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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1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省201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近日发布公告,对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1月13日-19日,考试时间为3月12日。考生请注意及时关注公告内容,切勿错过报名时间。

湖北省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 [2013]9号)和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5]243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湖北省2016年教师资格考试最新教材

一、考试安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幼儿园、小学、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2.  从 2016年上半年起,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取消考生现场审核,改为网上审查。考生应本人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注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禁止培训机构、中介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资格的现场审核工作将在面试报名环节进行。
      3. 笔试报名时间:1月13日至19日16:00;
      4. 网上审查截止时间:1月20日12:00;
      5.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1月21日;
      6. 考试日期3月12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类别 \ 时间 3月12日(星期六)
上 午
9:00-11:00
下 午
13:00-15:00
下 午
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  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本省各考区报名参加考试: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应为本省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湖北省。
      3.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含湖北省教育厅评估合格的具备举办学前教育资质的49所中等职业学校,名单见附件3)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报考。
(三)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持毕业证书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011年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p#副标题#e#三、报名方式及步骤
      1.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及审查。考生可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报名,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
      第二步:注册。未注册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进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为宜。
      第三步:网上审查。考生网上报名后,各考区应指定专人负责在当日内对已完成报名的考生信息,进行网上审查(仅审查考生应填报的项目是否齐全、规范,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不负责对考生报名条件进行审查)。
      考生在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下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并成绩合格者,在面试报名审查中将被取消面试考试资格。
      2. 网上缴费
      (1)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2013】130号文件精神,实行网上在线支付考试费,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网上可在线支付的银行列表见附件2。
      (2)根据鄂价费规【2013】28号文件精神,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纸质考试每科70元。
      (3)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自动取消该生当次报名考试资格,请广大考生注意。
      3. 打印准考证
      考生按要求办理完报名审核和缴费手续后,可在网上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报名成功的考生于考试前一周在报名网上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4. 特别提醒
      (1)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禁止培训机构、中介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成绩。
      (3)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勿更换手机号码。
      (4)考生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完成网上报名后,应在24小时后再次登陆,查看报名信息是否已经通过网上审查。如果审查已经通过,考生应及时网上交费;如果审查未通过,考生应按照标注的原因,对有关材料进行修改后,再进行提交。
      考生在网上审查和缴费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所报考的考区电话咨询。

考区代码 考区名称 负责部门 咨询电话
4246 武汉市江北片 江汉大学 027-84226093转603
武汉市第一商业学校 027-85736311
4247 武汉市徐东片 湖北大学 027-88663312
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027-86805990
027-86806302
4248 武汉市南湖片 武汉大学 027-68752843
华中师范大学 027-67868052
武汉工程大学 027-87992205
武汉东湖学院 027- 81931261
4249 武汉市光谷片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027-87943560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027-83769582
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 027-81979072
4202 黄石市 湖北师范学院 0714-6538752
4203 十堰市 十堰市招生考试服务部 0719-8672086
4205 宜昌市 宜昌市教育招生和考试办公室 0717-6441534
4206 襄阳市 襄阳市教育考试院 0710-3617108
4207 鄂州市 鄂州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711-3386011
0711-3386022
4208 荆门市 荆门市招生考试局 0724-2443849
4209 孝感市 孝感市教育考试院 15387210137
4210 荆州市 荆州市教育考试院 0716-8102517
4211 黄冈市 黄冈市教育考试院 0713-8811882
0713-8811581
4212 咸宁市 咸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0715-8271716
4213 随州市 随州市教育考试中心 0722-3590598
4228 恩施州 恩施州教育考试院 0718-8222066
4294 仙桃市 仙桃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0728-3320620
4295 潜江市 潜江市招生考试院综合考试办公室 0728-6230519
4296 天门市 天门市招生考试院 0728-5342091
(5)考生应合理安排时间完成网上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造成无法报名与审查。

#p#副标题#e#四、成绩查询
      4月19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笔试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查询结果由当地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笔试成绩从合格日期开始,2年内有效。 
五、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处理。
六、其他事项
      1. 有关考试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bea.edu.cn)查询。
      2. 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点击此处查询。  
附件: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流程图
附件: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在线支付银行列表
附件:3.湖北省教育厅批准的49所中等职业学校名单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15年12月25日

附件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流程图

湖北省201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附件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在线支付银行列表

