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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2016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89人)-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连云港2016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89人)

  为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公开招聘189人,具体岗位情况详见《连云港市赣榆区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和《连云港市赣榆区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分单位岗位表》(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进步,品行端正,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同等学历,具体要求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四)具备岗位要求相应等级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申办情况的证明)。
  (五)具备《岗位表》(附件1)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版)。
  (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
  2016年5月18日- 5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三)报名地点
  赣榆区教育局东一楼学生资助中心大厅(从赣榆汽车站乘坐601或4路公交车到教育大厦下即可)。
  (四)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从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yhrss.com)或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网(http://edu.ganyu.org/)下载并填写《连云港市赣榆区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3),按要求填写好后并粘贴2张近期免冠同底2吋彩照带至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核。
  2.报名须携带以下材料: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生证、身份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申办情况的证明)、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往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岗位要求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专科毕业生须出具户口簿或  户籍证明材料;已参加工作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可在考察时提供)。
  3. 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4. 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者,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须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名费用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考试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六)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不到1:3的,核减招聘岗位,核减的岗位调剂到小学语文、数学学科使用。部分紧缺专业及学科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相关信息将在赣榆教育网(http://edu.ganyu.org/)和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yhrss.com)公布。
  四、考试办法和程序
  (一)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赣榆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二)考试程序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笔试内容由公共知识(占20分)和学科专业知识(占80分)组成。公共知识为教育学、心理学及其它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内容。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资格复审。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面试内容主要考查其作为一个合格教师的基本素质,重点考查其语言表达能力及驾驭课堂教学的能力。
  (1)岗位代码A05、A06、A07、A08、A09、A10、A11、A12的岗位面试形式为演课和技能测试,两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演课成绩×50%+技能测试×50%。
  (2)其他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演课,满分均为100分。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以书面形式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和操作流程见面试通知单。
  4.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总成绩计算方法:
  岗位代码A06、A07、A08、A09岗位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
  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
  考生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数,若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及排名分别在笔试、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赣榆教育网(http://edu.ganyu.org/)、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yhrss.com)公布。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赣榆区教育局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赣榆教育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一)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总成绩高低在招聘岗位范围内进行公开、自主择岗(详见附件2)。
  (二)聘用人员经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纪律、监督
  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监督电话:区纪委: 0518-86223020
  区教育局:0518-86213372
  区人社局:0518-86229831
  九、招聘政策咨询
  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8-86212686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赣榆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连云港市赣榆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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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计划实施工作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财政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改革发展局,有关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推动乡村教育高质量发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4〕1号)要求,现就做好河北省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实施范围

2024年河北省中央“特岗计划”实施范围为: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中西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二)招聘数量

2024年河北省计划招聘中央“特岗计划”教师2300名,涉及28个县,各设岗县招聘名额和岗位设置详见《河北省2024年中央“特岗计划”各县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工作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方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原则,坚持与教师编制统筹管理相结合,与教师资源均衡配置相结合,与提升教师队伍素质相结合原则。

(二)各设岗县必须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招聘特岗教师。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外语、科学、劳动、艺术、信息科技、心理健康、特殊教育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

(三)重点为乡村学校补充特岗教师,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师范类专业为主。

2.具有河北省户籍(或生源)的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的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不包括早期教育和学前教育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6月1日后出生),且未就业或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3.应聘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的师范类专业专科学历。根据设岗县要求,应聘《河北省2024年中央“特岗计划”各县招聘岗位表》中带“★”号的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对于2024年毕业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聘人员,在签订《河北省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协议书》前须取得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4.教师资格证书要求

(1)应聘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初级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岗位学科须与本人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一致。

应聘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小学或初级、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小学体育、音乐、美术、英语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须与岗位学科一致或为小学全科;其他小学岗位不限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

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可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聘相应岗位,其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不符合岗位要求。

(2)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经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应聘人员,可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学段、学科并依照上述(1)中的要求报考相应岗位。在签订《河北省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协议书》前须取得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5.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语文学科岗位须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

四、优惠政策

符合招聘条件,服务期满并且考核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人员,以及我省“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应届毕业”人员(从河北省应征入伍且入伍前已被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正在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就学、复学的应届毕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大学生退役士兵)参加招聘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五、招聘程序

