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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严禁教师体罚学生 严重者取消教师资格-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重庆严禁教师体罚学生 严重者取消教师资格

  日前接连发生在山西太原和浙江温岭的两起幼儿园教师“虐童”事件,引起不少家长担忧。为了杜绝此类事件在我市出现,11月2日,市教委专门下发通知,规范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从教行为。通知表示,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情节严重者将被取消教师资格、依法辞退。
  市教委在通知中强调,严禁教师侮辱、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使用讽刺性、污辱性、恐吓性、训斥性的语言教育学生。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幼儿园,要将防范和杜绝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纳入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同时,建立完善中小学和幼儿园依法治教的过程巡查制度,进一步严格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准入制度。
  市教委表示,一旦发现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教师,将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今后,全市将把体罚和变相体 罚学生等违规行为纳入教师年度绩效考核,违规教师年度绩效考核为不合格的,取消当年的评优晋级资格。情节严重者依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取消教师资 格、依法辞退。
  对存在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问题突出的学校、幼儿园,市教委将限期整改,并向全市通报,追究校长(园长)责任。对严重违规的学 校和幼儿园予以暂停或取缔办学办园资格处理。同时,市教委将把防范和杜绝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违规行为纳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年度考核,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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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成都体育学院 2024年5月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备案,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官网[http://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http://edu.sc.gov.cn,下同]和成都体育学院官网[https://www.cdsu.edu.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成都体育学院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成都市武侯区体院路2号(将整体迁建至成都市东部新区环湖北路1942号)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

  成都体育学院是西南地区唯一的高等体育学府。学校始建于1942年,学校原隶属国家体育总局,2001年划转地方,实行国家体育总局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共建,以四川省管理为主。(详见成都体育学院官网)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成都体育学院2024年5月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4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和人事代理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3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

  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等内容,于2024年5月6日-5月10日期间登录“成都体育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ttp://rczp.cdsu.edu.cn)。进入系统后,点击“招聘职位”–“其他专技系列”,选择“2024年5月公开考核招聘”栏目,点击相应职位的“申请职位”按钮,并如实、准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上传证明证件扫描件(报名时注意核对岗位名称和岗位编码,务必上传岗位要求的清晰完整的证明证件扫描件,报名时间截止证明证件扫描件材料不齐者,视为审核不合格),认真核对并确认无误后提交。

  1.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2.各阶段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扫描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相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证明原件的扫描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最终是否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人员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位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为一级学科下设的高校自设专业,需上传毕业学校研究生院开具的关于自设专业的专业代码及隶属一级学科的证明扫描件,模板见附件2;

  4.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岗位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扫描件,模板见附件3;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五、初审

  学校人事处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的应聘信息及证明证件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由有关部门根据报名情况以及报考人员的个人综合素质进行简历筛选,择优向学校提交建议考核人员名单,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在报名系统“通知公告”栏通知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人员名单,报考人员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查询。

  六、考核

  考核由学校参照有关规定结合自身选拔人才实际自行组织。学校根据各岗位应聘情况,通知报考人员到学校参加资格审查、考核。资格审查、考核时间初步定为2024年5月,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安排等在成都体育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另行通知。

  考核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专业能力测试。公共体育课教师岗位主要考察报考人员从事高校公共体育课及辅导员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田径(跳远)教练岗位、外语信息技术岗位、图书信息技术岗位、信息检索课教师岗位、信息技术岗位、媒体技术岗位主要考察报考人员专业(专项)能力水平。学校根据岗位招聘名额及报考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考试考核第二阶段人员名单。

  (二)第二阶段:心理测试。开展线上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心理素质与心理状况。测试结果作为学校审定报考人员聘用资格的重要依据,不计入考核成绩。该结果不对外公布,严格为报考人员保密。

  (三)第三阶段: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和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等。

  面试考核工作结束后,由我校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体育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布实际参加考核人员的总成绩(含第一阶段考核成绩及排名、第三阶段考核成绩及排名)。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学校以报考人员的第三阶段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结合心理测试情况以及我校对人才的需求规格等因素,经学校研究后确定体检人员,“宁缺毋滥”。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我校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我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综合考察

