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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荣县城区教育事业单位2015年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荣县城区教育事业单位2015年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从县内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中公开考试流动43名教师到城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现将考试流动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流动的聘用单位、名额
聘用单位、名额详见附表。
二、报考范围、对象、条件
(一)报考范围、对象
县内非城区(含同心小学)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中符合本公告规定的聘用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各岗位的学历及其他条件要求详见附表。
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3、县教育教学研究室、县大中专招生办公室招考范围条件为县内非城区(含同心小学)公办学校工作满5年、在现工作单位工作满3年的在编在岗教师;其余学校招考范围条件为县内非城区(含同心小学)公办学校工作满5年、在现工作单位工作满3年的在编在岗教师,且近三年中有两年及以上所教学科与报考学科学段同层次或高层次经历。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
5、现任学校副校级及以上领导干部,须经县教育局党委同意后方可报名。
6、近24个月未受党纪、政纪处分,且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7、计算年龄、工作经历等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7日。
8、身体健康。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5年8月6日-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荣县行政中心一楼)。
(三)报名时所需资料
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工作经历证明(含参加工作时间及近三年教学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学校副校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还须持县教育局党委同意报考证明)、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相片1张,笔试考务费人民币50元/人。
(四)资格审查
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局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五)领取笔试准考证
2015年8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大纲以《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为准,该大纲已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本着自愿的原则,考生可到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或荣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笔试复习参考书征订手续。
2、笔试时间:2015年8月13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5年8月18日在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公布,同时在事业单位管理股领取面试通知。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按照各岗位名额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即当场抽签备课15分钟、现场无学生试讲15分钟。试讲教材为所报学段[高中段、初中段、小学段]报考学科的现行课本(县教育教学研究室面试内容为初中信息技术)。
3、面试时间:2015年8月20日(星期四)。
4、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5、面试缴费:人民币80元/人。
6、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2015年8月21日在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公布。
五、考核、公示
(一)根据各岗位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后往前的顺序比较各题得分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考核对象。只有1人报考的岗位,参加考核的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必须在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聘用名额。考核对象名单于2015年8月21日在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公布。
(二)2015年8月22-24日,县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对确定的拟流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考生近三年来德、能、勤、绩、廉各方面的情况,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根据考核情况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流动人员姓名、性别、原单位、拟聘用单位和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天。举报反映情况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举报电话:县纪委6201125,县人社局6106149,县教育局6201448。
六、办理流动、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证不实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批准流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到新聘用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书》,并到县人社局鉴证。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弃权,不再递补。
经批准流动的人员到新聘用单位,工资以流入单位岗位聘任等级所对应工资执行。
七、组织领导与纪律监督
此次考试流动教师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全程监督。考试流动教师工作的信息、过程、结果将及时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到新单位的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八、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6106149 ,县教育局6201448。
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荣县教育局
201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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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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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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