(一)宣传动员

2024年6月24日在河北教师教育网(www.hbte.com.cn)向社会公布河北省“特岗计划”岗位需求信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有关高等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做好实施“特岗计划”的目的、意义宣传,发布招聘对象、条件和相关优惠政策及保障措施等,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特岗教师招聘工作。

(二)网上报名

河北教师教育网(www.hbte.com.cn)是唯一的河北省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报考网站,该网站“特岗教师招聘专栏”将按照招聘工作流程及时公布所有招考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河北教师教育网“特岗教师招聘专栏”,进入网报页面报名。

1.报名时间。6月28日9:00至7月2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须知。

(1)应聘人员限报一个设岗县的一个岗位,并须填写是否服从调剂。

(2)需按照报名系统提示要求,如实、完整填写相关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并按以下要求上传资料。

照片须为本人近期1寸正面彩色免冠白底证件照,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发型整洁,素颜、露耳,人像清晰,神态自然。

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普通话等级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电子版图片。对于2024年毕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图片。

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的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本的本人户籍页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制式户籍证明的电子版图片;毕业证书信息不能证明是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且专业是师范类专业的,可由就读学校开具相关证明,并上传电子版图片。

上述图片,必须边框完整,无变形,字迹清晰,亮度均匀,无过度曝光,JPG格式,不大于1MB。

(3)应聘人员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隐瞒有关问题、提供虚假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招聘期间,各设岗县特岗招聘咨询联系方式可在河北教师教育网“特岗教师招聘专栏”的“通知通告”中查询。

(5)特岗教师招聘全程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省教育厅不举办任何形式的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培训班,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相关培训班。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的时间。6月28日9:00至7月3日18:00。

2.资格审查的组织。资格审查实行网上审核,在省教育厅和设岗市教育局指导下,由设岗县教育局具体实施。设岗县要严格资格审查条件、程序,应成立由县教育局主要领导负责的审查机构,建立审核人和县教育局主要领导负责的审核机制,依据招聘条件,认真查验应聘考生网上填报信息和提供的证件、证书或证明材料,并须在2日内给出审核结果。

3.资格审查的要求。各设岗县须在7月3日9:00前完成全部应聘人员的首次审查。7月3日12:00前,因信息填写错误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可以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逾期不予受理。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信息不能更改。

(四)笔试

1.笔试时间。7月14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考试大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教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总分为150分。笔试由省、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省教育厅负责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各设岗市教育局负责合理设置考点、考场和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3.笔试考点设置。笔试考点由各设岗县所在市统一设置。各设岗市教育局务必于7月4日9:00前将本市考点及考场设置情况报省教育厅。

4.笔试准考证打印。7月11日-7月13日,网上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须登录河北教师教育网“特岗教师招聘专栏”的“个人空间”,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笔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5.加分材料的提交及核查。7月13日下午14:00-16:00在笔试考点,“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应聘人员,提交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颁发的服务期满合格证书(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应届毕业”应聘人员,提交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或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设岗市教育局对原件和复印件核查无误后,原件本人带回,证书复印件(或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留存,各市汇总后笔试送卷时统一报省教育厅审查。

6.笔试成绩查询。7月23日,应聘人员可登录河北教师教育网“特岗教师招聘专栏”的“个人空间”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如对笔试成绩有疑问,可填写笔试成绩复核申请表,并于7月24日12:00前,将复核申请表电子版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hbtgzp@mail.hebtu.edu.cn邮箱,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成绩复核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流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有关要求执行。

(五)综合素质测试

1.测试时间。2024年7月14日上午11:45-12:00。

2.综合素质测试为闭卷考试,测试题均为选择题,应聘人员须每题必答。测试结果不计入笔试成绩,将作为面试参考。

(六)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及现场资格复查

1.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应聘人员志愿和笔试成绩排序,按照设岗县岗位设置数的1∶1.5比例确定。对达不到1∶1.5比例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调剂;如拟参加面试人员确定时,最后1名有2名及以上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同时确定为拟进入面试人员。应聘人员于7月30日登录河北教师教育网“特岗教师招聘专栏”的“个人空间”,查询本人是否为拟进入面试人员。

