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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灌云县2015年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省灌云县2015年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和中专学校教师1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专业岗位。
2.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3.本科、专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限户籍,往届专科毕业生限本市户籍,应届专科毕业生限本市户籍或本市生源。
5.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2015年灌云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6.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5日-7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 报名地点: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3. 联系方式:孙科长  0518-88852016
4.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交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照2张。应届毕业生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双向选择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大学成绩单和教师资格证;往届毕业生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大学成绩单;专科毕业生另须提供户口簿或生源地证明。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凡报考岗位要求具备其它条件的还须提供相应的证件及复印件。请报名者自行下载并填写《2015年灌云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件2)。
5.报名费:报名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进入面试人员,另交面试费100元。特困家庭毕业生持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免收费用。
6. 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其招聘计划,直至取消其岗位招聘计划,核减的计划数按岗位代码顺序(3011-3016)依次逐一调剂到小学教师语文、数学、英语岗位。对少数因专业特殊而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在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笔试、面试由灌云县教育局统一组织。
(二)笔试
1. 采用闭卷答题形式,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
2. 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8月12日上午8:30—10:30(语文8:30—11:00)。考生凭身份证于8月11日到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比例未达到1:2的,所有笔试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
(三) 面试
面试采用说课的形式,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岗位的还须参加技能测试(说课和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到1:2的合格线为50分;不足1:2的,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1. 面试内容:应聘中小学教师(含特殊教育教师)的分别为中小学高年级相应学科内容,应聘学前教育教师的为幼儿园相应学科内容,应聘中专校专业教师的为中职相应专业学科内容。
2. 面试时间:2015年8月18日上午8:00。考生凭身份证于8月17日到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按总成绩进行排序时,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及排名分别在笔试、面试结束后次日,在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灌云县教育局一楼大厅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灌云县教育局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统一组织实施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将在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一次性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考中小学、学前教育教师岗位按总成绩高低在招聘岗位范围内进行公开、自主择岗。具体岗位见《2015年灌云县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分配岗位计划表》(见附件3)。各岗位拟聘用人员经县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签订聘用合同后,在灌云县教育系统工作不得少于5周年。如有违约,用人单位将有关情况存入个人诚信档案。
四、纪律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本次招聘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招聘笔试、面试实行电子监控,存档备查。监督举报电话:0518-88852016,0518-88659212。
五、注意事项
拟聘用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拟聘用人员,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云县教育局解释。
 
附件:
1. 《2015年灌云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 《2015年灌云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3. 《2015年灌云县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分配岗位计划表》
附件下载

                                      灌   云   县   教   育  局
                                     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灌云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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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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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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