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2013年中学教师物理试讲:《光的传播》-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2013年中学教师物理试讲:《光的传播》

一、教学目标

1、知道光在同一种均匀媒质中是沿直线传播的。

2、知道光的直线传播的一些典型事例(如小孔成像、日月蚀等)。

3、记住光在真空中的传播速度。不要求知道光速的测量方法。

二、教学过程

(一)导入环节

现在我们学习光学知识,在初中我们学习过,请同学们思考如下问题:

1、什么叫光源,生活中有哪些物体是光源?

2、光线如何表示?

3、小孔成像说明了什么?

(二)新授环节

1、光源:

(l)光源:(自身)发光的物体、如:太阳、蜡烛的光焰等。(charutupian)

注意:月亮不是光源,因为月亮本身不发光,而是反射的太阳光。

在研究光现象时,为了方便研究,我们通常研究点光源的关学现象,所谓点光源,就是可忽略自身尺寸的光源,象质点、点电荷、理想气体一样,是理想化的物理模型。当光源的尺寸远小于它到观提点的距离时就可看作点光源。

(2)光源发光的过程是其他形式的能转化为光能的过程,光照到物体上,光能又可转化为其它形式的能。光束射入人眼才能引起人的视觉。

光能:光具有的能量,包含在光束中。

分类:

1)、天然光源和人造光源:

A、太阳等恒星都是天然光源(火星不是恒星)。

B、白炽灯、水银灯、荧光灯和蜡烛等是人造光源。

2)、按光的激发方式分:冷光源和热光源。

A、热光源:利用热能激发的光源(白炽灯、弧光灯等)。

B、冷光源:利用化学能、电能激发的光源(萤火虫、霓虹灯等)。

3)、按光线特点分:点光源、线光源、面光源和体光源。(着重介绍点光源)

A、定义:凡是光源本身的大小与它被照到的物体间的距离相比可以忽略不计时,这样的光源都可以看作是“点光源”。

B、点光源是一种理想模型。点光源并非数学上的点,而是物理意义上的点,即光源本身有一定线度。

2、光的直线传播

(1)光线:表示光传播方向和路径的几何线叫做光线。在光线上标明箭头,表示光的传播方向。

(2)介质:光能够在其中传播的物质、如:空气、水、玻璃等。

注意:光能在真空中传播,说明光的传播并不依靠介质。

(3)光直线传播的条件:同一种均匀介质中。

光直线传播产生的光现象有:小孔成像、影的形成、日食和月食等。

光的传播过程,也是能量传递的过程。

3、影:

(l)点光源的影

点光源发出的光,照到不透明的物体上,物体向光的表面被照明,在背光面的后方形成一个光线照不到的黑暗区域。

 

013年中学教师物理试讲:《光的传播》"
 

(2)较大发光面的本影和半影。

 

013年中学教师物理试讲:《光的传播》"
 

完全不会受到光的照射的范围是本影,本影周围还有一个能受到光源发出的一部分光照射的区域,是半影,比较以上两图,光源的发光面积极大,本影区越小,无影灯就是根据此原理设计的。

注意强调:本身能够发光的物体叫光源,光源发出的光可用光线表示,但光线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光在同一种约匀介质中沿直线传播,正因如此,才能在障碍物的背面留下影子。

4、关于证明光的直线传播现象很多,例如日食月食现象:

(1)日食:发生日食时,太阳、月球、地球在同一条直线上,月球在中间,在地球上月球本影里的人看不到太阳的整个发光表面,这就是日全食,如a区。在月球半影里的人看不到太阳某一侧的发光表面,这就是日偏食如b区,在月球本影延长的空间里的人看不到太阳发光表面的中部,能看到太阳周围的发光环形面,这就是日环食,如c区。

 

013年中学教师物理试讲:《光的传播》"
 

(2)、月食:发生月食时,太阳、月球、地球同在一条直线上,地球在中间,如图所示,当月球全部进入地球本影区域时形成月全食,如图a区;当月球有一部分进人地球本影区域时形成月偏食,如图b区;但要注意,当月球整体在c区时并不发生月偏食。

 

013年中学教师物理试讲:《光的传播》"
 

5、光速:光的传播速度。

1)、真空中的光速:各种不同频率的光在真空中的传播速度都相同,均为:

C=3.0×105km/s=3.0×108m/s。

2)、光在空气中的速度近似等C=3.0×105km/s=3.0×108m/s。

3)、光在其它媒质中的速度都小于C,其大小除了与媒质性质有关外,还与光的频率有关(这一点与机械波不同,机械波的波速仅由媒质的性质即密度、弹性和温度等决定)

6、光年:

1)、定义:光在真空中一年时间内传播的距离叫做光年。

注意:光年不是时间单位,而是长度单位。

2)、大小:1光年=Ct=3.0×108m/s×365×24×3600s=9.46×1015m。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4.2万人报考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5月17日,我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顺利结束。本次考试全省报考4.2万余人,设置21个考区、28个考点,抽调面试考官3100余人。

精心部署,全链条压实责任

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及省教育考试院高度重视本次面试组织工作。5月8日,召开全省考务培训视频会议,围绕政治责任、安全底线、队伍建设、服务保障、应急处置等方面工作进行部署培训。各地联合宣传、网信、公安、卫健、电力等部门,压实责任链条,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完善工作流程和实施方案,全力保障面试工作安全平稳、有序推进。

严密规范,全维度守护公平

考试期间,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同志在国家教育考试四川省指挥中心,通过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对全省面试工作开展实时巡查、全程督导。各地配强驻点巡查力量,从严抓实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全流程关键环节的规范管理,切实筑牢考试公平公正防线。

温情护航,全方位服务考生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坚持以考生为本,考前通过多渠道推送温馨提示;各考点科学布局、专人引导,提供便民服务;为特殊考生开通绿色通道,充分彰显人文关怀,积极为考生营造安全、舒心、有序的应考环境。

本次面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6月12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甘肃省17250人报考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5月17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在全省14个市(州)顺利结束,共计17250名考生参加本次考试。

为确保考试安全、平稳、有序实施,省教育考试院严格落实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考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统筹推进机制建设、技术支撑与执行落实,切实筑牢考试安全防线。

强化组织管理。成立省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制定印发考务文件及考试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与时间节点,召开专题考务培训会,对考试流程、应急处置、保密要求等关键环节进行逐项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到岗、到人、到位。

压实技术保障。全面完成面试系统部署、网络环境调试及系统测试,组织各市(州)考区逐一反馈测试结果,确保系统运行稳定可靠。同时,提前完成人脸识别仪、智能安检门等关键安检设备的调试与准备工作,实现考生身份精准核验与违禁物品高效筛查,进一步强化考点入口安全管控。

细化考务执行。对全体面试考务人员及考官进行系统岗前培训,围绕评分标准、操作流程、考场纪律等内容进行统一规范,确保面试评分公平公正、程序严谨有序;组织各考点开展应急处突演练及考前全流程模拟,提升考务人员对突发情况的快速反应与规范处置能力;通过多种渠道发布温馨提示,提醒考生注意事项,加强涉考信息监测,保障考试环境清朗有序。  

考试期间,全省各考点秩序良好,考务管理规范严密,技术系统运行平稳,圆满实现“平安考试”目标。

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