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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及管理现状调查研究-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教师资格考试及管理现状调查研究

教师资格考试及管理现状调查研究
——以河南省为例

  内容提要:我国现行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在保障教师从业者基本素质中的作用功不可没,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弊端也日益显现。通过问卷调查、管理者访谈及文件查阅结果显示:现行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内容单一、结构不合理,终身制、同质性的资格证书不仅造成过程监管的缺失,而且大大弱化了教师资格证书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中的作用。同时,非师范生仅仅通过考试即可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做法难以保障其具有基本的教师从业素质。因此,在教师资格笔试中增加通识性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逐步推行教师资格证书的晋级和注册制度,加强对非师范生的教师教育课程培训与教育实践能力指导,实行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分离制度应成为我国教师资格制度改革的方向。

  关 键 词:教师资格考试 教师专业发展 教师教育

  我国现行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对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师素养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弊端也日益显现。为了全面了解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现状,发现教师资格考试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改革与完善教师资格考试提供建议,我们对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现状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查。

  此次调查采取整群抽样与随机抽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样本选取:一是从河南省省培及国培学员中整班抽取样本;二是在许昌、郑州、漯河、平顶山等地按不同层次学校进行随机抽样。调查对象共涉及全省10余个县市的100多所小学和初中。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000份,回收982份,其中有效问卷965份,回收率98.2%,有效率98.3%。其中女教师和男教师分别为726和239人,女性仍然是中小学教师队伍的主体。小学教师645人,初中教师320人,大中城市、县城、乡镇和农村分别为406、264、146和149人。

  一、教师资格考试及管理现状

  为了全面了解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考试及管理现状,除了对在职教师进行大规模的问卷调查之外,我们还对许昌、平顶山、南阳等三个省辖市10个县(区)负责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的管理者进行访谈,并查阅了河南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

  (一)教师资格考试的组织管理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实施

  河南省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的基本原则是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各司其职。省教育厅人事处设“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和“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负责全省教师资格考试组织与整体安排,各省辖市教育局、县(区)教育局负责考试的具体实施并按相应权限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及教师资格认定。具体分工为“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负责不同类别人员考试时间的安排、教育理论考试的命题、阅卷等组织工作,“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负责考试大纲教材的编写以及对申请者进行相应的培训,各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考场、监考等的具体安排实施和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教师资格考试的形式与内容有待进一步改革完善

  目前河南省的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教育理论考试)和面试(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两种形式。笔试时间和内容全省统一,由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包括命题、阅卷、成绩发布等),面试由省辖市教育局或县(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教师资格考试的笔试为一张综合试卷,内容涵盖六个教育学分支学科:中(小)学教育学、中(小)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和教学方法导论。笔试成绩在申请当年和次年有效。

  面试的内容是对申请者进行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省、市、县三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依据相应权限,按照省教育厅印发的各类教师资格教学技能测试标准及办法,组织专家审查委员会,通过说课/试讲和答辩两种形式,考查申请者的语言表达、教材分析、教学设计、板书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

  就目前教师资格考试的形式和内容而言,考试的形式是比较全面和合理的,但考试的内容既不足以考查申请者的基本知识素养,亦无法考查申请者学科专业知识的广度和深度及其运用能力,迫切需要改革完善。

  (三)实行教师资格的分类认定

  目前河南省的教师资格认定依据申请者身份的不同实行分类认定,具体分为三类:一是高校应届师范毕业生;二是高校非师范类在校生;三是社会人员。应届师范毕业生只要学历、健康状况和专业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无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即可由学籍地教育行政部门按其权限直接认定。非师范类在校生如欲申请教师资格,需在毕业前一年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教育理论和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全部合格者可于下一年度随应届师范毕业生一起申请教师资格证书,其后认定程序与办法与应届师范毕业生相同。这是河南省为吸引优秀大学生投身教育事业开展的一项试点工作。社会人员在具有教师资格相应要求的最低学历的前提下,可申请参加全省统一的教育理论考试和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全部合格者可向户籍或工作所在地教师资格的相应认定机构提出教师资格申请,省、市、县(区)三级认定机构按照相应权限作出认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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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教师资格证书的使用