序号 名称
1 招商银行
2 建设银行
3 工商银行
4 平安银行
5 民生银行
6 兴业银行
7 农业银行
8 广东发展银行
9 北京银行
10 邮政银行
11 华夏银行
12 交通银行
13 浦发银行
14 光大银行
15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
16 渤海银行
17 中信银行
18 中国银行
19 上海银行
20 银联支付

 
#p#副标题#e#附件3:湖北省教育厅批准的49所中等职业学校名单

序号 市州 学校
1 恩施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
2 恩施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3 来凤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4 建始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5 咸丰县中等职业学校
6 宜昌 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7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
8 长阳县职教中心
9 秭归县职教中心
10 黄冈 黄梅理工中等专业学校
11 蕲春理工中等专业学校
12 武穴师范学校
13 麻城师范学校
14 黄石 黄石市女子艺术学校
15 大冶市职业技术学校
16 黄石艺术学校
17 襄阳 襄阳旅游服务学校
18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
19 襄阳市工业学校
20 枣阳职教中心学校
21 十堰 十堰高级职业学校
22 竹山县职业技术集团学校
23 郧阳科技学校
24 丹江口职业技术学校
25 随州 湖北现代教育集团学校
26 荆州 荆州教育学院
27 洪湖师范学校
28 公安县职业教育中心
29 荆门 荆门市职业教育集团(湖北信息工程学校)
30 钟祥市职业高级中学
31 沙洋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32 武汉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
33 武汉市中等职业艺术学校
34 东西湖区职业技术学校
35 武汉市第三职业教育中心
36 黄陂区职业技术学校
37 鄂州 鄂州中等专业学校
38 鄂州电子信息技术学校
39 咸宁 咸宁市崇阳县职教中心
40 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
41 浦圻师范学校
42 孝感 孝感师范学校
43 孝感市工业学校
44 汉川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45 安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46 天门 天门职业学院
47 潜江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
48 仙桃 仙桃市理工中等专业学校
49 省直 湖北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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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解答

一、报名途径?

答:考生须本人登录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进行报名。

二、以往报考过是否需要重新注册?

答:所有考生(含以往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时均需凭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注册。已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再次注册不影响已获得的成绩。

三、报名条件是什么?

答:(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就读学校所在地(限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或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在山东省且符合报考类别相应学历条件和要求的中国公民可以选择在我省报考。

(二)不同类别相应的学历条件和要求

1.报考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以及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2.符合上述相应学历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3年级及以上专科、本科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本科生、研究生可报考。其中,初中入学的“3+4”本科生、“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专科生的年级按转段高等教育后即注册高等教育学籍后起算。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

注:报名2024年下半年考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填报信息时报名系统中“当前年级”信息项的填写,以本年度9月份入学后的年级和学历层次为准。

3.所有考生还应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思想品德、身体、普通话等方面的要求。详情请登录山东省教育厅官网查阅《山东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四、什么人群不能报考?

答:丧失教师资格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再次报名参加考试。

五、港澳台居民的报名条件是什么?

答: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除需具备相应类别的学历条件和要求外,还应符合《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要求。

六、非师范生可以报考吗?

答:符合报名条件的非师范生可以报考。

七、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的师范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我省部分高等学校开展师范生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简称免试认定改革)。按照自愿原则,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也可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八、考试有没有专业限制?

答:对考生所学专业无相关限制。

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需要普通话证书吗?

答:参加考试不需要提交普通话证书,但后期教师资格认定时需要出具普通话证书。

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期间或报名后变更了姓名或身份证号怎么办?

答:(一)笔试期间。

1.若仅有更名计划,尚未更名且尚未通过全部笔试科目,建议通过全部笔试科目后再更改。

2.若考生在当次笔试报名前完成更名,如因更名时间与报名时间相距较近,出现公安联网核查比对不一致,导致信息确认不通过的情况,可按提示的不通过原因联系考区所在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人工确认。

3.若考生在当次笔试报名后、笔试考试前完成更名,须本人向考区所在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交变更姓名的书面申请、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二)面试期间。

若考生多个笔试科目合格成绩分别归属曾用名和现用名,或笔试全部通过后进行了姓名变更,在面试报名前,须本人向考区所在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交变更姓名的书面申请、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汇总后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变更。

十一、报名时发现自己的身份证号已被注册该怎么办?

答:在报名网站考生登录页面点击“忘记密码”,选择“申请修改手机号”功能,按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要求提供信息,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客服处理。手机号修改完成后,考生选择短信获取密码,输入后即可登录。

十二、密码忘记了怎么办?

