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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2016年一季度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重庆市潼南区2016年一季度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网近日从重庆市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6年一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招聘公告全文转发如下: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潼南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6人。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6名。
    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潼南区2016年一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模范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5.潼南区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需提供有人事调配管理权限部门签章同意的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6.招聘人员须在潼南区教育系统服务5年及以上,其中,在招聘单位服务3年及以上,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责任(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将不诚信情况记入本人档案、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等);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8.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8日。
    (二)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潼南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具有人员调配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16年3月9日至1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二)报名地点
    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暂定615室,具体见现场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
    区教委:吴小明(023-44576128);
    区人力社保局:徐孝力(023-44558307)
    (三)报名方式
    本次公招按招聘岗位报名,不报考到具体招聘单位,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招聘岗位为:城区语文教师(初中语文教师与城区学校小学语文教师合并报名)、城区数学教师(初中数学教师与城区学校小学数学教师合并报名)、非城区小学语文教师、非城区小学数学教师、初中英语教师、初中体育教师、小学科学教师、小学英语教师、小学音乐教师、小学体育教师、小学美术教师、小学计算机教师、学前教育教师。
    在《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中的“招聘单位”栏中填写“教育事业单位”,在“招聘岗位”栏中填写“城区**教师岗位”、“非城区小学**教师”、“小学**教师岗位”、“初中**教师岗位”、“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等,最后按报考同招聘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由考生自主选择招聘单位。
    (四)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报名手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见附件2)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经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方可报名,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50元/科,请考生自带银联卡或现金,以便现场缴费)。
    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报名(要求现场测试有关项目的岗位除外),但须出示委托书、相关资料及代办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016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学校开具的学历、专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报名时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证明(近期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提供报名参加考试的相关证明,并在领取面试通知时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证明,否则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2016年7月31日前,未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学籍档案的,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不予聘用。
    (五)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最低须达到1:2及以上。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比例”的公式计算,相应递减岗位或取消招聘,其中:招聘岗位数在4名及以上的,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时,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招聘岗位数在3名及以下的,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时,直接取整数,不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特殊岗位和急需短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六)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16年4月7日-8日工作时间内在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23室(暂定,具体见现场通知)领取准考证,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联系电话:023-44558677。
    五、考试考核
    凡资格审查合格者均进入考试考核环节。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4月9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100分。
    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各岗位(专业)相关知识(详见附件1),分值100分。
    (二)面试
    面试由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潼南区教委结合岗位需要,统一组织实施。
    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面试比例达不到1:2的,则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的公式计算,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数(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若某岗位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其笔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选的最低分;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以说课或讲课(实作、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内容在所报招聘岗位(学科)的相应阶段教材中选择(初中语文、数学与城区小学语文、数学合并面试,内容为小学相应教材;科学教师岗位面试内容在小学科学教材中选择);学前教育、计算机、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面试以技能测试为主。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待面试结束,经汇总复核后,于当天在网上统一公布。面试分值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按照拟招聘岗位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某岗位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岗位进入体检人选的最低分。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学历、职称及职(执、从)业资格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文件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体检在区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体检通知书、填写体检表或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报考该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二)考察
    由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按规定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考生的资格条件(学籍、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及专业要求等)进行复审,同时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业绩、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
    考察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岗位确定
    按报考同招聘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由考生自主选择招聘单位,并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协议书》。如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选岗顺序。自主选择岗位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
    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潼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nrsj.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毕业时间、考试考核总成绩及拟聘单位等。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潼南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按通知的时间,持招聘文件及工作介绍信到招聘单位报到,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国家和重庆市相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用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信息发布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通知、面试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通知、拟聘人员名单等信息,将在潼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nrsj.gov.cn)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十一、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体素质的一项重要举措。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严肃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简章由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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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哈尔滨轻工业大学2024年6月普通话水平测试通知

为满足广大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需求,2024年哈尔滨市普通话测试站将在除寒暑假外每月定期开展测试工作。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哈尔滨市普通话测试站承担在哈尔滨市就业和生活的社会考生。按照“急用先测”的原则,对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优先进行报名、测试。

二、报名方式

每次报名定额240人,报名将启用网上报名系统,取消现场报名环节,方便考生报名。在哈尔滨轻工业学校微信公众号智慧校园专栏进行报名。

三、时间安排

具体测试时间以准考证规定为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进行实名注册,打印准考证,网址:http://bm.cltt.org。

四、报名流程

需要教资认证的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或“中国教育考试网”自行打印); 不需教资认证的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在哈尔滨轻工业学校微信公众号的智慧校园专栏按操作流程进行网上报名、缴费。

五、收费标准

依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关工作的通知》(黑教基一函〔2019〕361号),每人每次测试费50元。