  目前我国的教师资格证书按学段和学科认定,并作为教师聘用的必备前提条件。但在我们的调查中,实际情况并非完全如此。

  第一,一定程度上存在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实际任教学科不一致的现象。本次调查中,学校聘任的所有教师(包括正式教师和少数人事代理)都有教师资格证书,语文、数学、外语等主要学科95%以上教师的任教学科与其教师资格证书相一致,但半数以上的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等边缘学科教师所持有的资格证书与其任教学科并不一致。

  第二,教师资格证书并不能保证教师具备相应的专业素养。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教育理论知识和实际教育教学能力及高尚的师德是教师从业的基本要求,也是教师获得任职资格的前提。从本次调查的结果来看,虽说80%以上的教师通过各种途径学习过《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等教师教育课程,但学习过《学科教学论》《教学技能训练》《教师职业道德》的教师所占比例分别为46.2%、57.5%和50.5%,基本都在半数左右。这说明在从教之前及从教之后,有一半左右的教师没有系统地接受过教学技能及教学能力方面的训练,也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教师职业道德训练。

  另外,由于现有教师资格考试制度不考查任教者的学科专业知识,致使教师资格证书在确保从业者专业知识素养方面的作用大大削弱。

  (五)教师对现行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的态度

  通过调查研究发现,教师对现行教师资格考试制度主要持有以下几种态度。

  第一,绝大多数教师对教师资格证书的作用持肯定态度。28.4%的教师认为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对促进教师专业化“很有帮助”,49.1%的教师认为教师资格证书“有助于教师专业化”;仅有17.2%和5.3%的教师认为教师资格证书“作用不大”或“形同虚设”。这说明整体而言,绝大部分教师对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作用持肯定态度。

  第二,多数教师认为学科专业知识应纳入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当中。在我们的调查中,83.2%的教师认为教育资格考试应考“教育理论知识”,63.1%的教师认为教师资格考试应考“教育法律法规”,这与河南省现有的做法相符合。但高达83.6%的教师认为“学科专业知识”应成为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内容,这是现行考试所缺乏的。

  第三,半数以上教师赞同教师资格证书分级。目前我国教师资格只根据学段区分为不同层次,但并无等级区分。无论是刚毕业的师范生、新入职的年轻教师还是能够驾轻就熟的专家型教师,其教师资格证书并无实质性区别。因此,目前的教师资格证书只是作为入职的最低门槛,未能体现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成长过程。调查结果显示,17.1%的教师对教师资格证书分级“十分赞同”,40.3%的教师对教师资格证书分级“比较赞同”,两者合计达到57.4%,这说明多数教师比较认可对教师资格进行等级区分。

  第四,约有半数教师认可教师资格证书注册制度。目前我国教师资格实行“终身制”,这已经遭到不少学者的诟病。本次调查显示,11.3%的教师“完全赞同”实行教师资格注册制度,40.1%的教师“比较赞同”实行教师资格注册制度,两者合计超过半数以上。

  第五,多数教师对师范生直接认定教师资格证书持肯定态度。根据我国现行《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师范毕业生无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即可在学历符合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要求的前提下向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教师资格证书。从本次调查的结果来看,29.0%的教师对此“完全赞同”,43.7%的教师对此“比较赞同”。由此看来,绝大多数教师对我国目前的师范教育质量比较认可,他们认为师范生直接获得教师资格理所应当。

  第六,教师对非师范生仅通过考试即可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现象不太赞同。非师范生既未受过系统的教育理论知识学习,更未进行过系统的教育专业实习,但在我国目前的体制下,只要他们通过教师资格考试,便可申请教师资格证书,从而获得教师从业资格。对此,38.5%的教师表示“不太赞同”,15.9%的教师表示明确反对,两者合计占54.4%;而“完全赞同”和“比较赞同”的教师合计只占35.2%。这一结果说明,多半以上的教师对于非师范生仅通过考试而无需接受系统培训和实习即可获得教师资格证书不太认同。

  二、教师资格考试与管理存在的问题

  自2001年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以来,河南省已形成比较规范的教师资格认定程序,明确了申请不同层次和不同类型学校教师资格的条件,并且实现了全省统一的教育理论考试。但调查发现,在教师资格的认定、考试与培训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