答:考生可在报名网站考生登录页面点击“忘记密码”,选择“通过短信获取密码”功能。建议考生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不要随意更换手机号码。

十三、境外教育的学历能报名吗?

答:境外教育学历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后方可报名,在读期间或尚未取得认证结果的不能报名。

十四、非全日制学历能报考吗?

答: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等非全日制学历取得毕业证后方可报名,在读期间不能报名。

十五、音、体、美专业如何报名?

答: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此类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可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

取得201A、202A科目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301A、302A科目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科目。

十六、音、体、美专业可以报考201、202、301、302科目吗?

答:可以。201、202、301、302科目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201A、202A、301A、302A科目合格成绩。但是201A、202A、301A、302A科目合格成绩,不可替代201、202、301、302科目合格成绩。

十七、之前在外省(或省内X市)笔试通过部分科目,可以更换考试地点报考吗?

答:可以。笔试合格成绩全国通用,考生只要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限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或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继续报名即可。

十八、笔试报名分为哪几个步骤?

答:报名流程分为考生信息填报、信息确认、网上缴费3个环节,本次具体时间安排为:

(一)信息填报:2024年7月5日9:00至7月8日16:00。

(二)信息确认:2024年7月6日9:00至7月9日16:00。

(三)网上缴费:2024年7月6日9:00至7月10日24:00。

十九、报名系统登录不上怎么办?

答:请检查浏览器是否已添加兼容性站点,按照网站要求操作。个别教育网络可能无法登录报名系统,建议使用公共网络进行报名。

二十、照片确认不通过该怎么办?

答:照片确认不通过的考生请按照相关要求及时重新上传照片。

照片要求为: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如考生照片不通过次数较多,请在信息确认时间结束之前尽快联系考区所在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寻求指导。

二十一、信息确认不通过怎么办?

答: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如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请于确认工作截止时间前根据真实情况修正本人填写错误的信息,并按照报名流程重新选择报考类别、考区、报考科目后提交,重新接受考区确认,否则为无效报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如反馈结果要求进行现场确认,考生须联系考区所在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赴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二十二、考试是否有统一指定教材?

答:考试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录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下载各科目的考试大纲,比照考试大纲自行复习备考。

二十三、笔试报名费用是多少?

答:笔试报名收费为每人每科次60元。

二十四、如何知道自己是否报名成功?

答:考生信息确认通过后,即可按照报名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网页显示“报名成功(已缴费)”状态,报名全部完成。未通过确认或确认通过但未在截止日期前完成缴费,则报名不成功,按自动放弃处理,逾期不再补办。

二十五、报名信息通过确认后还能修改吗?

答:报名信息一旦通过确认将不能更改,提交前请务必确认所有填报信息准确无误。

二十六、错过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时间怎么办?

答:超过规定时间节点无法补办,逾期报名无效,请考生严格遵照各时间节点进行报名。

二十七、重复缴费了怎么办?

答:报名结束后,经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核实无误,将按原缴费渠道退回重复缴纳的报名费。

二十八、缴费之后还能退吗?

答:考试费一旦缴纳,概不退费,请广大考生注意。

二十九、考生须携带哪些证件参加考试?

答:证件要求为身份证(港澳台考生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请考生在考前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查阅当次《致考生的一封信》,按照具体要求做好考前准备。

三十、考前发现身份证丢失怎么办?

答:考生可办理临时身份证或携带准考证前往考点辖区派出所开具临时身份证明。因手机禁止带入封闭区以内,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三十一、什么时候可以打印准考证?

答:2024年下半年考试的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4年9月9日至9月15日,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十二、笔试成绩如何查询?

答:2024年下半年考试的成绩查询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考生可登录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进行成绩查询。

三十三、笔试成绩如何复核?

答: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提出复核申请。

三十四、教师资格认定相关问题咨询单位?