六、考试地点

哈尔滨轻工业学校二校区(香坊区文治二道街15号)。

七、其他事项

(一)测试当天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提前30分钟进场候测,迟到30分钟以上或证件不齐全者不予测试。

(二)哈尔滨市普通话测试站从未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中介机构或其他营利性机构组织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收费、考试等工作,请考生以本通知为准。

(三)近期曾经参加测试的考生,须在最近一次测试能够查询到电子成绩之后方可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四)请考生加强日常健康监测,坚持做好个人防护,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进行测试。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51956057。 特此通知。

哈尔滨市普通话测试站

2024年5月16日

浙江杭州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24年5月普通话水平测试第二次报名公告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六月份测试计划

报名须知

特别声明:考生切勿相信任何机构承诺的“代报”“包过”等宣传,谨防上当,诚信应试!

一、报名对象

1.报名条件:仅限本院师生

二、网上预报名注意事项

通过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 线上报名

 三、测试:

1.测试时间:考生所报日期,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测试地点: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站(致楼2楼西侧)

3.考试要求:应试人应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学生证(学生)按时到指定考场报到。迟到30分钟以上者,原则上应取消当次测试资格。

五:成绩与证书:

1.成绩查询网址:https://bm.cltt.org/ 

2.领证地址: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知致楼614)

3.考试结束后45个工作日出成绩和电子版证书,具体时间在群里发布相关通知,急需证书者谨慎报名。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76-8823717(周一至周五900–114014:30–17:00;负责人员有测试、上课等其他工作,请耐心拨打)。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

2024-06-01

2024-06-01

200人

2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

2024-06-06

2024-06-08

500人

3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

2024-06-13

2024-06-15

500人

4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

2024-06-20

2024-06-22

500人

5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

2024-06-27

2024-06-29

500人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

浙江诸暨市2024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

  2024年上半年我市的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报名工作已经结束,测试准备就绪,决定按计划举行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试时间:5月25日(周六)

  二、测试地点:诸暨市教师进修学校(望云路119号)

  三、测试流程:报到(1号楼401室候测室) → 拍照、抽签(抽签室) → 测试(机房)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新规程,2023年4月1日起,普通话水平测试取消备测环节,即测试前10分钟不再提供考试内容供考生准备,但在测试室前三项考完,第四项说话开始之前,提供30秒钟的间隔时间给考生准备。)

  四、其他要求与说明

  1.考生须持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报到并参加测试,无有效证件一律不能参加考试。

  2.照片需现场拍摄。请考生注意服饰穿戴,尽量穿有领子的衬衣(或有领子的外套),忌化浓妆,刘海不要遮住眉毛。

  3.考生可在参加测试后45天左右登录“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资源网”(www.cltt.org)查询成绩。等级证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发,证书发放后续会在考生钉钉群和校讯通及时通知。

  4.考试时间与准考证号查询方式:

  1.关注公众号

  
  2.进入查询功能
  
  3.输入考生信息
  
  4.核对考试信息
  

  若有疑问请电话咨询关注考生钉钉群消息,联系电话:13858437721,767721 联系人:楼老师 

诸暨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024年5月13日

江苏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2024招聘教师7人公告

为适应职业学校发展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所属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编制内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yh.gov.cn/)、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网(https://www.njzhzz.cn/)发布,具体的招聘学科(专业)、数量等详见《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31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5月31日后出生);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31日;

5.具备《岗位信息表》中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1月28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4日8:00至5月28日17:00。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补充材料。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须用windows操作系统的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登录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221.226.77.4:8020/。

3.报名提交材料:

①《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学历、学位证书,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④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凭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⑤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⑥符合岗位要求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上述材料(除报名登记表外)均需提交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4.有关要求:

(1)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2)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岗位要求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是资格审查的主体,根据设置的招聘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24日8:00至5月29日17:00。

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5月24日8:00至5月30日12:00。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5月24日8:00至5月30日17: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考生改报或补报材料。

(三)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5月24日8:00至5月31日12:00。

(四)核减(取消)计划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及以上,对部分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5月31日14:00至17: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五)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登录报名平台,在2024年5月31日14:00至6月1日18:00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招聘单位组织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初定为2024年6月2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成绩查询:本次笔试为百分制,成绩的合格线为60分。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可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登录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面试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安排等事项将于资格复审后在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网公布。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在招聘单位网站发布。面试由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自行组织。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各招聘岗位具体的面试形式及成绩占比详见《岗位信息表》,各项测试均按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低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面试结束后次工作日在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网公布。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七)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四)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教育局网、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依据相关规定为其办理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聘用1年内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未按规定时间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与监督

1.咨询电话: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025-52888010、025-52888011

2.监督电话: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人事科025-52883593

本公告由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

1.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

2024年5月17日

附件: 1.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2.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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