  我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九、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我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成都体育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上公示7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予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十、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我校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招聘单位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2024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下岗、先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我校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符合公告要求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

  通过我校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我校凭确认文件,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与监督

  我单位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校在成都体育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本单位和省教育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三、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

  成都体育学院人事处张老师 028-85098306

  监督电话:

  成都体育学院纪委办公室028-85094470

  四川省教育厅人事处028-86110025

 

  附件:1.成都体育学院2024年5月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一级学科下设专业模板

      3.中共党员证明模板

 

                成都体育学院

                  2024年4月29日

广东肇庆市端州区教育局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规定,结合我局属下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需求,我局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2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端州区是广东省肇庆市中心城区,位于广东省中西部,拥有2000多年的建城历史,是肇庆市历来的主城区和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面积152.3平方公里。端州区旅游资源得天独厚,山湖城江浑然一体,是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级风景旅游城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四大名砚之首端砚产地。

  近年来,端州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教育事业蓬勃发展。端州区教育局区属基础教育公办学校(幼儿园)共36所,其中:小学19所、初中6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完全中学3所、高级中学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青少年军校1所、幼儿园3所。

  各招聘单位具体情况见《招聘单位简介》(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人数125名。招聘对象为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即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除心理教师岗位外,其余教师岗位以本科学历报名的要求为师范类毕业生。

  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和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执行国家、省、市及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招聘岗位具体见《肇庆市端州区教育局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2)。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1)报考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7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交《个人承诺书》,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3)报名必须符合岗位的学历要求,同时具备学历相应的学位。

  (4)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①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同样,国(境)外学历的专业名称不能与《公务员专业目录》专业完全一致的,考生需提供学位证书及成绩单中文翻译文件进行判定其专业代码归属及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②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考生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③本科阶段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其中之一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的均视为符合专业条件。例如报考者本科专业为汉语言文学,研究生专业为英语笔译,考生可以报考专业类别要求是汉语言文学的语文教师岗位;也可以报考专业类别要求是英语笔译的英语教师岗位。

  ④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小学教育的,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小学教育的,其专业方向或专业研究方向与招聘岗位学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要求。

  ⑤报考者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同时具备4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2.时间

  (1)网络报名: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5月8日8:30–2024年5月13日17:00点击链接(https://docs.qq.com/form/page/DSWZvb0dLT0xhSFRu)进行网络报名。

  3.报名时限内,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受来电咨询;逾时不再接受报名。

  (二)现场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均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初审以查验个人报考相关材料为依据。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直接取消应聘资格。经现场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现场发放准考证。

  1.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及时间:报名人员请于2024年5月18日8:30-12:00到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具体地点将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端州区招聘教职员个人报名登记表》(附件3)。

  (2)个人简历(个人自制),应在空白处签名,并声明资料保证真实。

  (3)以下资料复印件,并承诺与原件一致(原件须同时提供,以便核对):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

  ②盖有学校或学院公章的学业成绩单。

  ③《就业协议书》和盖有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如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可授予的学位及名称);若《就业协议书》是电子版的可暂不提供。

  ④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学历证、学位证,暂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与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交《个人承诺书》(见附件4)。

  ⑥个人相关荣誉证书或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⑦以本科学历报名的考生,需提供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材料。

  ⑧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证件照。

  3.其他要求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

  (2)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①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需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②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出具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证明材料。

  ③在境内就读的2024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3)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具体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4)本次招聘人员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另行约定相关责任事项(以面谈告知为准),并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

  (三)考试

  本次招聘按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按先笔试后面试顺序进行,部分岗位需在面试后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以及技能测试均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7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得列为面谈对象或不得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不合格考生不得列为面谈对象。

  1.笔试

  (1)笔试: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能力。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与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

  (3)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同一岗位在笔试合格以上成绩考生中根据高低顺序排序,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由招聘单位通知入围面试人选。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

  (1)资格复审。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2)面试方式:采取试教、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专业技能测试

  (1)音乐、体育、美术、信息科技等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均进入专业技能测试。

  (2)专业技能测试考试结合岗位实际进行相关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水平。同一岗位采用统一的专业技能测试形式。

  (3)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4)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

  同一岗位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同一岗位根据总成绩合格成绩高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谈的考生。进入面谈的考生将另行通知。

