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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2013年招聘公立学校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2013年招聘公立学校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3〕12号)要求,结合我区公立学校师资情况,经研究报泉州市公务员局核准,决定组织2013年度丰泽区公立小学和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职位

  2013年度丰泽区共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55人,其中:

  (一)丰泽区第三实验小学8人(小学语文1人、小学数学1人、小学心理健康1人、小学科学1人、小学音乐(管乐)1人、小学美术(书法)1人、小学英语1人、小学体育1人)。

  (二)丰泽区湖心实验小学3人(小学美术(书法)1人、小学心理健康1人、小学体育1人)。

  (三)丰泽区第六中心小学及其所属小学8人(小学语文2人、小学数学2人、小学科学1人、小学音乐1人、小学美术1人、小学信息技术1人)。

  (四)丰泽区实验小学8人(小学语文1人、小学体育3人、小学综合实践1人、小学科学2人、小学英语1人)。

  (五)丰泽区属公办幼儿园幼儿教师28人。

  二、招聘对象范围

  招聘对象范围为2010年6月以后至2013年7月以前毕业,且未被泉州地区公立中小学幼儿园聘用为编制内员工的福建省泉州市生源(小学语文、小学数学为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注:“泉州市生源”指高考生源地为泉州市,其他生源要求以此类推。

  三、招聘对象应具备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最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78年4月1日至1995年4月1日期间出生);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2013年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五)具有报考相关专业(报考幼儿园的专业必须为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报考小学教师的需持有相关专业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幼儿园教师的需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七)报考小学语文的需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报考其它学科的须持有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

  注:未正式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因颁证机关原因,暂时无法提供相关证书的,应先由颁证机关提供相关证明,并最迟于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上述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1日。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笔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1日至4月10日(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报名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详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教师招考专栏>)有关说明。

  报考人员按要求提交相关报名信息,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准予参加考试。

  五、加分手续办理

  符合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考生应于报名结束后、笔试开始前的上班时间向丰泽区教育局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申请加分所需材料等具体事宜将在丰泽网(www.qzfz.gov.cn)另行发布,请相关人员及时予以关注。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考生。具体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

  (二)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三)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加分的相关举证材料由区公务员局、区教育局负责审核,加分人员名单将在丰泽网公示。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由福建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笔试时间为4月20日,笔试科目、地点等事项详见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有关说明。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加分后,下同),从高分至低分,按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考生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弃权的,在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资格复审。考生被确定为面试人选后,由丰泽区教育局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复审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生源地的户口簿、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表彰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面试内容:小学体育、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幼儿园教师学科面试为专业技能测试。其中,小学体育学科分100米跑、800米跑、原地推铅球和立定跳远四项进行,每项占25分;小学音乐学科分声乐、舞蹈、管乐三项进行,声乐、舞蹈各占30分,管乐占40分;小学美术学科分书法、素描二项进行,书法占70分,素描占30分;幼儿园学科分唱歌与钢琴(自弹自唱)、舞蹈、蜡笔画3项进行,唱歌与钢琴(自弹自唱)占40分,舞蹈占30分,蜡笔画占30分。

  其余招考科目面试为说课。说课教材为丰泽区2012–2013学年度使用的小学四年级教材。

  4. 面试评分办法: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在7位评委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剩余5位评委评分的平均分作为考生面试的最后得分。面试得分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予聘用;若仅有1名考生进入面试职位,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予聘用。

  5.面试时间、地点:小学面试时间初定2013年7月9日,幼儿园面试时间初定2012年7月10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即: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七、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考察、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后,由丰泽区教育局负责对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档案调转与查阅、计生综治情况调查等。考察合格后,经丰泽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丰泽网(www.qzfz.gov.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

  九、其他事项

  (一)新任教师聘用后,食宿问题由本人自行解决。

  (二)考生在体检、考察及公示等环节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招聘工作全程接受丰泽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595-22508804。

  (四)考生在招考过程如遇到相关问题,可向丰泽区教育局咨询。咨询电话:0595—22508503。

  (五)本通告未尽事宜由丰泽区教育局、丰泽区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

                                                       泉州市丰泽区公务员局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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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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