2.现场资格复查。面试前,由设岗县组织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查。主要审查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普通话等级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原件;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的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拟参加面试人员,查验户籍(生源)是河北籍的证明材料,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和师范类专业毕业的证明材料原件。主要查验证件、证书和证明是否真实有效,是否与网报信息一致。拟进入面试人员不能提供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的,或与网报信息不一致的,不能取得面试资格。

(七)面试

1.面试时间。8月3日至8月5日,具体面试时间由各设岗县确定,报所在市教育局备案。进入面试人员可通过所报设岗县教育局特岗教师招聘联系方式提前咨询面试事宜。

2.面试内容和形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学科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采取课堂试讲和答辩等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3.面试工作组织。面试工作由设岗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也可在设岗市教育局指导下,由设岗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具备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按照面试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八)体检

面试期间,由设岗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具备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对外科、内科、胸透X线片等基本健康体检项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近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县教育局应当认可其结果,原则上不得要求其重复体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无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确定拟聘人员

1.从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人员。

2.如拟聘人员最后1名出现有2人或2人以上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学历、面试成绩、本地生源、有在义务教育学校连续从教2年以上经历、有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经历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我省“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应届毕业生”人员六种情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拟聘人员。仍不能确定的,由设岗县对上述条件相同应聘人员进行二次面试。

3.特岗教师拟聘人数达不到设岗县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由省教育厅在设岗市内其他设岗县相同岗位服从调剂的落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调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上述六种情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进行调剂。

4.8月8日,各市教育局要按省教育厅要求,将本市各设岗县拟聘人选、落聘人选、体检不合格人员、资格复查不合格人员、面试未报到人员等情况汇总后报省教育厅。

5.8月16日前,省教育厅将通过河北教师教育网“特岗教师招聘专栏”向社会公示全省拟聘特岗教师名单。

(十)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在设岗市教育局指导下,由设岗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培训时间、培训形式由设岗县教育局确定。培训工作须于秋季开学前完成,确保新聘用特岗教师秋季开学按时上岗。

(十一)签订聘用协议

8月31日前,设岗县人民政府与特岗教师拟聘人选签订《河北省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协议书》。协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一份,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一份,9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备案一份。凡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聘用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二)上岗任教

特岗教师由设岗县教育局按照招聘岗位统一派遣。设岗学校要做好特岗教师的教学工作安排和日常管理。特岗教师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取消其聘用资格。设岗县可依据聘用协议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招聘要求

(一)笔试、面试和录取有关工作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考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冀教师〔2019〕13号)文件执行。

(二)设岗县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严把教师入口关。对于拟聘用人员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规定情形的,不得录用,并由设岗县教育局书面告知不录用理由和申请复查权利。

(三)省级负责特岗教师招聘网上报名和笔试等相关工作费用,不足部分由市级负责,县级负责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岗前培训等相关工作费用。

七、聘期管理

(一)管理考核

1.设岗县对在聘用期内的特岗教师实行协议管理。依据《河北省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协议书》中规定的设岗县和特岗教师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河北省特岗教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设岗县教育局和设岗学校对特岗教师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2.2024年教育部将继续把“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作为“特岗计划”实施情况、核定招聘计划和拨付中央补助经费的基础数据,各市县要高度重视、倒排时间表、明确责任,扎实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和更新工作(包括经省教育厅批准招聘的市级地方特岗教师),确保特岗教师数据库完整准确。

3.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对于优秀特岗教师以适当形式予以表彰奖励。

(二)工资及待遇保障

1.“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共同承担,教育部、财政部将根据各地2024年招聘计划和往届特岗教师在岗人数核拨2024年“特岗计划”中央补助经费。从2024年1月1日起,中央补助经费由年人均3.52万元提高到3.88万元。特岗教师工资性收入高于中央补助经费标准的,其高出部分由设岗县人民政府承担。设岗县负责统筹安排特岗教师的工资、地方性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不含商业保险)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等。

2.设岗县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工资津贴、绩效奖励、各类补贴补助、社会保障、公积金缴存、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各方面享受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

(三)户档管理

服务期内,根据本人意愿,特岗教师户口可留在原籍,也可迁至工作学校所在地;档案关系原则上统一转至工作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师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四)培训管理

设岗县要系统开展特岗教师培训工作。各地要对标2035年建成教育强国目标,围绕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制定培训规划,为特岗教师提供高质量的培训研修服务。加强岗前培训,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按照乡村教师实际需求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不断提高教师自身修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教育教学技能培训,提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

