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2015年金塘中学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2015年金塘中学教师招聘公告

  为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英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本次招聘单位为定海区金塘中学,学校为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主要承担教育教学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

浙江教师招聘,浙江教师考试

三、招聘条件

考生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要求:在1985年8月2日以后出生;

6、户籍要求:浙江户籍或浙江生源(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户籍不限),浙江户籍的以2015年8月2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7、教师资格证书要求:师范类应历届毕业生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类应历届毕业生要求在聘用起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考与之对应学科的招聘岗位,不受专业限制;

8、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2)在人事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已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人员,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0、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至2015年8月2日。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2日(周日)—8月3日(周一),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现场报名地点:定海区教育局六楼会议室(定海区环城西路40号);

(3)报名时本人须如实填写好《2015年定海区金塘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1)、《报考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4)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随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可不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应聘人员需携带)等原件和复印件;

历届生报名时随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可不带)、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应聘人员需携带)等原件和复印件。

每位应聘人员需提供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1张。

(5)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报名时必须出具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及委托人的有效证件;若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报名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证件(证书)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笔试。

(2)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经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海区教育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p#副标题#e#3、报名缴费

报名收费按照浙财综字[2007]7号规定,每人每科40元。

(二)考试

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30%、7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初定于2015年8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定海区教育局网站(组织人事专栏)上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教育基础知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如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

(2)面试。面试形式为上课测试,上课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定海区教育局网站上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照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执行。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面试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放弃、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核

1、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入围考核人员,并在定海区教育局网站、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采取“先试用后入编”的方式,与定海区金塘中学签订一年劳动合同,作为试用考核期,试用考核期管理由定海区金塘中学负责。试用考核期满,由定海区教育局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定海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试用考核期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入围考核人员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证书,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应历届人员须在聘用起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人员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4、入围考核人员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五、薪酬待遇

试用考核期的薪酬实行年薪制,年薪为6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

六、公示及聘用

试用考核期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定海区教育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列入事业编制管理,正式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定海区教育局网站(组织人事专栏);

2、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定海区教育局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定海区教育局监察科0580-2025109;

2、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80—2601527;

3、定海区投诉中心0580—8260076。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八、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定海区教育局、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定海区教育局0580-2020553

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80-2037438

附件:

2015年定海区金塘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

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23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