  (一)笔试内容缺少学科专业知识测试,难以确保教师入职的最低门槛

  根据我国目前《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教师资格的认定过程主要关注的是申请者的学历层次、教育理论知识储备、健康状况以及思想政治表现等,对从教者应具备的通识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不做考核,使得教师资格考试缺乏专业信度和效度,与教师的专业化要求相矛盾。在调研中,83.6%的教师认为在教师资格考试的笔试中应包括“学科专业知识”。因此,笔试内容的单一性和偏颇性是目前教师资格考试的一个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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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同质性和高段低聘大大削弱了教师资格证书在促进教师专业化过程中的作用

  目前我国的教师资格证书是同质性的,仅有学段和学科的区分而没有等级的差异,不能体现教师在专业水平和能力方面的差异,而且在使用上存在高段低聘现象。这样的制度存在三个明显的弊端:一是漠视社会、知识与教育自身的发展,默认一个人一旦在某个时间点能够胜任教师工作,便能终身胜任教师工作。殊不知,几十年的时间里,知识、课程、教育都在发生着迅速的、巨大的变化,尤其是在当今这个瞬息万变的信息社会,此时的合格教师,十年之后很难保证仍是一名合格教师。二是弱化了教师资格证书的功能,致使其失去了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功用。由于教师资格证书缺乏分级,一旦获得便可束之高阁。无论工作尽心与否、努力与否、出色与否,这张证明自己任职资格的证书不会有任何变化。三是高段低聘严重影响了教师的专业化。如小学教师可低聘为幼儿教师。幼儿教师虽然也是教育行业,但这个领域有它自身的教育规律。正是因为这种高段低聘现象,使得目前学前教育小学化程度比较严重。

  (三)资格证书的终身制造成了过程监管的缺失

  教师资格证书的终身制意味着从业者一旦获得了教师从业资格,教师资格制度便对其失去了约束力,在今后的专业发展中也不再具有任何价值。[1]教师是一个专门性职业,其专业发展历程贯穿整个职业生涯,相对于职前教育而言,执教过程中的自我反思、学习与发展是教师专业发展更经常、更重要的途径。所谓“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教师若不能在执教过程中及时给自己充电,发展与提升自己,三五年之后很可能已不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因此,终身制的教师资格证书造成了过程监管的缺失,不符合信息时代专业化职业的从业特点,也难以起到对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激励作用。

  (四)非师范生直接通过考试便获得资格证书难以保证其具有从教的基本素质

  在我国目前的体制下,非师范生和社会人员只要通过教师资格考试,便可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从而应聘教师岗位。从近年来的学术研究成果看,诸多学者揭示了此种做法的弊端。在本次调研中,38.5%的教师对此表示“不太赞同”,15.9%的教师表示明确反对,两者合计占54.4%。而在对管理者的调查中,10位管理者一致认为非师范生未接受系统的教育理论知识学习,又未经过长期教育实习,仅通过资格考试就获得教师资格证书难以保证其具有从事教师工作的基本素质。

  (五)认证机构、考试机构与培训机构统一,造成权责失衡、缺乏监督

  从本次调研的情况看,河南省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考试机构与培训机构基本是统一的。各级教育部门既是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同时又负责教师资格考试的管理、组织、培训,教师资格考试与管理的整个过程缺乏有效的社会与组织监督,面试与笔试的专业性不强,专业性很强的师范院校在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的作用未能得到相应体现。

  三、改进教师资格考试与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针对目前河南省教师资格考试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及学者的观点,我们提出以下对策与建议。

  (一)从教师专业化的角度,将教育信念与责任、教师知识与能力作为考核内容

  现有教师资格考试的笔试内容主要是教育学、心理学,与教育部《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不统一,也难以全面评估和测量合格教师应该具备的知识素养,因此我们建议改革现有教师资格考试的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应包括教育信念与责任、教育知识与能力两个模块的内容。教育信念与责任主要考核教育哲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与法律法规。教育知识与能力主要考核课程与教学论、儿童发展与心理学。通过第一个模块的考核,可以考查申请者是否了解教师职业的特点和专业要求、教师的权利与责任,可以考查申请者是否了解未来教师应该掌握的法律法规,是否尊重儿童的人格和权利,引导未来教师树立正确的儿童观、学生观和教师观。通过第二模块的内容可以考核申请者是否了解儿童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年龄特点、学习方式、教学目标与教学方法等。只有双管齐下,严格把好入门关,才能确保教师职业的专业化和教师资格考试的信度和效度,使教师资格证书赢得与医师职业资格证书、律师职业资格证书等一致的社会认同度。