(五)监督管理

各地要严格开展“特岗计划”实施和教师保障政策落实工作的监督和检查,重点督查按照核定计划和岗位要求开展教师招聘、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纳和服务期满留任特岗教师入编手续及时办理等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县(市、区),要及时予以督促整改。特岗教师保障政策落实存在突出问题的县,要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下一年度将核减或取消其设岗名额。

八、保障政策

(一)特岗教师享受《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办发〔2017〕23号)、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和河北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落实工作岗位的通知》(冀教师〔2012〕3号)等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二)设岗县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保证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做好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帮助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对服务期满重新择业的特岗教师,省、市、县有关部门应在辖区内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和办理户口迁移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其服务期按我省规定应计算为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九、其他

(一)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招聘要诚实守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三年内不得报考特岗教师:

1.不符合招聘条件,在报名时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问题、提供虚假信息和证明材料的。

2.在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中有违纪作弊行为的。

3.签订了特岗教师聘用协议书,未履行协议的。

(二)常见问题详见河北教师教育网《河北省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常见问题解答》。

附件:1.河北省2024年中央“特岗计划”各县招聘岗位表

2.河北省2024年中央“特岗计划”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3.河北省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协议书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财政厅

2024年6月19日

广州广外2024年8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话水平测试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语〔2010〕5号)的文件精神,现按计划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测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社会其他人员可自愿申请参加测试。在境内学习、工作或生活3个月及以上的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可自愿申请参加测试(港澳台居民请使用居住证或通行证报考)。

注意:考生不得同时在两个测试站报名,否则报名无效,已缴测试费不予退还。

二、测试日期

8月24日、25日

注意:

1.国家语委近日依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修订印发了《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于2023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次修订明确普通话水平测试采用计算机辅助测试,取消备测室和备测时间。

2.国家语委普通话与文字应用培训测试中心与2023年8月份发行《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2021年版)》(以下称“《新版纲要》”),其中,《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普通话词语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普通话与方言常见语法差异对照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朗读作品》、《普通话水平测试用话题》等主要内容均有调整,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相关考试资料我站微信公众号服务栏将陆续更新,请关注我站微信公众号“广外普通话测试”查看)

三、报名时间

6月24日9:00开始(名额有限,报满即止)       

四、缴费时间

8月17日9:00-19日24:00(如有变动,以我站微信公众号推文通知为准)

注意:

1.已通过网上报名成功但未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进行缴费的,视为本次报名作废    

五、考场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2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北校区)

第七教学楼4楼(考生须从北门进入,其他门无法进入,第七教学距离北门20米) 

六、报考流程

(一)进入报名程序:

方法一:搜索微信关注“广外普通话测试”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我站微信公众号(考试相关通知、成绩查询和证书发放事宜),从公众号菜单进入“师圈” 

方法二:搜索“师圈”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进入报名程序 

(二)填写信息与考试报名:

1.在“师圈”页面下方的“考试”栏,点击“个人信息”,填入考生信息,并点击“保存信息”。(注意:证件号码不可以出现符号!个人信息错误导致不能考试或证书内容有误后果自负!考生无需提交照片,自行提交的照片无效,一律在考试现场进行免费拍照)

2.考试报名:

1)返回“首页”–“正在报名”;

2)核对信息并点击“确认”(个人信息错误导致不能考试或证书内容有误后果自负);

3)点击进入对应的测试站,选择符合本人条件的报名任务,最后点击“报名”。

(三)缴费及确认

成功报名后,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普通话测试费,缴费采用手机微信线上缴费。社会人员报名费50元/人。       

缴费流程:

1.考生在缴费期间重新进入“师圈”页面下方的“考试”栏,点击“报名记录”,选择对应报考场次的报名记录,点击“查看详情”,点击右上角“缴费/提交缴费单号”

2.长按缴费页面下方的微信支付二维码保存至相册。打开微信,点击左上方“扫一扫”,在右上角的“相册”中选中并打开上述下载的二维码并按要求金额付款。扫码后出现以下界面,填好个人信息(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点击“填好个人信息后,点此获取费用信息”,点击“去支付”后再次确认个人信息无误(一定要确保师圈填写的证件号码与缴费时填写的证件号码一致,否则将无法确认缴费!),点击“确认抬头无误”,务必选择微信支付后确认支付。