答:认定有关问题的咨询可联系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电话:0531-66778381。

为方便考生咨询

山东24下教资报名考生

可以微信扫码咨询报考相关问题

山东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山东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3〕106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3〕1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发〔2015〕6号)等文件规定和我省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生须本人通过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严禁委托他人代报。报名流程包括信息填报、信息确认、网上缴费3个环节,各环节时间安排如下:

(一)信息填报。

时间:2024年7月5日9:00至7月8日16:00。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考。

(二)信息确认。

时间:2024年7月6日9:00至7月9日16:00。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7月6日9:00至7月10日24:00。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报名参加我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资格。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限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或居住证申领地在山东省的中国公民可以在我省报考。丧失教师资格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再次报名参加考试。

(二)学历。报考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符合相应学历层次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3年级及以上专科、本科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本科生、研究生可报考。其中,初中入学的“3+4”本科生、“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专科生的年级按转段高等教育后(即注册高等教育学籍后)起算。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

(三)其他。考生除需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思想品德、身体、普通话等方面的要求,详情请登录山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查阅《山东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除需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要求。

三、报名流程

(一)信息填报。

1.个人注册。考生在登录报名系统后需首先进行注册,注册手机用于接收短信进行验证,每个号码只能注册一次,注册后按报名系统要求如实进行个人信息填报。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填报信息时,报名系统中“当前年级”信息项的填写,以本年度9月份入学后的年级为准。

2.照片上传。考生须上传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照片示范图如下:

6384755965610172649367572.png

3.考区及科目选择。考生须选择户籍或就读学校或居住证申领地所在的考区为应试考区(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应选择居住地所在的考区为应试考区;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选择学习或工作或居住地所在的考区为应试考区),并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请务必一次性选齐本人本次拟报考的全部科目),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的地址为准。

4.特别提醒。

(1)考生应根据本须知有关要求,自行确定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据实、准确、诚信提交报考信息,不符合的不能报考。如违反上述要求,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考生报名信息一旦通过确认将不能更改,提交前请务必确保所有填报信息准确无误。

(3)高等教育学历核查将在教师资格认定环节进行,学历是否有效,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结果为准。

(4)报名过程中,如出现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系统客服电话:010-82345677。

(二)信息确认。

1.查看结果。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须于信息确认工作截止时间前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结果。

2.提交复审。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如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请于确认工作截止时间前根据真实情况修正本人填写错误的信息,并按照报名流程重新选择报考类别、考区、报考科目后提交,重新接受考区确认,否则为无效报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现场确认。如反馈结果要求进行现场确认,考生须联系考区所在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见附件1),赴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三)网上缴费。

1.按时缴费。考生信息确认通过后,即可按照报名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网页显示“报名成功(已缴费)”状态,报名全部完成。考试费一旦缴纳,概不退费,请广大考生注意。

未通过确认或确认通过但未在截止日期前完成缴费,则报名不成功,按自动放弃处理,逾期不再补办。

2.收费依据。收费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等3项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发改价格〔2024〕474号)规定执行,每人每科次60元。

四、准考证打印

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4年9月9日至9月15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间见附件2)。

五、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4年11月8日起登录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进行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提出复核申请。

六、违纪作弊违法处理

考试违纪、作弊、违法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规定处理。其中,有违纪行为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有作弊行为的,其本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

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此类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可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

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取得的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取得的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二)考试成绩的通用性。

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三)成绩有效期。

笔试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为2年;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为笔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四)考试准备。

请考生考前务必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查阅《致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的一封信》,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附件:

1.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咨询电话表.doc

2.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试时间安排.doc

为方便考生咨询

山东24下教资报名考生

可以微信扫码咨询报考相关问题

广东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育系统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区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等详见《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单位概况详见《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单位概况网址一览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

  (一)2024年毕业生,指于2024年1月1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指2023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和《岗位表》规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情形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毕业生;

  8.广州市番禺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9.已在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中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本公告的招聘岗位;

  10.已签订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年龄条件

  1.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不满35周岁。

  2.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不满40周岁。

  3.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不满45周岁。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不满50周岁。

  年龄计算以报名首日2024年7月3日为界(以年龄要求不满35周岁为例,即要求应聘人员须是1989年7月3日及之后出生,其他的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四)具体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须国家承认。国(境)外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2024年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专业相对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才能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取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须以《岗位表》(附件1)要求学历学位一致的专业报考,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现行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或按相近专业报考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加盖院校公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若其专业技术资格证(职称证)中学科与应聘岗位学科相一致,则视为专业一致。

  3.报考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若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或课程成绩单(加盖院校公章)等材料无法明确显示专业方向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由院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等相关材料,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持国(境)外学历应聘人员无法提供专业方向证明材料的,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由番禺区教育局认定。

  4.应聘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应聘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5.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应聘人员的教师资格证须符合国务院颁布的《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规定。

