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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西省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精神,现就2016年我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的条件
        (一)身份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且在2016年6月30日之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者(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学历。
        本文所指的学历应是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按原国家教委《关于重申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学历的复函》(教成厅〔1995〕15号)第一条的规定:“根据中央有关文件规定,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根据原国家教委、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实行统一制作和管理的通知》(教学〔1995〕2号)规定:“自1995年起,凡符合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1995〕参训字第034号)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和军队予以承认。”
        持国(境)外学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方案〉和〈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赣教师字[2015]15号)精神,对已取得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以下简称“两学”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内),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均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面试,面试仍由各设区市按照以往面试要求组织实施。
        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人,应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已取得我省“两学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内),是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前提。
        2.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有关规定确认为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非首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与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人要求一致。
        全日制教育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可以按照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的政策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方向相同;修学教育管理专业方向的,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修学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的,只能直接认定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学前教育或者小学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可以申请直接认定幼儿园或者小学教师资格,也可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属学前教育或者小学教育专业领域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的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同的教师资格,以及已认定某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现申请另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不论是否属于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与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人要求一致。
        3.按照省教育厅有关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赣教师字〔2011〕07号)精神,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2016年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已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幼儿教育学和幼儿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才能进入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程序。如教育部2016年出台新的规定,我省将按新规定执行。
        4.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和对外汉语学科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绝症,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特殊教育学校从事特殊教育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要求可适当放宽,由设区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省教育厅批备。
        根据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妇科检查建议采取阴道口取样方式,不进行侵入性检查);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增加胸片检查。
        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五)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受过拘留以上治安、刑事处罚者;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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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教师资格认定的程序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网上报名
        1.拟在我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请于2016年4月18日至4月29日工作日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凡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申报人员,请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其他申请人请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2.在网上申请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好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相关表格,按表中说明到有关部门盖章,在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
        3.户籍在我省范围内的社会人员申请小学(幼儿园)、初中教师资格,应勾选本人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申请高中(含与高中相同层次)教师资格应勾选本人户籍所在地设区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
        经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由我省高等学校录取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申请小学(幼儿园)、初中教师资格,应勾选本人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申请高中(含与高中相同层次)教师资格应勾选本人学校所在地设区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
        经我省中考录取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2016年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勾选本人学校所在地县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
        4.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号,申请人应牢记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
        5.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申请教师资格材料初审、现场确认
        1.各类师范生预审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提前通知有关全日制普通高校和中师学校,在4月底之前对2016年应届全日制师范毕业生,以学校为单位,分专业逐人建档进行师范毕业生身份材料集中预审。预审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监督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我省高校涉及师范教育专业名单的通知》(赣教高字〔2010〕39号),以及中招部门签章入学当年“录检表”有关“中等师范专业”情况,审核是否在涉及专业名单内;如属涉及专业,应审核是否已必修(不含选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以及教育技术、教学法等师范教育课程且成绩合格;是否已参加或正在参加教学计划安排的三个月以上教育教学实习;申请教师资格层次和种类是否属本人所学层次和专业(学科)。学校集中预审档案材料真实齐全后,以学校为单位,按认定权限统一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逐人查档审核是否属师范毕业生。其中,属“师范定向生”的,简化程序,核对“录检表”无误,可予确认。
应届本科职教师范生身份预审,按下列要求办理:经省级招生部门按“职教师资”单招录取的本科生,毕业时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数应在省教育厅、省发改委下达入学当年招生计划注明职教师资计划内,并提供原省高招办签章“录检表”核对。统招的职教本科生,毕业时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凭省级招生部门签章入学当年“录检表”核对是否属涉及“分流职教师范”注明专业名单内。如属涉及专业,以上两类职教师范本科毕业生身份认定,按普通师范生提交有关材料,由学校分专业逐人建档集中预审,并以学校为单位,按认定权限统一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认定职教师范毕业生身份,每年一次性办理,跨年不予认定。