3.返回微信首页,进入微信支付—查看账单详情,将支付的单号复制并粘贴到“师圈”小程序的“单号”输入框,填入金额50,最后点击“缴费确认”。      

七、准考证查看

打开小程序“师圈”,点击“考试”——“报名记录”,选择相应考试日期的任务进入“查看详情”,点击右上角的“准考证”即可看到电子准考证。(照片考试现场免费拍,为保证照片效果,请考生避免穿纯白色和浅色衣服) 

注意:考试当天的具体报到时间由系统随机分配,不可更改,考生请在考前1-3天在准考证上查询。考生须严格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报到时间和考场参加测试,按照准考证上的报到时间提前30分钟签到,迟到半小时以上不得进入考场。因错过测试时间、测试考场而缺考不安排补考,且报名费不予退还。         

八、成绩查看证书发放

考生在完成普通话水平测试约30天后,可登陆“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任意两项)查询本人成绩,或者在“师圈”小程序中查询成绩。

参加社会专场考试的考生在查询到测试成绩后与证书编号后,需要邮寄证书的,可在证书到达我站后,进入“师圈”小程序→考试→成绩查询→申请快递证书,填写快递信息,快递费不填,然后“提交收件信息”。参加校内专场考试的本校考生则请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书,详情请关注我站公众号考试后发布的校内专场证书领取通知!        

九、注意事项

1.考试相关通知会通过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关注公众号并留意相关推文信息。
2.考试当天,考生需出示电子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不可以使用)。考生需自备饮用水。
3.考生需在最新一次测试的成绩公布后方可再次报考。此外,考生也不得同时在一个或多个测试站重复报名,重复报名将视为无效报名记录,不予安排考试,已缴测试费不予退还。
4.个人信息、考试日期等,考生报名提交后无法再修改,请考生在报名时仔细核对、合理安排,报名后存在信息有误、不能参加考试等情况,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已缴测试费不予退还。
5.考生报名成功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已报名不缴费或超时未缴费者将不得参加本测试站本次普通话水平测试。
6.考试当天,考生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与身份证信息验证不一致的,将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当天将现场免费采集相片,并用于印制普通话等级证书,为保证照片效果,请考生避免穿纯白色和浅色衣服。
7.普通话测试纸质证书由国家语委印制,制证流程复杂,考生报名时务必核对好个人信息,信息有误则无法修改。2022年始我站将不再受理纸质版普通话等级证书补办,考生可以使用电子版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        
甘肃兰州市2024年第三季度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为规范、有序做好兰州市2024年第三季度面向社会人员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1.测试安排

2.在线报名

报考人员按照指定报名时间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index),自主选择测试日期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用于打印准考证,要求为近期免冠证件照(不得使用自拍照、生活照等),JPG格式,小于1M(390×567像素)。

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并核对个人信息,报名信息提交后不能修改。因个人信息填写有误影响缴费、测试及后续相关事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后果。

如报名人数较多,在线报名可能会在短时间内满额。满额后,系统不再显示测试任务,不再进行报名,请报考人员提前注册,做好准备。

测试站在报名当天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如审核未通过,请按要求在报名时间结束前完成信息修改或照片上传。

3.线上缴费

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于缴费时间内,在兰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s://jyj.lanzhou.gov.cn/)或微信公众号“兰州微教育”查看有关通知,查询报名测试费缴款码,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非税缴款”页面或打开微信、支付宝“甘肃非税”小程序进行缴款,同时也可在省内任一代理银行柜台进行缴款,报名测试费60元。

未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4.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可查询报名情况,并按期自行打印准考证(https://bm.cltt.org/#/documents-print),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

二、现场测试

应试人须持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报到时间参加测试,超过30分钟未报到的,视为弃考。身份证丢失的须持临时身份证参加测试。

测试地点:兰州市成人(职业)教育中心4楼(城关区农民巷118号)

1.采集照片要求

证书照片将会在测试当日由测试站进行现场采集。请应试人注意仪容仪表,尽量穿深色有领上衣,保持面部清洁和本人自然相貌;不化浓妆、不遮盖或改变面部特征;发型不能过于蓬松、不能遮挡双耳和眉毛、不佩戴过大的首饰或漂染过于艳丽的彩发。