  (1)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报名时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需具有初级中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职中教师岗位需具有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2)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4年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报名时须提供院校出具的相关合格证明(加盖院校公章)。以上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含)前拿到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逾期未取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6.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取得二级甲等或以上普通话测试合格证书。

  7.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或雅思考试成绩7分(含)以上,或托福考试成绩95分(含)以上成绩单。2024年毕业生暂未取得以上要求的合格证书和成绩单的,须在2024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才能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取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8.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须2023学年第二学期(2024年2月至2024年7月)期间均在全日制学校(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须同时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相应年限的单位缴纳社保记录和劳动合同。

  9.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免笔试,参加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心理素质测试和相应岗位的面试,其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基本能力测试、现场资格审查、心理素质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3日(星期三)上午9:00时至2024年7月9日(星期二)下午5:00时。应聘人员登录番禺人才网(网址:http://www.pyrc.com.cn/)“单位招考”栏进行网上报名,按网上报名系统要求上传证明材料。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材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持国(境)外学历、学位报名的2024年毕业生提供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职称证);(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3)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本公告所要求的证明、证书等材料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

  3.为确保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博士学位除外),不足此比例的,视情况相应减少或者取消招聘岗位。对于个别紧缺专业岗位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延长报名时间,开考比例调整为1:2,如仍达不到1:2的,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4.网上报名环节须应聘人员自行提交,报名系统自动审核,报名提交后不能对报名信息、岗位和上传材料进行修改,逾期未提交或未按招聘要求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7月12日(星期五)上午9:00时至2024年7月14日(星期日)上午9:00时前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在2024年7月14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教育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包括教育教学理论、方式、方法和价值观等知识和应用;教育学、心理学的知识和应用、教师职业道德等教育通识;教育政策法规。

  3.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笔试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个环节。

  4.在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0的比例确定进入基本能力测试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则该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全部进入基本能力测试环节。进入基本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区教育局版块“政务公开”栏上公布(网址:http://www.panyu.gov.cn/jgzy/qzfbm/fzqjyj/zyzn/,下同),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三)基本能力测试

  基本能力测试采取小组讨论的形式,对应聘人员进行测试。

  1.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将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区教育局版块“政务公开”栏上公布。

  2.岗位招聘数与笔试合格人数≥1:4的岗位,进行小组讨论,岗位招聘数与笔试合格人数<1:4的岗位,小组讨论环节免考,直接进入下一环节。基本能力测试结果不计入应聘人员综合成绩。

  3.根据应聘人员基本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基本能力测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本次考试时段内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名确认。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于基本能力测试结束后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区教育局版块“政务公开”栏上公布。

  (四)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将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区教育局版块“政务公开”栏上公布。

  2.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本人签名的《报名表》和《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4、5)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提交《资格审查目录表》所列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出现上述情况时,区教育局可在基本能力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员。

  4.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区教育局版块“政务公开”栏上公布。

  (五)心理素质测试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均须进行心理素质测试。

  1.时间:与现场资格审查同日进行。

  2.心理素质测试的结果仅供参考,不计入应聘人员综合成绩。通过心理素质测试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六)面试

  1.面试工作由番禺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2.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区教育局版块“政务公开”栏上公布。

  3.面试采用试教的形式进行。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成绩于面试当天向应聘人员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人员。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不予聘用。

  5.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6.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至低顺序依次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重新面试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1.区教育局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名单。若考试综合成绩分数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名单。

  2.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区教育局版块“政务公开”栏上公布。

  3.体检按相关政策组织实施。体检时有冒名顶替等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考察

  招聘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九)公示和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组织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区教育局版块“政务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确定拟聘用的人员,分配到公办学校任教,应聘人员一旦报考则视为服从分配安排。

  3.所有被聘用人员依据岗位表标明的岗位级别进行聘用。应聘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级高于招聘岗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岗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是否递补由番禺区教育局决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享受有关政策规定的番禺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薪酬待遇。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应聘人员报名后视为认同公告所有内容,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如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番禺区教育局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二)应聘人员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试教)资格的应聘人员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诚信报考。

  (三)考试的时间安排均为初定时间,在考试过程中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区教育局版块“政务公开”栏中各项考试时间和地点的公布事项。因个人原因错过考试时间的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我区不负责办理聘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调动、工作安排等问题。

