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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台前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省台前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我县教育事业的实际需求,同时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县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按照《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1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全面考核、严格程序、确保质量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台前县第一高级中学招聘教师11名:语文3名,英语3名,历史1名,地理1名,物理1名,化学1名,生物1名,均为全供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其中,面向从我县入伍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定向招聘教师2名。定向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而递减或取消的名额,相应调整为面向社会招聘名额。
招聘岗位和数量,详见附件《台前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且所报考岗位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一致;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3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教育工作必需的身体、素质等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以及曾被判刑、劳教或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以及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违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台前县教育局所属学校在编教师;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pyrsw.gov.cn)、台前县人民政府网站(www.taiqian.gov.cn)、台前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发布,同时在台前县政府综合办公楼、台前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台前县第一高级中学办公楼张贴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2日至8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报名地点:台前县行政服务中心610办公室。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采集信息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整个考试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件及相关信息必须保持一致。
报名费用:缴纳考务费30元。
报名材料: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台前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份。
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须持以上证件材料及本人户口本、入伍通知书和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者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人数与相应拟招聘岗位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3:1的,相应核减拟招聘岗位数,核减后仍达不到3:1的,经台前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该岗位不再进行招考,退还报名者所交的考试费用。
(四)考试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15年8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过期不候。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及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科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在岗的具有台前县户口或在台前县服务的“大学生村干部”、服务期满且具有《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务必于2015年8月12日08:30至8月14日18:30期间将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交至台前县行政服务中心610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聘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的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内容,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工作由台前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面试方案及面试细则另行制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岗,依次进行递补。
    (六)考察
考察由人社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择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依次进行递补。
考察对象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县级及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公告在台前县政府综合办公楼、台前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台前县一高办公楼张贴,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通知和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招聘实行诚实守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且五年内不得参加台前县举办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联系人:县人社局  电话:0393-8631128
        县教育局  电话:13939310136
        县一高    电话:13839301189
        
附件:
1、台前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2、台前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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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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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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