  说明:

  1. 非音乐、体育、美术、信息科技等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下同)。

     

  2. 音乐、体育、美术、信息科技等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5%+专业技能测试×25%。

     

  3.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五、面谈与签约

  招聘工作小组与入围面谈考生进行面谈,达到一致考生现场即与招聘工作组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完成签约的人员列为体检对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签约考生须于面谈结束后即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网上邀约的入围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完成签署承诺书,逾期没有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或未完成网上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考生请于考试当天携带三方就业协议。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2.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港澳居民还应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得列为拟聘用对象。

  七、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将会在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qdz.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的程序报批聘用。

  八、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二)报考者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笔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考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

  (三)因体检、考察、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我局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本岗位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区教育局研究决定。

  (四)现场签约后,同一学校涉及不同学段,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聘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如聘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咨询电话:0758-2279344;0758-2232023;0758-2288079。

  附件:

  1.招聘单位简介

 2.肇庆市端州区教育局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3.2024年端州区招聘教职员个人报名登记表

 4.个人承诺书

 5.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肇庆市端州区教育局

                   2024年4月29日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仁寿实验中学关于2024年公开引进优秀教学人才的公告

  为引进优秀教学人才,根据省、市关于人才引进相关规定,仁寿实验中学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9名优秀教学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index.html和仁寿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rs.gov.cn上发布)。

  一、引进名额

  本次引进为编制内引进。具体名额见《2024年仁寿实验中学公开引进优秀教学人才岗位和条件表》。(附件1)

  二、引进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优秀教学人才。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 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8)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9)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引进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岗位表》。

  本次引进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4月29日。

  (二)其他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有以下资格条件之一:

  1.近五年指导学生在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或信息奥林匹克竞赛获得金牌(一等奖)及以上且为主要指导教师,或被评为同级别优秀指导教师;

  2.近五年指导学生在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或信息奥林匹克竞赛获得银牌(二等奖)、铜牌(三等奖)且为主要指导教师,或被评为同级别优秀指导教师;

  3.教育部授予的全国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

  4.省政府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或评定的中小学名教师称号(学科带头人、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

  5.正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主研人员;

  6.省级名师工作室领衔人;

  7.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8.市级特级教师;

  9.近5年获得市级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的称号;

  10.现任市级名师工作室成员或县级名师工作室领衔人;

  (三)不予报名的情形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仁寿县内在编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情形。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7日18:00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3.报名所需材料:《2024年仁寿实验中学公开引进优秀教学人才报名表》(附件2)和《2024年仁寿实验中学公开引进优秀教学人才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3)各一份、个人相关业绩的佐证材料。

  报名者须在2024年5月17日18:00前,将报名表和所需材料的扫描件(附件3传电子版)打包后通过本人邮箱传至指定邮箱:625689171@qq.com

  4.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某一岗位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以选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因报名表所填电话号码错误、关机、停机、换号等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引进全过程,在引进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1.资格初审

  由仁寿县教体局进行资格初审,并将资格初审结果以电子邮件或短信方式及时反馈,报考人员请于报名结束前登陆本人报名邮箱查询或电话咨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在报名结束前选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待定。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仁寿实验中学公开引进优秀教学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相关工作业绩的佐证材料(获奖证书或文件、专业著述等)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毕业人员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专业证明须与毕业证、学位证一致。

  (2)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以上证件和材料由考生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到场。

  考核方式为专业化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依据引进岗位和引进名额,按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考核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和综合考察

  1.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经仁寿县人社局、仁寿县教体局研究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产生的缺额,经仁寿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参加考核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考核成绩不得低于80分。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该岗位该环节只递补一次。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2.综合考察

  由仁寿实验中学和仁寿县教育体育局综合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其档案进行审核。

  因自愿放弃综合考察或综合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仁寿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考核成绩不得低于80分。递补人员参加体检,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该岗位该环节只递补一次。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员,在眉山人事考试网和仁寿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仁寿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参加考核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考核成绩不得低于80分,该岗位该环节只递补一次。

  (六)审核确认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仁寿实验中学和仁寿县教育和体育局报仁寿县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辞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文件通知为准)到仁寿实验中学报到,仁寿实验中学及时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及时办理社保、工资等手续。拒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经仁寿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参加考核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考核成绩不得低于80分,该岗位该环节只递补一次。