  (二)从实践取向角度,逐步推行教师资格证书的晋级制度

  为使教师资格证书具有持续性且有利于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我们建议对现有的教师资格证书制度进行改革,将资格证书的级别和专业权限与有效期相结合,建立教师职业发展阶梯,推行教师资格证书晋级制度,使我国教师资格认证等级多层次化。借鉴国外经验,根据教师专业发展阶段和水平,按有效期长短及专业权限之不同,颁发由低到高的多级资格证书。一是试用期证书,有效期2年,需配备专门的指导教师方可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二是教师资格证书,有效期为3~5年,可独立进行教育教学和教育研究工作,担任班主任。三是专业教师资格证书,有效期为8~10年,除享有“教师资格证书”持有者的所有权限外,还可主持校本教材开发、担任新教师的指导教师。四是高级教师资格证书,有效期为终身,除享有“专业教师资格证书”持有者的所有权限外,还可参与地方课程及国家课程的开发,进入教师教育专家库,参与教师资格考试及入职考试的命题及担任面试评委,担任课题立项与结项审核等所有专家的教育专业权限。对每一级教师的资质条件要明文规定,除试用期证书外,均采用受聘学校和专业委员会双重考核机制,同时,资格证书与职称晋升和工资待遇挂钩,使资格证书成为教师专业发展的动力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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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从过程监管角度,实行教师资格证书注册制度

  为了有效避免教师资格证书“终身制”所带来的弊端,我们建议参考会计、律师等专业化职业资格证书的做法,推行教师资格证书的注册、年检以及档案管理制度,[2]对教师任职过程的主要成绩和重大过失进行登记,每年由所在学校进行年检,每3~5年到相应级别的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注册,重大功过和年检结论作为教师资格证书晋级的重要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指出:“修订《教师资格条例》,提高教师任职学历标准、品行和教育教学能力要求。全面实施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3]

  (四)加强对非师范生教师教育课程的培训与教育实践能力的指导

  非师范生仅仅通过考试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难以保证其具备相应的教育信念与责任、教育知识与能力。为此,我们建议,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专门出台相关文件,规定非师范生及社会报考人员在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之前,必须在具有教师教育资质的高等院校(师范院校、教育学院等)进修相应的教育理论并取得学分,然后获得合格证书。同时,必须参照《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中对全日制师范生的要求参加系统的教育实习,实习期满方可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各级教师资格认证机构要加强对申请者修学教师资格课程及教育实习经历的审核力度,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申请人员坚决不予认证教师资格。

  (五)实行教师资格考试的认证与考评相分离的制度

  针对目前教师资格认定中认证机构、考试机构与培训机构统一所造成的弊端,我们建议实行教师资格考试的认证与考评相分离的原则。首先,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是颁布教师资格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发布本辖区教师资格认定的情报和信息,负责辖区教师资格证书的审核、认定、颁发和废止以及其他与教师资格认定相关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4]其次,具有师范教育资质的高校及教师培训机构主要负责对申请者进行教师教育课程的培训和教育实习的指导与考核,并提供相应的课程学分及实习证明。最后,各级教师资格考试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确保考生机会的均等和考试组织的严肃性,具体负责教师资格考试试卷的编制、考务的安排与组织、考试成绩证明的发放等工作。

  参考文献:

  [1]王森.关于教师资格制度的思考[J].教育与职业,2007(3):56-57.

  [2]鲁素凤,杨建华,沈惠君.我国教师资格有效性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教师教育研究,2005(1):21-26.

