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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灌南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101人)-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灌南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101人)

连云港市灌南县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2016年我县教育系统计划公开招聘教师101名,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 
  详见《连云港市灌南县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至1998年1月之间出生)。 
  4.招聘对象为2014届及以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jy23—jy32岗位的,可放宽至201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及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5.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 
  2016 年 5 月 23 日 —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正常报名)。 
  (三)报名地点 
  灌南县教育局人事科(灌南宾馆对面)。联系人:刘老师,高老师,联系电话:0518-83222525。 
  (四)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申报教师资格的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jy01—jy04岗位的专科生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同时提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吋照片2张以及《连云港市灌南县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一份。代为报名的须持应聘人员授权委托书。 
  (五)报名费用 
  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六)开考比例 
  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相关信息将在连云港市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nhrss.gov.cn/)、灌南教育信息网(http://gnedu.lyge.cn/)公布。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笔试、面试由灌南县教育局统一组织。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 
  2.笔试内容:公共知识(20分)和学科专业知识(80分)。公共知识为教育学、心理学及其它相关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内容。关于学科专业知识,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灌南中专基础课(即语文、数学、英语、音乐)教师岗位的考中学阶段相应学科知识;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幼儿教育教学方面的知识;应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特殊教育教学方面的知识;应聘灌南中专专业课教师岗位的考中专校专业学科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3.笔试时间: 2016 年 6 月 4 日  
  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5.领取准考证:在报名资格审核合格后,应聘人员在报名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笔试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中的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再次排序),岗位拟招聘人数在5名及以下的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岗位拟招聘人数在6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应聘中小学、中专基础课教师岗位的为初中相应学科教材内容;应聘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灌南中专专业课教师(jy23—jy32岗位)岗位的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内容,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3.面试形式:不同专业岗位采用相应面试形式如下: 
  (1)应聘中小学、中专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学科教师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演课,满分100分。 
  (2)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演课、技能测试和特长展示,各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演课成绩×50%+技能测试×30%+特长展示×20%。 
  (3)应聘其他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演课和技能测试,各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演课成绩×40%+技能测试×60%。 
  演课时,虚拟有学生在场上课,须有相应的教案,应聘人员不得与评委互动,时间不超过12分钟,教案质量纳入评分;技能测试时间不超过30分钟;特长展示时间不超过5分钟。 
  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4.面试时间和地点:应聘灌南中专专业课教师岗位的为 2016 年 6 月 10 日 ,其他岗位的(含中专基础课教师岗位)为 2016 年 6 月 11 日 。面试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须于 2016 年 6 月 9 日 8:30-17:00到灌南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面试准考证。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考生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1.应聘中小学、中专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学科教师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应聘其他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成绩公布时间及方式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公布地点: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nhrss.gov.cn/),灌南教育信息网(http://gnedu.lyge.cn/)。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同分,按面试成绩排序,仍然同分的按笔试学科专业知识成绩排序,再同分进行加试,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灌南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灌南县教育局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灌南教育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六、聘用办法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县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由县教育局组织聘用选岗。 
  1.聘用灌南高级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教师。在聘用的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教师岗位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前3名(物理教师岗位前2名),参加灌南高级中学选岗聘用考试,考试形式为上课,满分为100分,此学科中上课成绩第一名者首先聘用。 
  2.聘用其余岗位教师。灌南高级中学聘用后,其余人员再按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在相应的招聘岗位范围内按从高分到低分(若出现同分,处理方式同上)先后顺序,进行公开、自主选岗,具体岗位详见《连云港市灌南县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上岗选岗表》(附件3)。 
  选岗聘用后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中专专业课教师在选岗聘用后,须在三年首聘期限内取得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接受纪检、组织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报考,接受社会监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后果自负。监督电话:县纪委:0518-83968135;县人社局:0518-83968833;县教育局(监察室):0518-83236135。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灌南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灌南县教育局 
2016 年 5 月 9 日

点击下载>>>
1.2016年连云港市灌南县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2.2016年连云港市灌南县教育系统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3.2016年连云港市灌南县教育系统招聘教师上岗选岗表.xls

江苏灌南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101人)江苏教师资格江苏教师资格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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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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