  3.引进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仁寿实验中学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公开引进的优秀教学人才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期间不得办理调(流)动手续。

  五、引进政策

  本次公开引进的优秀教学人才,经认定,符合《仁寿实验中学人才引进管理专项办法(试行)》人才标准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政策外,还享受《仁寿实验中学人才引进管理专项办法(试行)》规定的激励政策。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仁寿县委组织部、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仁寿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仁寿县委组织部:028-36267103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6219203;

  仁寿县教育和体育局:028-36201045;

  中共仁寿县纪委监委:12388。

  附件:1.2024年仁寿实验中学公开引进优秀教学人才岗位和条件表

  2.2024年仁寿实验中学公开引进优秀教学人才报名表

  3.2024年仁寿实验中学公开引进优秀教学人才报名情况汇总表

  4.仁寿实验中学简介

  中共仁寿县委组织部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仁寿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4月29日

  • 附件1:2024年仁寿实验中学公开引进优秀教学人才岗位和条件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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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2.2024年仁寿实验中学公开引进优秀教学人才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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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3.2024年仁寿实验中学公开引进优秀教学人才报名情况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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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4.仁寿实验中学简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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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增城区教育局2024年公开招聘仙村镇中心小学和仙村中学事业编教师(第二次)公告

  根据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2024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上海交大教育集团合作办学学校(仙村中学和仙村镇中心小学)事业编制教师1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上海交大教育集团接受增城区人民政府委托,自2021学年开始,全面管理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中心小学,2022学年开始,全面管理广州市增城区仙村中学,托管期间学校挂牌“上海交大教育集团广州市增城区第一实验小学”“上海交大教育集团广州市增城区实验中学”。学校将依托上海交大教育集团优质的教育资源,以着力开发校本特色课程为基础,以提升学生综合科学素养为目标,致力于把学校建成广东省现代化学校,打造具有科创特色的广州市优质公办学校。小学现有50个小学教学班,学生2214名;中学现有49个教学班(其中初中31个班,高中18个班),学生2000多名。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对象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共招聘教师12名,具体岗位和人数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二)招聘对象

  本次各岗位招聘的对象为:

  1.“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1月1日(含)至2024年8月31日(含)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以及在2023年9月1日(含)至2024年8月31日(含)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

  2.“非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8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岗位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应岗位。   

  在本招聘年度增城区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已确定为体检对象的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三、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现役军人,或全日制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7.增城区事业编制教师;

  8.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岗位资格条件

  1.学历和学位条件。应聘教师人员须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

  2.岗位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应聘岗位的专业条件要求;研究生或本科所学专业符合应聘岗位专业条件的,视为符合专业条件。所学的专业以所取得的毕业证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等于报考专业。岗位需求表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如应聘人员(含国、境外学习人员)所学专业名称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国、境外学习的须提供课程名称中文翻译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3.职业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须具备相应资格种类及以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其中:中学教师岗位须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及以上资格,中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4.年龄条件。应聘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

  5.其他条件。符合岗位需求表中所列的其他条件,其中,非2024年毕业生须在普通中小学任教一年及以上(时间计算至2024年8月),且报名时仍在普通中小学任教。

  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本部分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英语岗位要求的英语水平证书等。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信息并完成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星期二)上午9:00至5月11日(星期六)下午17:00(报名时间结束将关闭报名系统)。

  (三)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2.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报名后,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初审,不再进行人工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自动根据考生填写的居民身份证号等资料,对报考人员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条件进行校核。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本人负责。

  5.须恪守诚信原则。应聘人员考试后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须按时参加体检和考察。

  6.为确保招聘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方能开考。如部分岗位未达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7.为方便联络,请所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关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和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的相关信息。建议考生同时关注仙村镇中心小学和仙村中学微信公众号。

  (四)网上考试确认

  1.网上成功报名的考生(含免笔试的应聘人员)需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进行网上考试确认。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才能参加本次招聘后续的各项环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确认参加考试的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广州市”——搜索——选择所报职位并确认参加考试。

