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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15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西省2015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即将开始,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网现将江西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日程安排
(一)笔试成绩查询时间
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国考笔试成绩于11月30日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
(二)面试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2015年11月30日8:00—12月4日17:00;
2.网上审核确认后缴费:2015年12月1日8:00—12月11日17:00;
3.网上打印准考证:2015年12月21日-27日;
4.面试考试:2015年12月26日—27日;
5.公布成绩:2016年3月1日。
二、面试对象与地点
1.面试对象。符合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详见《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赣教师字〔2015〕15号文件),在江西省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的考生(含江西籍在外省参加国考笔试科目均合格者并符合其它报考条件人员),可报名参加面试。
2.面试地点。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区设在各设区市政府所在地(省直管县考生纳入原所在设区市考区),面试考点由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信息)。
三、面试科目
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
小学面试分8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
初中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分15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
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分14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必要时进行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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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试内容、方式与程序
(一)面试内容
面试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要求,主要考核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具体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情况。
(二)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法,通过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评分等环节进行。
(三)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纸质面试准考证、身份证件,按时到达指定的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一组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备课纸及试题清单(考生须在试题清单上签名)。
3.备课(活动设计)。考生持准考证、试题清单、备课纸,由监考教师引导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持准考证、试题清单、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由监考教师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面试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陈述)。面试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陈述)。时间5分钟左右。考生提交试题清单、备课教室(活动演示方案)后离场。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考生面试按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要求执行。
五、面试网上报名缴费
1.网上报名。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确认、网上缴费的办法。考生本人可于2015年11月30日8:00至12月4日17:00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www.ntce.cn)进行报名。户籍在江西省且取得合格学历的社会人员按照户籍所在地选择考区参加考试,江西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按照学校所在地选择考区参加考试。考生在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提示和报名注意事项,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考生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指引进行网上信息填报,考生应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如有违反而造成填报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缴纳考试费。网上审核确认完成后,考生必须在12月11日17:00前通过网上在线支付完成考试费缴纳,具体办法可参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上相关公告。面试考试费按照《江西省发改委 财政厅关于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2015〕982号)的规定,面试收费按照每人次295元标准收取。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报名,系统将自动做信息删除处理。
3.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报名系统下载、打印,考生具体考试时间、考点信息详见本人准考证。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为:2015年12月21日至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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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面试成绩查询与合格证明发放
1.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将于2016年3月1日公布,考生可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面试成绩。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考试所在考区提出复核申请。
2.合格证明发放。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的考生,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发放相应类别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合格证明的有效期为3年,该合格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的必要条件。具体发放时间及领取地点另行公告。
七、面试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登录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准确性负责。禁止委托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代替报名,如因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不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3.已参加2015年下半年笔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考生忘记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密码:⑴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⑵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⑶拔打电话重置密码。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拔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考试中心客服电话:010-82345677。
八、违规处理
参加面试考生应遵守《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守则》,诚信参考,如有违纪作弊,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九、其他事宜
1.考生须知。⑴考生应凭打印的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到达面试考点候考室;⑵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点候考室进行抽签,按抽签的顺序进行面试抽题;⑶考生面试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⑷未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迟到15分钟的考生,禁止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置;⑸考生禁止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有违反按照作弊处理;⑹考生应遵守考试有关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置。
2.政策咨询。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江西教育网 ”(www. jxedu.gov.cn)和“江西教师教育网”(www.jxjsjy.com)了解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相关信息。有关政策问题咨询电话:0791-86765179、86765181、86765182(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附件:1.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江西考区面试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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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在线支付银行列表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19日
江西省教师面试
江西省教师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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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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