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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郧阳区2016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十堰郧阳区2016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根据《十堰市2016年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公告》(见十堰市教育信息网公告栏)精神,结合实际,现将2016年我区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

各位考生在3月23日—4月15日内登陆“省普通话测试中心管理系统【在线报名】页面http://hubei.cltt.org/baoming”(用IE8及以上浏览器),按系统提示进行报名。

二、现场确认

(一)确认时间:4月8日—4月18日(正常上班日)。

(二)确认地点:(1)社会人员、中小学教师、郧阳科技学校学生到郧阳科技学校综合楼三楼教务处进行现场确认,联系人:张红荣,联系电话:7230071。(2)十堰市医药卫生学校学生到该校教务处进行现场确认。

三、其他事项

(一)郧阳区今年未设考点,测试地点在十堰城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各乡镇中心学校要及时把通知转发至所辖各学校,并督促各学校把通知张贴到学校醒目位置,让参测人员明白2016年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相关要求,提醒参测人员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等相关报名工作。

   (三)社会人员、中小学教师务必按公告要求及时到郧阳科技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并缴费,未在规定时间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堰市郧阳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十堰市2016年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公告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十堰市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十政办发[2005]137号)和《关于对公务员及公共服务行业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测试的通知》(十语字[2005]2号)的精神,现将2016年我市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试对象

1957年1月1日后出生未取得普通话相应等级证书的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和相关社会人员。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3月23日—4月15日

2.个人现场确认时间:4月8日-4月18日(准考证4月20日以后可在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网站自行下载;确认时间均为国家规定工作日上午)

3.各县市(郧阳区)中职学校、城区大中专院校集中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时间:3月25日—4月18日(确认时间均为国家规定工作日下午)

4.考试时间:5月中旬(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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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地点

具体测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

各县市(郧阳区)由当地语委办集中组织到市继教中心报名;城区大中专院校学生以校为单位集中报名(不接受学生以个人名义报名),其他社会人员自行网上报名。

1.个人网上报名

⑴考生进入省普通话测试中心管理系统【在线报名】页面http://hubei.cltt.org/baoming;

⑵点击“我要报名”进入【城市选择】页面;请仔细阅读和确认报名须知;选择考生所在城市(十堰市),点“下一步”进入【测试站点选择】页面;单击“报名”按钮,进入【报名信息填写】页面,按要求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带*号的必须填写(请务必填写正确的手机号码,以方便联系);考生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jpeg,相片比例为390*567像素(宽*高),相片的文件大小必须小于1M,相片文件的命名必须为“证件编号”。如:考生的证件编号是123456,则该考生相片文件的命名即为“123456”,考生照片的背景色为蓝色、红色;

⑶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单击“确认”按钮,进入【报名成功】页面。

⑷考生如需要查看、修改报名信息,点击“报名查询”按钮,填写姓名和证件编号后,进入【报名信息修改】页面查看修改,检查确认后单击“确认”按钮。

2.集中报名

各县市(郧阳区)语委办、城区大中专院校集中组织报名,认真填写《普通话水平测试集中报名信息表》(见附件,请严格按照表内信息填写),并提交考生电子报名信息(格式、命名等参照网上报名要求)

(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

考生在线报名成功之后,需在确认时间内到确认点缴费,个人现场确认需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中专院校学生以校为单位集中现场确认并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集中报名信息表》、电子报名信息及考试费用。未在规定时间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社会考生现场确认地点:十堰市继教中心(市教育局710室),联系人:史磊,联系电话:0719–8489607,邮箱:syjjzx@qq.com。

五、其他事项

(一)今年全市实行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按省语委办要求坚持“先培训,后测试”的原则,所有参测对象均应参加测前培训。城区培训工作由十堰市继教中心负责,各县市(郧阳区)及大中专毕业生培训工作由当地语委办或学校组织,考虑到十堰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我市的测前培训工作采用“自愿报名,自愿参加”的方式进行。按省测试中心要求,培训指定教材为《普通话培训测试指要》(华中师大出版社出版,湖北省语言文字工作语委员组编,定价28元),考生可自愿购买。

(二)收费。测试费用严格按照鄂价费字[2004]132号文件执行,即教师及社会人员每人每次测试费50元,学生每人每次测试费25元(测试费用在确认时收取);培训费用按有关政策执行。

(三)测试工作由市语委办统一安排,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只在上半年集中组织考试,下半年不再组织。

(四)证书集中领取时间为2016年10月,逾期仍未领取的证件均退回省普通话测试中心;证书领取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十堰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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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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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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