  (五)应聘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本人现所在单位,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才可报考。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而造成不能正常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各考试环节,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凭准考证、身份证依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视为放弃考试。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的法定身份证明凭证,任何其他证件包括: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派出所开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等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在各考试环节均不能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七)为了便于管理,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须在办理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八)本次招聘不收取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九)本次考试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人员,经审核后进入番禺区临聘教师库,我区如有相应学科临聘教师需求,符合临聘教师条件的人员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若笔试后放弃基本能力测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取消进入番禺区临聘教师库的资格。

  (十)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

  七、联系及咨询电话

  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清河东路319号番禺区政府办公中心东副楼411室

  邮政编码:511400

  咨询电话:020-84641661、020-84642021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30时

  联 系 人:李老师、杨老师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20-84692605、020-84638632

  投诉电话:020-84641671、020-84641683

  附件1: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单位概况网址一览表.xls

       附件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xls

       附件4: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2024年毕业生).doc

       附件5: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doc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2024年6月27日

广东江门市蓬江区2024年临聘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蓬江区2024年临聘教师招聘计划,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临聘教师16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4年江门市蓬江区临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符合招聘的相关规定资格。

  3.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26日后出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状况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无精神病史。

  (二)其他条件 

  1.学历要求

  考生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教师资格证要求

  考生须具有相应及以上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具体详见附件1)。物理、化学专业的考生持物理、化学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职称证可报考科学岗位,但考入后须两年内(2026年8月前)考取科学教师资格证或科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专业要求

  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目录一致。如考生所学专业在《2024年广东省考试聘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查询不到,可选择相近专业报考,报考时考生须提供院校出具相近专业证明和依据材料,否则视为专业不一致。

  4.其他说明

  (1)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2)社会人员的证书取得时间以报名结束之日为界;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8月前无法按照国家和学校安排正常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为《2024年江门市蓬江区临聘教师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在蓬江区中小学从事教学或教学辅助工作且现仍在岗位上的人员、在广东省入伍的退役军人,其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或与《教师资格证书》认定的任教学科一致即可。

  (4)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须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并提供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有关证明材料不是中文的,须附有资质翻译公司出具的盖章版中文翻译文件。所学专业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专业名称为准。

  (5)须服从学校分配安排。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所规定的期限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被开除公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应聘者可登录“蓬江区政府网站”查询相关招聘信息。具体路径:http://www.pjq.gov.cn/—工作机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考公告或http://www.pjq.gov.cn/—工作机构—区教育局—人事招聘。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上午9:00—2024年7月5日下午16:00。

  3.报名网址:https://www.sydwzk.cn/gdpjjszp2024。

  4.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址填写报名表、上传电子相片。电子相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文件类型为JPG格式,尺寸为168像素×240像素,不大于35K。

  (2)填写好报名表保存后再上传佐证材料。所有报名人员均需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同时,根据不同的身份另须上传的佐证材料如下:

  ①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就业推荐表(须附有学校教务处盖章的各学期成绩单)、普通话水平测试二乙等级以上证书、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报考人员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承诺书》。 

  ②社会人员:须上传学历证、教师资格证。

  ③在蓬江区中小学从事教学或教学辅助工作且现仍在教学岗位上的人员:须上传学历证、教师资格证、现所在学校的社保缴费记录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在职并同意报考的证明(需盖学校公章)。

  ④在广东省入伍的退役军人:须上传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上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二乙等级以上证书或《报考人员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承诺书》)、《入伍通知书》和退出现役证书等有关材料。

  (三)资格初审

  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不作人工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详细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条件后自行报考,责任自负。      

  (四)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9:00至招聘结束。

  三、考试程序

  此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模拟教学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时事政治等知识,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3.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查询。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最高分的60%划定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纳入面试范围。根据同一岗位分数由高分到低分排列,按1:3比例确定入围现场资格审核人员,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4.笔试加分: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的有关规定,对于参加广东省“三支一扶”服务计划服务期满不超过3年,且服务期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10分。办理笔试加分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准考证、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报考人员须于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将申报加分资料提交给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本公告),逾期视为放弃加分申报。

  (二)现场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地点:以招考单位短信通知为准。

  2.相关要求:考生本人须到现场确认,不到现场确认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提供资料:从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和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审核的资料须符合岗位条件且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在招聘全过程中,若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条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方式:模拟教学。

  模拟教学内容为蓬江区现行使用的小学3-5年级、初中各年级、高中各年级、特殊教育各年级教材及有关教学资料。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

  4.相关事宜: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同岗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出现综合成绩同分时,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如果面试成绩仍然同分的,按照面试主评委(1号评委)的分数高低确定;如果仍同分,则另行组织面试。