  2.打印准考证。完成网上考试确认的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3.网上考试确认和打印准考证时间在报名网站和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公布(位置为“机构”—“区教育局”—“通知公告”)公告,请应聘人员留意网站信息。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符合岗位条件的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不占进入面试人员名额),其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不折算比例)。考生各环节考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未按时参加任一环节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笔试

  1.考试时间:初定2024年5月18日(星期六)(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地点: 广州市增城区仙村中学。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知识以及与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

  5.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发布成绩,成绩发布后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在成绩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申请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以下范围: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经核查确有错误的,招聘单位将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考生。

  6.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等于或未达上述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面试。免笔试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不占进入面试人员名额)。

  7.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应聘人员带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相关材料到现场审核。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2.资格复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人员如有异议,可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复核,招聘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送达本人。

  3.因资格复审取消面试资格后,在相应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三)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

  1.时间和地点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2.面试按报考岗位对应的中小学学科的一节课内容撰写教学设计和讲课,讲课时长10分钟,中小学体育增加3分钟的专业技能展示时间。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4.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现场向应聘人员发放面试成绩通知单。

  5.未按时参加面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综合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免笔试的应聘人员,其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不折算比例)。若同一岗位出现综合成绩同分,则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综合成绩及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以面试评委组长评分高低确定名次;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和面试评委组长评分均相同,且影响确定体检人选的,由招聘单位对相关人员增加一次面试,并按此次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一)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和体检时间、地点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医院出具的复检结论为准。

  (三)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执行。

  七、公示与聘用

  (一)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在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须确保在2024年8月前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报到,如未按时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三)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必须服从招聘单位的学段任教安排。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增城区公办学校岗位聘用和工资福利规定执行。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含当日)。

  八、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所有岗位暂无法提供中、高级岗位及待遇。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聘用后只能聘用到初级岗位,享受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待遇。试用期满后,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争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应聘人员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资格的应聘人员须作出不主动放弃考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须承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一经报考视为作出承诺。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指定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者无关,希望应聘人员不要相信社会的传言。要及时查阅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有关信息。

  (五)本次招聘不负责解决聘用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工作和入学等问题。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聘用人员应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七)本次招聘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2939939(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监督电话:020-82662915

  附件:1.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2024年公开招聘仙村镇中心小学和仙村中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docx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xls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2024年4月29日

广东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教师公告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是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与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联合创办,由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全面管理的一所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位于广州市增城区荔湖新城核心区,占地面积160亩,于2022年9月建设落成并正式开学,现有初中一、二年级,小学一、二年级。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秉承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进德修业,格物致知”的校训,遵循“以完整的现代教育塑造高素质的现代人”的办学宗旨,心无旁骛地奔跑在“卓美教育”的路上——追求卓越的高度,累积大美的厚度,积淀行稳致远的长度,以“卓美教育”成就师生的卓美人生!

  为满足教育教学发展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事业编制教师2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对象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共招聘教师23名,其中,小学教师9名,初中教师14名,具体岗位和人数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二)招聘对象

  本次各岗位招聘的对象见岗位需求表。

  1.“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1月1日(含)至2024年8月31日(含)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以及在2023年9月1日(含)至2024年8月31日(含)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

  2.“非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8月3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包括以上两类人员。

  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岗位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应岗位。

  在本招聘年度增城区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已确定为体检对象的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现役军人,或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毕业生;

  7.增城区事业编制教师;

  8.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岗位资格条件

  1.学历和学位条件。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条件要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得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等于报考专业。岗位需求表的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如应聘人员(含国、境外学习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国、境外学习的须提供课程名称中文翻译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应聘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也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1)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以上职称;

  (2)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中小学教师系列初级以上职称,且获得下列荣誉或者奖项之一: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县(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优秀(名)教师、优秀(名)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县(区)级以上教育、教研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类奖励、学生竞赛优秀指导老师奖(不含指导老师)等。

  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取得时间截至本次招聘的资格复审时间。

  3.职业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资格种类以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

  4.年龄条件应聘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即1983年5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对应的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年龄为45周岁以下(即1978年5月7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的报名首日。

  5.任教经历条件。招聘对象为非2024年毕业生的岗位,应聘人员须在普通中小学对应学段任教与报考岗位一致的学科一年以上(时间计算至2024年7月),且报名时仍在普通中小学任教。

