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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201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省201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教师资格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查应试者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思维品质等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2013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已顺利结束,笔试成绩将于4月15日在教育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 http://www.ntce.cn )公布。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试中心函[2012]248号文件通知,201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即将开始。现在就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一)参加我省教师资格考试各科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

(二)免试科目二,参加我省教师资格考试其他非免试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

考生可通过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在教育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  http://www.ntce.cn )查询本人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

二、面试网上报名时间、报名流程和准考证领取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网上报名时间:4月15-19日。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详见面试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教育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  http://www.ntce.cn )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后,将关闭报名系统,逾期不再受理报考。

考生报名确认完成后务必再次登录查询确认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

(二)报名流程

海南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流程图

海南省201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三)准考证领取

考生完成报名确认后,于2013年5月13日登录教育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了解面试地点、时间及相关信息。

三、面试时间、地点及考试安排

我省2013年上半年教师师资考试面试仅设海口考区,海南师范大学南校区一个考点。

面试日期:5月18-19日

面试时间:见准考证

面试地点: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南校区

四、面试科目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

(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和美术,共8个学科。

(三)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相同,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和信息技术,共13个学科。

五、面试形式与程序

(一)面试形式

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

(二)面试程序

面试统一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研制的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考生经过候考、抽题、备课、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等环节完成面试。原则上备课时间20分钟,面试时间20分钟。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老师的考生面试时,需加试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的面试题目,面试时间20分钟。

面试实施程序如下:

第一步: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第二步:抽题。按考点安排,登陆“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抽取一组试题,考生任选其中一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第三步: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领取备课纸,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活动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第四步: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第五步: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第六步: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第七步: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通过面试测评软件系统提交评分。小组评分情况应抄录于《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备查。

六、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项目及分值

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满分100分,各项目分值具体如下(中职教师面试分值同中学教师):

序号

幼儿园教师

小学教师

中学教师

项目

分值

项目

分值

项目

分值

1

职业认识

10

职业认识

5

职业认识

5

2

心理素质

10

心理素质

10

心理素质

5

3

仪表仪态

10

仪表仪态

10

仪表仪态

5

4

交流沟通

15

言语表达

15

言语表达

15

5

思维品质

15

思维品质

15

思维品质

15

6

了解幼儿

10

教学设计

10

教学设计

10

7

技能技巧

20

教学实施

25

教学实施

35

8

评价与反思

10

教学评价

10

教学评价

10

七、面试成绩查询。

面试结束后一个月,考生可通过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在教育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  http://www.ntce.cn )查询本人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

八、违规处理

参加面试考生应遵守《面试考生守则》,诚信应考,如违纪作弊,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九、合格证明及资格认定

取得笔试和面试合格的考生可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印制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可持《合格证明》和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详情可咨询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省教育厅行政审批办:65203038)。

十、咨询

有关面试问题,可咨询省考试局,咨询电话:65986606;有关政策问题,可咨询省教育厅师资处,咨询电话:65232872;有关教师资格认定问题,可咨询省教育厅行政审批办,咨询电话:65203038。

为了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请考生随时关注省考试局官方网站(http://ea.hi.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


                 

                                                                                                海南省考试局

                                                 2013年4月11日

海南省201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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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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