  [3]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2(26):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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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庆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9月13日举行。现将庆阳市(笔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7月4日10:00-7日17:00;

2.网上审核时间:2025年7月4日10:00-8日17:00;

3.网上缴费时间:2025年7月4日-9日24:00;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25年9月8日-13日;

(二)考试时间:2025年9月13日。

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点击查看》》详情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遵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二)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其他具备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职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 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幼儿师范学校及其他中职学校“幼儿保育”或其他相关专业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甘肃省2020年以前具备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见附件2)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其他否决条件

1.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2.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3.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不符合报考条件投机报考的,后果自负(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其考试成绩无效)。

(四)属地管理要求

申请人户籍或学籍(在校生)或有效居住证在庆阳市。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文件精神,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时提交的工作单位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改为居住证。

三、报名流程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报名分为三个环节:①网上注册报名;②网上审核确认;③网上缴费确认。

(一)网上注册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按照提示和要求注册账号,填写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及手机号等信息,注册信息必须与证件信息一致。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并接收短信验证。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填写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的不能参加考试),上传照片,提交报名信息,等待网上审核。

☆照片要求:

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如照片过大,可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特别提醒1:禁止委托培训机构、学校团体或个人代替考生报名,因代报而出现个人信息有误,造成报名无法完成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审核确认

笔试报名采取网上审核,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在审核时段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考生信息不得修改;由于照片等个人信息不符合规定,审核不予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结束前重新上传正确信息。如未通过系统审核且原因不明,可电话咨询(庆阳市教育考试院社会考试管理科0934—8684150)。

特别提醒2:网上审核仅核验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填报的个人信息是否规范正确,不对考生的报考条件和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考生提供虚假、错误信息造成笔试、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

(三)网上缴费确认

审核通过的考生及时进行缴费,完成报名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未成功缴费的考生,当次报名无效。一旦缴费成功,概不退费。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7〕840号)要求,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科。

四、成绩查询

2025年11月7日开始,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考试成绩。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NTCE笔试单科合格成绩两年内有效。有效期内,相应类别NTCE笔试要求的单科成绩全部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五、合格证明

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颁发电子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自行下载)。该合格证明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要条件,有效期为三年。

六、违规处理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考生诚信参加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七、重要提示

(一)报考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类别教师资格考试“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的考生,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进行笔试,将结合面试一并考核,该类别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合格即可进行面试报名。甘肃省内的考生,报名时考区应选择为兰州考区。

(二)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报考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的考生,笔试科目一和科目二的代码为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上述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科目代码含“A”的科目。取得201A、202A科目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301A、302A科目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获得201、202、301、302科目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201A、202A、301A、302A科目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科目合格成绩不可替代201、202、301、302科目合格成绩。

(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不指定教材,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可通过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四)考生可随时关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庆阳市教育局官网或微信公众平台查询获取最新通知。

附件: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2.甘肃省2020年以前具备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

庆阳市教育考试院

2025年6月30日

湖南衡阳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将于7月4日开始,笔试将于9月13日举行。现将湖南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考生应在户籍、学籍或居住证申领地所在市(州)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及毕业前一年级学生(如:四年制本科学制毕业及毕业前一年级学生指的是大学三年级及大学四年级学生),以及在校研究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除符合《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36号)规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和参加免试认定改革的有关高等学校相关师范类专业学生外(参加免试认定改革专业名单请考生咨询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其余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均需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港澳台居民报名条件

1.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2.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港澳台居民可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4.港澳台居民申请教师资格须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省居住所在地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我省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6.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我省申请人相同。在我省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我省相应师范生政策。

(五)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和考试安排

(一)网上报名注册开放时间:7月1日

(二)网上报名时间:7月4日10:00至7日10:00。

(三)网上审核时间:7月4日10:00至7日17:30。

(四)网上缴费截止时间:7月9日24:00。

(五)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9月8日至13日。

(六)点击查看》》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9月13日,各类别考试科目与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期间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网址:https://ntce.neea.edu.cn。

1.注册个人基本信息

网上报名注册开放日期为7月1日,考生须通过手机短信认证进行注册,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手机短信为考生找回登录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当次考试期间请勿更换注册手机号码。

