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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焦作市2013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省焦作市2013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加快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加强高学历教育紧缺人才招聘工作,促进焦作市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育综合竞争力,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招聘20名高学历专业技术人才,现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名额共计20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具备高中以上教师资格;

   5、2013年8月以前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6、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学科与报考岗位的专业一致;

   7、在职人员报考需在网上报名相关信息项中注明在职经历;

   8、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其他条件。报考人员应将具备的资格证、获奖证书、工作经历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情况在网上报名时详细注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岗位报名。招聘过程中面试、体检、考核均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考者请于2013年5月2日至5 月6日登陆焦作市教育局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13年5月7日前(以寄出日期邮戳为准)将报名表(网上报名时自动生成)、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和毕业时间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及所获主要荣誉等材料复印件寄送至焦作市教育局(地址:焦作市丰收中路2369号焦作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507室,邮政编码:454100),焦作市教育局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初审结果、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确认具体安排将在焦作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告。

  各拟聘用岗位的有效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不足2:1的,需相应核减拟聘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上不再招聘,报考人员可于指定日期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面试

  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应于规定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和毕业时间证明原件),其中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凡拟聘用岗位对资格条件有其他要求的,应提供有关证明、证书。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应试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等证件到指定考试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面试的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讲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语文学科加试写作),讲课范围为焦作市市直学校现行各学科教材,讲课内容考前随机抽签确定,按照所报岗位进行班级模拟授课;答辩由专家按照规定内容以提问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相关测试。面试具体方案在领取面试通知单时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组织面试成绩并列的考生加试面试,加试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体检标准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不得进入考核,空缺名额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各岗位考核过程中有人不合格,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 

  在职人员在考核阶段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教师需提供单位和当地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上述证明材料者,取消其参加考核的资格。

 (五)聘用  

  根据参加考试人员面试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公示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并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 ,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未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由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四、纪律与监督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及事项通过焦作市教育局网站公布,考生在招聘期间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公告和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招聘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受到责任追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信息发布

   焦作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jzedu.cn)作为此次招聘工作指定网站,有关考试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   

   本简章由焦作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391-2992831

   附件:《焦作市2013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岗位表》.xls

焦作市教育局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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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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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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