网进行公示。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凭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本人身份证及毕业生档案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所有聘用人员均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
(七)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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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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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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