以前参加过笔试的考生,需重新注册。重新注册不影响已获得的笔试成绩。

2.填报个人信息

注册后,考生须认真阅读考试承诺,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考生须按报名页面提示,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如因个人报名信息造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3.上传个人照片

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考生须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否则将不能通过审核。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白色背景,不允许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图像清晰,没有拉伸变形。不得为大头照、半身照、生活照等;照片格式必须为jpg/ipeg,不大于200K,宽高为150*200像素,比例约为3:4。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qer、Photoshop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4.笔试报考

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择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每个报考类别对应不同的科目,考生须认真选择,避免漏报科目。

5.等待审核

(1)审核时间为 2025年7月4日10:00 至 7月7日17:30。

(2)考生须在审核期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在“笔试报名信息”处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重新上传照片或修改个人信息后,还须重新选择报考类别、考试科目,提交后再次处于待审核状态。超过审核期未提交修改信息的,视为放弃报名。报名期间,审核状态变更无短信通知,考生需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审核通过后,所有信息一律不能更改。

6.报名缴费

(1)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5年7月9日24:00。

(2)考试费用: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531号)规定,笔试收费标准按每人每科70元。

(3)审核通过(系统显示为“待缴费”)即可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完成,考试费用不能退回。逾期不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四、准考证打印、考试成绩查询复核、考生信息变更

(一)考生可于9月8日至9月13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确有困难无法打印者,可到所属考区市州教育考试院申请免费打印准考证。

(二)考生可于11月7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本次考试成绩。如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提出复核申请。复核方式请考生届时关注湖南招生信息港(www.hneeb.cn)“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栏目当次考试的成绩复核公告。

(三)考生持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向报考地市(州)教育考试院申请信息变更,考生信息变更申请截止时间为11月1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违规处理

对于考试过程中考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条款、《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六、注意事项

(一)符合我省报考条件要求的考生须本人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严禁委托他人或机构代替本人报名。 提交报考信息前,考生务必确认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学历(考生就读或毕业院校名称须规范)、照片等信息准确无误,考生在市州教育考试院尚未审核前,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考生报名信息、科目及考区,一经审核通过,均不得更改。

(二)笔试合格线由教育部确定。笔试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各科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面试报名。笔试没有书面合格证明,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申请人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变更。考区对辖区内所有考生进行考点随机编排,请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重点关注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正常参加考试。

(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教材,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考生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下载。

(五)网上报名相关问题咨询方式:1.报名系统内“在线客服”。2.咨询电话:010-82345677。工作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3:0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3.邮箱:ntce@mail.neea.edu.cn。4.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市州教育考试院联系地址和咨询电话如下表:

点击查看》》电话表

甘肃平凉考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9月13日举行。现将平凉考区笔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7月4日10:00-7日17:00;

(二)网上审核时间:2025年7月4日10:00-8日17:00;

(三)网上缴费时间:2025年7月4日-9日24:00;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2025年9月8日-13日;

(五)考试日期:2025年9月13日

点击查看》》具体考试时间安排

注:各类别开考科目见附件1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二)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其他具备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幼儿师范学校及其他中职学校“幼儿保育”或其他相关专业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甘肃省2020年以前具备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见附件2;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其它否决条件

1.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2.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3.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不符合报考条件投机报考的,后果自负(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因投机报考所取得的考试成绩无效)。

(五)属地管理要求

报考平凉考区的考生应为平凉户籍或在平凉辖区内高校就读(在校生)或居住证所在地在平凉。

三、报名方式及流程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分为三个环节:①网上注册报名;②网上审核确认;③网上缴费确认。

(一)网上注册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按照提示和要求注册账号,填写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及手机号等信息,注册信息必须与证件信息一致。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并接收短信验证。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填写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的不能参加考试),上传照片,提交报名信息等待网上审核。

NTCE 笔试网报基本流程如下:考生从报名网站首页“网上

报名(甘肃)”入口点击进入报名登录页面→注册(账号为本人

身份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笔试报名→选择考区(平凉市)→选择学段类别→选择科目→完成网上填报报名信息→等待平凉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组织网上审核考生报名信息 (重点审核照片的规范性与报考条件)→审核通过考生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支付考试费(完成笔试报名确认)→安全退出。