2.遵守考场纪律

应试人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严禁作弊及替考,如有违规行为,将取消考试资格、成绩作废,并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视情况通报应试人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

三、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测试成绩由省级测试机构或国家测试机构认定发布,一级乙等及以下的成绩在当次测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之内发布,一级甲等顺延15个工作日,应试人可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https://www.cltt.org/#/scoreQuery)查询。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电子证书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纸质证书自测试结束50个工作日之后,凭准考证和领取人身份证到测试地点领取(如遇特殊情况时间延长)。

领证时间:每周周四、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

四、注意事项

1.所有测试名额均向社会开放并实行在线报名,测试站未与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合作开展组织培训、代理报名、内部报名等工作。请报考人员登录本通知内的报名网址自行报名,在报名缴费等各环节增强防范意识。

2.报名成功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在当次测试成绩发布前,无法再次报名;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测试的,将按弃考处理,测试费不予退还。

3.《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明确,自成绩发布之日起1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由测试机构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

4.《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明确,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5.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兰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兰州微教育”发布的相关通知,如受到突发情况影响,或将调整测试安排并另行通知。

6.如有其他问题,可发送邮件到电子邮箱Lz8239702@163.com咨询,或致电0931-8239702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湖南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2024年7月普通话水平测试开放时间安排
温馨提示
根据国家语委普通话与文字应用培训测试中心的通知要求,全国已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版《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2021版)》,测试试卷已同步进行更新,请广大考生在测试前按照新版测试大纲内容认真备考。
报名须先注册账号。请考生在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开始前进入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index)注册账号(请使用“360”或“谷歌”浏览器极速模式)后及时完善个人信息,以免影响报考。
报名渠道
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网址:
http://bm.cltt.org/#/index
(注册登陆后,进入报名入口,选择“湖南”入口,仔细阅读《湖南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介绍》后,点击“我要报名”)
图片
时间安排表
考生须知
1.  请各位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测试时间提前半小时到达考场,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参测,测试费不予退还。
2.  考生请按报名系统提示,认真核对本人真实身份信息(提交后无法修改。因应试人个人原因导致报名信息错误的,取消当次测试资格,测试费不予退还),完成网上缴费(系统不支持识别二维码支付,仅支持微信“扫一扫”功能进行在线支付,建议使用电脑进行在线报名!)后自行打印准考证(可于测试前一天登录报名系统打印)。
3. 我省普通话水平测试费为50元/人,考生如需发票,请于测试报名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凭本人身份证至省语测中心办公楼303财务部开具。
4. 为满足社会考生报考需求,我中心现设有五个考点(湖南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考点、长沙市芙蓉区朝阳小学考点、长沙市芙蓉区火星小学考点、长沙市开福区长沙师范附属特立小学考点、湖南开放大学考点),请考生报名时注意区分五个考点地址,测试地点以最终打印准考证上显示为准。
5. 考生报名缴费成功后,请于测试日当天指定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注意:港澳台和外籍考生测试当天须出示三个月及以上境内学习、工作或生活证明后方可参测!过期、消磁、临时及电子身份证均无法参加测试!)及准考证到报考测试站(点)参加测试(证书照片于测试当天现场采集),未自行打印准考证及逾期未到者,取消当次测试资格,测试费不予退还。
6. 测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法定节假日除外),考生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cltt.org/#/scoreQuery)查询成绩;测试结束45个工作日后,考生可凭“身份证”到省政务服务大厅三楼F01-F06窗口(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领取证书(含我中心及其余四个考点)。注意:自2022年1月1日起,证书由国家语委统一打印,证书遗失不予补办。请尽快领取,并妥善保管!为避免跑空,您可在领取证书前先致电0731-82213032、0731-82213033 、0731-82213082咨询您的证书是否已经可以领取。
7. 应试人在测试期间作弊或者实施其他严重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并报送国家测试机构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如有必要,还将通报应试人就读学校或者所在单位。
8. 中心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15:00-18:00(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9. 证书邮寄请关注“湖南邮政速递”微信公众号,咨询电话:13307319016。
湖南湘西州吉首市2024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108人简章
为充实和优化我市教师队伍,促进我市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教师108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本次吉首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吉首市教育和体育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吉首市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计划