  四、体检与考察、公示与审定、递补及聘用、待遇

  (一)体检

  统一组织入围考生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以网上公布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考察

  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审核报考资格。拟聘用人员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个人征信证明(由银行出具)、个人鉴定材料(2024年应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出具,其他人员由现工作单位出具)进行政治审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与审定

  根据考察情况,由用人单位对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复查,复查时若发现应聘者的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审定通过的人员名单在蓬江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拟定为聘用对象。

  (四)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可在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

  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五)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录入我区临聘教师人才数据库,由教育局在人才数据库根据学校学科需求进行分配。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1年。合同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可继续参与第二年的分配;考核不合格的退出蓬江区临聘教师人才库,不再参与分配,不再续订劳动合同。

  2.聘用期内若发现聘用者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退出蓬江区临聘教师人才库,不再参与分配。

  3.临聘教师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事宜由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待遇

  蓬江区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待遇约8万元/年(含社保、医保等其他福利)。

  五、联系办法 

  单位: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35号 

  电话:0750-2648502(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股) 

  联系人:曾老师

  备注:考生在报名时至少填写2个联系电话,若因填写联系电话有误、考生报名后更改电话号码或其他自身原因不能联系到考生本人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凡参加考试、体检及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江门市蓬江区临聘教师岗位表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2024年江门市蓬江区临聘教师招聘报名表

  4.报考人员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承诺书

  江门市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

            2024年6月26日

相关附件:

福建宁德霞浦县2024年中小学新任教师补充招聘的公告

根据《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4年霞浦县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的批复》(宁人社批复〔2024〕4号)、霞浦县教育局 霞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霞浦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霞教〔2024〕19号)等文件精神,2024年霞浦县新任教师招聘目前尚有部分岗位职数空缺,经研究安排补充招聘中小学教师27人,现就霞浦县中小学新任教师补充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要求见《2024年霞浦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补充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本次补充招聘对象:参加2024年4月6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全省统一笔试,第一轮未被聘用且符合我县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成绩报告单。

  1. 2024年应届毕业生各岗位所需的证书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报考时注明2024年应届毕业生)。

3.教师资格证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4.笔试综合成绩(折合100分)50分及以上。

三、报名、面试有关工作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2日18:00前,应聘人员填写《2024年霞浦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补充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报告单,发送到指定邮箱:xpxjyjrsg@163.com,逾期不再受理。应聘者报名时必须提供准确的报考信息,县教育局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信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1个岗位,且不可跨县(市、区)报名。第一轮已被聘用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③在读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④现役军人;

⑤有精神病史的;

⑥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

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2.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笔试成绩:参加2024年4月6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的成绩,报名时需提供成绩报告单。

4.加分:符合政策文件要求的服务基层项目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可以享受笔试成绩加分。

加分项目直接加入笔试综合成绩总得分。享受加分对象应在网上报名时,填报享受加分情况,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等相关证件材料于2024年7月12日前到霞浦县教育局人教股登记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5.面试:招聘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各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岗位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计分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150×100)×50%+面试成绩×50%。

面试要求参照《2024年霞浦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

6.入围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霞浦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pu.gov.cn/zwgk/bmxzdt/)和霞浦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7.参加面试的考生由教育局负责通知,若面试人选在面试前放弃资格,在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当天,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8.进入面试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7月14日(星期日)正常上班时间。复审对象应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霞浦县教育局人教股(霞浦县松山街道万安路1号县教育局4楼)参加资格复审: 

①《2024霞浦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补充报名表》(附件2)1份;②身份证;③户口簿;④毕业证、学位证;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⑥教师资格证。⑦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单位人员)。逾期不参加资格复核或经复核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

四、招聘工作有关规定

 

1.新招聘教师均按聘用合同管理并实行服务期限,要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未达规定年限的不能申请调动,服务期未满五年的不得调离本县教育系统。

2.新招聘的相同岗位的教师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选择相关学校岗位。

3.同职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到指定医院体检,凡身体有不符合招聘教师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其名额按学科依次递补。

4.如果招聘的对象未按时到岗,则取消其招聘资格,其名额按学科依次递补。

五、其它

1.考生咨询电话0593—8831636。

2.本公告由霞浦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 件1.2024年霞浦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补充计划表

2.2024年霞浦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补充报名表

 

 

                                                   霞浦县教育局

2024年6月26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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