禁止委托培训机构、学校团体或个人代替考生报名,因代报而出现个人信息有误,造成报名无法完成、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如照片过大,可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二)网上审核确认

笔试报名采取网上审核,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在审核时段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考生信息不得修改;由于照片等个人信息不符合规定,审核不予通过的,在审核结束前须重新登录报名网站修改个人信息并提交。如未通过审核且原因不明,可电话咨询所报考考区(联系电话0933-8213707)。

注:网上审核仅核验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填报的信息是否规范,不对考生的报考条件和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考生提供虚假、错误信息造成笔试、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

(三)网上缴费

审核通过的考生及时进行缴费,完成报名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未成功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一旦缴费成功,概不退费。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7〕840号)要求,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科。

四、查询成绩

2025年11月7日开始,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考试成绩。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单科合格成绩两年内有效。有效期内,相应类别笔试要求的单科成绩全部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五、合格证明

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颁发电子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自行下载)。该合格证明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要条件,有效期为三年。

六、违规处理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考生诚信参加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七、重要提示

(一)报考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类别教师资格考试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的考生,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进行笔试,将结合面试一并考核,该类别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合格即可进行面试报名。

(二)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报考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的考生,笔试科目一和科目二的代码为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上述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科目代码含“A”的科目。取得201A、202A科目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301A、302A科目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获得201、202、301、302科目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201A、202A、301A、302A科目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科目合格成绩不可替代201、202、301、302科目合格成绩。

(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教材,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网站(http://ntce.neea.edu.cn)免费下载。

(四)考生可随时关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微信公众平台以及平凉教育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公众平台获取最新通知。

附件:附件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docx

附件2甘肃省2020年以前具备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xls

平凉市教育考试中心

2025年6月27日

四川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现将四川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名前,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相关要求;需自行判断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生应确保填写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以及报名信息错误,使笔试、面试、资格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7月4日至7月7日17:00;

2.网上审核时间:2025年7月5日9:00至7月8日17:00(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在审核时间段内可继续修改并重新提交报考信息,请考生合理安排,预留充足的审核及修改重报时间):

3.缴费截止时间:2025年7月9日24:00

(二)考试时间:2025年9月13日

所有科目考试均采用纸笔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二、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在四川(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四川省内高等学校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户籍为四川省内的外省高等学校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可在我省报名参加笔试。符合经四川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详见附件1)的考生可按要求报考幼儿园学段。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受到禁考处罚的人员,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注册及信息填报

2025年7月4日至7月7日17:00,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完成网上报名。考生完成注册并阅读考试承诺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操作。

考生按相关提示准确、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照(要求见下),选择考试科目(见附件2)和考区。因个人信息填报有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所缴报名费不予退还。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需完整显示考生头部和双肩,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签到表以及考试合格证明,照片必须反映本人特征,不得经过特殊处理(PS)、不得用生活照或其他非正规照片,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将无法通过审核。

(二)考生信息审核

笔试报名需要进行网上审核,审核时间为2025年7月5日9:00至7月8日17:00,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适当提前开始。考生网上报名后需等待两个工作日内的网上审核(仅审核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填报的项目是否齐全)。

考生在审核时段内可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并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及时按要求修改个人信息(包括照片),须重新选报考试科目和考区后再次提交。逾期未提交的将不予审核。

(三)网上缴费

考生通过审核后即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9日24:00,逾期不缴费的报名无效。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考生应于2025年9月8日至9月13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不可随意变更;如与考生的其他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自主选择,妥善安排。

四、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484号)规定,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70元/科。

五、成绩查询

2025年下半年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预计为11月7日,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后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公告。

六、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规定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含成绩有效期内),请考生不要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否则笔试成绩将无法与本人匹配。

(二)考生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功能重新获得,新的密码将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注册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请考生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三)本次笔试共设置25个考区(21个市(州)考区和4个高校考区:四川师范大学考区、阿坝师范学院考区、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考区、四川民族学院考区),因考位有限,如者生报名人数超过某考区组考上限,该考区将关闭。特别提醒:四川师范大学考区和阿坝师范学院考区仅接受本校在籍考生报名。成都考区考点分布在全市23个县(市、区)(含金堂都江堰等),考位将随机编排。