详见《2024年吉首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通过吉首市人民政府官网(备注:吉首市人民政府→招考信息)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8周岁及以上指2006年7月4日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3年7月4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7月4日以后出生)。

(七)招聘范围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2022年、2023年、2024年毕业的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普通高校学生。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按照国家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6.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现役军人;

8.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9.吉首市在编工作人员;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1.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2.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程序

(一)网上注册和报名

2024年7月4日上午9︰00至7月6日下午17︰00,报考人员登录湖南人力资源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hnrcsc.com/#/joindetail?activityId=dpbzzuvk2wao&isSignUp=false)进行网上注册和报名。

(二)网上注册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用本人身份证号和本人手机号进行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对应一个手机号,均只能注册一次。注册信息提交后,不得修改。未进行注册的报考人员不能进行网上报名。

2.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个人自行承担。

(三)网上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表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仔细对照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真实、准确填写报考岗位和相应信息。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资格证、其他条件要求等必须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相符合。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填报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所写专业完整准确填写。

专业认定参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吉首市教育和体育局会同相关部门认定。

对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教师资格证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凭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准许毕业的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按要求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凭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4.报考人员上传本人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文件为JPG格式,照片像素参考数值:宽度130,高度170)。

5.报名期间,未进入提交生成报名表界面前,报考人员可以修改自己的报名信息,或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一旦点击确认提交进入报名表打印界面后,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提示:请考生在正式确认提交前仔细复核报名信息无误)。

6.报考人员在“湖南人力资源考试报名系统”内按操作提示进行网上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流程的视为放弃报考。

7.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人员注册时提供的个人信息,比对报考岗位所需条件,进行招聘岗位的部分条件自动审查。对网上报名系统不能自动审查的岗位条件,报考人员应详细咨询本次招聘实施单位,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自行确定报考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联系电话:0743—8515500。

8.网上报名完成后,报名系统将自动生成《考生报名表》。《考生报名表》作为笔试后资格审查的依据,由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并签名确认。

网上报名期间,定期公布各岗位报考人数信息。

六、招聘考试

(一)开考比例:公开招聘应当形成竞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合格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1:3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吉首市教育和体育局研究,报吉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的,或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笔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二)实行诚信考试备案

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开展,考生笔试参考须网上提前确认。已完成网上报名且确定参考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笔试参考网上提前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资格,不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报名考生完成参考确认后,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放弃参考,并实行诚信考试备案。

笔试参考网上提前确认时间:2024年7月11日上午9︰00至7月13日下午17︰00。

(三)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7月21日上午9︰00至7月24日下午17︰00。在此期间,报考人员登录湖南人力资源考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准考证打印特别提示

1.考生务必牢记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

2.考生不得采取手机、电脑截图保存后打印准考证;

3.考生不得采取保存打印准考证页面链接进行准考证打印,在规定打印准考证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进行准考证打印;

4.考生打印准考证时,至少打印两份,在规定打印准考证时间截止后不再开放打印准考证通道,未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笔试。

5.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时间,理性参考。

(五)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等信息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合卷考试,满分100分,其中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20分,专业知识80分。

(六)现场资格审查

1.按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到低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知识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若专业知识成绩又相同的,采取面试的办法确定。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从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笔试成绩相同,按同上方法确定。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权限及内容。由吉首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现场资格审查,吉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指导,吉首市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等。符合相关条件的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意见。报考初中体育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主修方向的有效证明。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州禁毒委〔2020〕10号文件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有疑问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吉首市教育和体育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人事档案等方面的情况。根据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及教育部《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考察对象如存在以上文件规定不能入职情形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3.递补

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出现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知识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若专业知识成绩又相同的,采取面试的办法确定递补对象。体检和考察环节总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七、聘用

笔试、体检、考察结果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均向社会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备案和聘用手续。此次招聘被聘用人员为国家正式在编人员,聘用单位与受聘对象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多人的同一学段学科若聘用单位不同的,聘用时按考试成绩由到低分进行选岗。

八、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吉首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招考信息中查看公告及相关信息。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二)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三)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九、本方案由吉首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743—8520868(吉首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

招聘服务咨询电话:0743—8515500(吉首市教体局)

报考系统技术咨询:0731—89922182,0731—89919950

附件:

1.2024年吉首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吉首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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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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