  6.其他条件。应聘人员还须符合岗位需求表中应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本条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英语水平等证书,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按不符合资格条件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9:00至2024年5月11日17:00,报名时间结束将关闭报名系统,逾期不接受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2.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报名后,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初审,不再进行人工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自动根据考生填写的居民身份证号等资料,对报考人员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条件进行校核。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取消报考资格、聘用资格,责任由本人负责。

  4.须恪守诚信原则。应聘人员须真实、准确、完整填写信息,要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报、隐瞒有关情况,不得为了“试考”虚假报名。应聘人员考试后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须按时参加体检和考察。

  5.为确保招聘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须达到1:3方能开考,如部分岗位未达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6.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时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考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前提供。

  7.为方便联络,请所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留意手机信息和关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路径:工作机构-区教育局-通知公告,网址:http://www.zc.gov.cn/jg/qzfbm/qjyj/tzgg/)的相关信息。

  (四)网上考试确认

  1.网上成功报名的人员(含免笔试的应聘人员)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考试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免笔试的应聘人员也须网上考试确认。

  2.网上确认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至2024年5月14日17:00。

  3.完成网上考试确认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各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5月17日9:00至笔试前。

  5.符合免笔试条件的考生需打印《免笔试应聘人员情况说明书》(附件4)并手写签名,须在考试确认时间内按要求发至指定邮箱,经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免笔试。如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则视作放弃免笔试资格。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符合岗位条件的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不占进入面试人员名额),其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不折算比例)。各环节考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应聘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未按时参加任一环节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笔试

  1.时间初定2024年5月18日,地点为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时事政治、教材教法、学科专业知识等。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在成绩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申请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以下范围:

  (1)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

  (2)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

  (3)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

  5.招聘组织单位自收到核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确有错误的,招聘组织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应聘人员。

  6.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于或未达上述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

  (二)资格复审

  1.在面试前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在网站公告。

  2.应聘人员按照《资格复审材料表》(附件3),按照所应聘的岗位,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发放《资格复审不通过告知书》告知其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复核。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送达本人。复核期间,相关岗位面试时间相应顺延,招聘组织单位应当及时告知入围面试人员。

  4.应聘人员材料不齐全的,由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缺少的材料,要求在资格复审期间补充完整,并签订《限时补齐资格复审材料承诺书》,未在规定期限补齐完整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5.应聘人员须本人到场。因资格复审取消面试资格后,在相应岗位的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人员。

  6.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三)面试

  1.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环节。

  2.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以网上发布公告为准。

  3.A类岗位面试采用试教、回答问题、专业技能展示等形式,面试时长为20分钟以内,专业技能展示的内容为指定项目和自选项目。B类岗位面试采用试教、回答问题等形式,面试时长为15分钟以内。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5.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现场向应聘人员公布面试成绩。

  6.未按时参加面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综合成绩计算

  1.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应聘人员可登录有关网站查询综合成绩。综合成绩 = 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免笔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不折算比例)。

  2.若同一岗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以面试评委组长评分高低确定名次;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和面试评委组长评分均相同,且影响确定体检人选的,由招聘单位对相关人员增加一次面试,并按此次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各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医院出具的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一)体检和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须确保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报到,如未按时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三)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获聘人员须服从学校岗位安排,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增城区公办学校岗位聘用和工资福利规定执行。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含当日)。

  七、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所有岗位暂无法提供中、高级岗位及待遇。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聘用后只能聘用到初级岗位,享受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待遇。试用期满后,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争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应聘人员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资格的应聘人员须作出不主动放弃考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须承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一经报考视为作出承诺。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指定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者无关,希望应聘人员不要相信社会的传言。要及时查阅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有关信息。

  (五)本次招聘不负责解决聘用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工作、入学等问题。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聘用人员应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七)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八)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c.gov.cn,位置:工作机构—区教育局—通知公告)公布,请参加招聘的应聘人员自行关注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

  (九)本次招聘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61161907(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监督电话:020-82662915

  附件:1.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教师岗位需求表.docx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资格复审材料表.docx

     4.免笔试考生情况说明书(岗位+姓名).docx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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