(四)我省开设的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特殊教育”等学科,其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五)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只负责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不举办培训,亦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各科目的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购买书籍复习、备考。

(六)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已获得笔试成绩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只需选报未通过科目。笔试和面试全部合格后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上的“证书查询”链接入口,下载、打印PDF版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

(七)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代码为: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不带“A”科目相同。取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相应学段的音、体、美专业科目。但若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

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

附件:

1.四川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单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3.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各市(州)咨询电话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6月

天津市2025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4〕105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安排

  1.考区设置

  继续在原有行政区考区的基础上设置天津师范大学和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两个高校考区。其中

  天津师范大学在籍考生须在天津师范大学考区报考;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在籍考生须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考区报考;

  其他符合报考条件拟在津报考的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在全市行政区考区选择报考。

  2.时间安排

  报名注册开放日期:7月1日;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7月4日10:00—6日16:00;

  网上审核截止时间:7月7日16: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7月9日24:00。

  3.笔试考试日期:9月13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规定的相应学历。

  5.拥有天津市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天津市居住证》(注:《天津市居住证》为卡片式居住证或电子居住证,其他任何回执或凭证均无效)。

  6. 报名时,只能选填天津市户籍或天津市居住证其中之一。

  7.坐落我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含)以上学生(含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可凭《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或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其他年级在读学生不得报考;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技术工人等级。

  8.凡使用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持有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自行打印的带有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

  9.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文件精神,港澳台居民可持港澳台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0.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学历。

  11.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关于免试认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精神,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通过参加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认定本学科教师资格;也可自愿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考生可向就读学校咨询相关政策,并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报考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报名方式及步骤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流程如下:

 

  1.登录。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

  2.注册。笔试报名,必须先注册。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且注册前必须通过短信验证。

  注册时考生需正确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完成注册后,考生用户必须阅读考试承诺,并点击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3.报名。

  考生必须在报名时先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然后再填报个人信息,包括本人姓名、证件号码、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出生日期、户籍所在地、报考类别、学习形式、是否师范生、学校名称、是否大学在读、院系班级、最高学历、最高学位、电子邮箱、手机号码等。最后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并上传照片。

  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审核将不能通过。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上应该看到人的额头及两耳轮廓,不允许戴墨镜;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彩色标准证件照,白色背景。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文件不大于200K;照片示范图如下: 

 

  4.审核。考生网上报名后需等待区考试机构进行网上审核。请考生在审核时段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修改个人信息后再次提交,逾期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再被审核通过。

  信息审核咨询电话及接听时间见《考生咨询电话》(见附件)。

  5.缴费。采用网上缴费方式,考生须等待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7月9日24:00,逾期不缴费的报名无效。根据津发改价费〔2016〕712号文件规定,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费每科65元。报名一经审核确认并完成缴费,概不退费。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按要求完成报名审核和缴费手续后,可在网上查报名是否成功,发现报名未成功的请及时与考区考试机构联系。报名成功的考生于9月8日—13日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六、成绩查询和确认

  11月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考区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由考区考试机构集中报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再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核。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凡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其笔试、面试成绩,在全国所有省(区、市)均有效。

  凡笔试成绩全部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须根据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面试公告,按规定办理面试报名信息确认手续,未办理确认手续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报名信息确认时,考生须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毕业的考生,如学信网未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持有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毕业学校所在省级学历认定机构出具的相关学历证明。

  重点提示:《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省级学历认定机构学历证明的办理周期较长,请考生务必在面试报名确认前完成相关申办事宜。

  七、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惩处。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文件要求,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以上三个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特殊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51号)要求,自2020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类别面试增设“特殊教育”学科,其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特殊教育”学科。

  请有意报考上述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报考。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要求,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2.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填报的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学历、照片等)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由于本人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将由本人自负。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没有天津户籍且未获得《天津市居住证》、不符合在校生报考条件以及成人高校、网络教育等在读生,不得在津报名参加考试。凡利用提供虚假信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及考试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考生在报名待审核阶段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后台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

  5.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获取考试相关信息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6.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5年6月3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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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招生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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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咨询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工作日下午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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