应届教育硕士以上毕业生身份预审,以学校为单位建档,按认定权限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逐人审核确认。
        2.教师资格认定的材料初审、现场确认
        2016年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范围: 2016年4月25日至5月25日。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此时间范围内根据本级认定工作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依据申请者身份的不同,现场确认时申请者应分别提交下列材料:
        (1)通过学校预审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属普通、职教师范毕业生、教育硕士以上毕业生身份的,现场确认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户籍证明)一份;
        ④2016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能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
        ⑤往届毕业生,确因特殊情况未在应届毕业时申请直接认定的,须在毕业3年内(毕业当年至第3年的8月31日前)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递交毕业以后历年未认定教师资格原因的书面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参加教育教学实习三个月以上,接受实习的中小学开出证明和学校实习鉴定各一份(实习专业应对口,实习单位原则上本科生、教育硕士生应为中学;专科生应为初中或小学;中师生应为小学;职教本科生应为中职学校。如有特殊情况,由申请人所在学校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告情况,酌情处理。但参与“国培计划”,统一安排顶岗实习的本科生实习学段和专业不在此限);
        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2)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户籍证明)一份;
        ④2016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能够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
        ⑤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网络打印的教师资格“两学”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成绩光盘上进行核对审验盖章确认);或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或网络打印)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上进行核对);
        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3)已认定某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另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网络打印的教师资格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发成绩光盘上进行核对审验盖章确认);或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上进行核对);
        ⑦已获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4)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2016年应届毕业生(只能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以学校为单位,逐人建档集中预审(具体办法由设区市教育局规定)。确认中职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身份后,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由学校提供能够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
        ⑤网络打印的教师资格幼儿教育学和幼儿教育心理学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成绩光盘上进行核对审验盖章确认);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⑦参加三个月以上幼儿园毕业实习证明和鉴定书;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提前在网上通知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以及注意事项,在现场确认时,必须一次性告之申请者所欠缺的材料,限期补齐。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面试试讲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2016年7月1日前完成对已经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2016年7月1日前组织完成对已经参加我省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合格证的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人员的面试试讲。其中,属本科职教师范和中职学前教育专业的,面试试讲由学校承担,具体办法由设区市教育局规定。
        体检和面试试讲的具体时间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定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通知申请者。
        (四)上网认定,发放证书
        对2016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上述审查完备且合格,其中属应届毕业生的,核对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原件无误(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上网查证),经专家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认定操作,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2016年7月18日前完成网上认定操作,7月20日教育部将锁定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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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教师资格认定权限
        《教师资格条例》明确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
        四、违规处理
        (一)违反《教师资格条例》,跨属地认定教师资格的,违规认定的教师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予以处理;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二规定,由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移送纪检、司法部门处理。
        (二)对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材料审查工作渎职的工作人员,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提交假学历证书的申请者,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取消认定资格,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五、工作要求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政策性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职责,认真做好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一)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加强领导,协助市、县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材料预审和现场确认工作。学校要利用一切宣传媒体和宣传平台,深入宣传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各高等学校要提前告之广大毕业生,凡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含国家“特岗计划”)的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是全省统一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前提条件。
        (三)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不得接受社会中介(公司)机构代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报名,严禁将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地点设在中介机构,严禁与中介机构发生经济利益关系。对群众举报的非法中介,查实后,要报告当地工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严格审核申请者的学历证书,对发现的假学历证书,应予收缴,并记录名单和身份证号,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登记备案。
        (四)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把握认定条件,严格认定程序,周密组织安排。要认真做好现场确认,严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严把面试试讲质量关,注重思想品德考查,做好网上认定工作。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按规定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及时存入申请者的人事档案,其余申请材料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五)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加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经费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按照《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赣财教〔2007〕179号)精神,各级教育部门要向同级财政申请,及时、足额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经费安排到位。
        (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大力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做好服务工作,向社会公布咨询举报电话和信箱,对群众的咨询、举报要及时回复,认真处理。
江西省教育厅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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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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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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