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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布拖县招聘336名“一村一幼”辅导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布拖县招聘336名“一村一幼”辅导员公告

    根据《中共凉山州委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凉委发〔2015〕19号)、《凉山州教育局关于印发〈凉山州村级幼教点辅导员聘用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凉教〔2015〕8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启动2016年第三、四批 “一村一幼”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0所幼教点临时辅导员3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临聘的原则
  (一)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分类管理的原则;
  (二)坚持按综合评分,以建档立卡贫困户、户籍、专业、教师资格、学历、普通话水平等级、性别依次优先临聘的原则。
二、临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临聘的对象和范围
详细情况见附件《布拖县2016年第三、四批“一村一幼”村级幼教点临聘辅导员岗位设置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犯罪记录。
  2、高中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体检、HIV、尿检合格,能正常履行临聘岗位职责。
  4、公告发布之日前(2016年7月31日)户籍已在布拖县。
  5、年龄要求:
  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1998年8月31日以前和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治安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已经聘用为我县“一村一幼”的辅导员。
三、报名
  (一)本次采取现场报名。在教科局指导下,由乡镇中心校组织实施。
  (二)报名时间:2016年8月24日8:30至25日18:30。
  (三)报名地点:布拖中学
  (四)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户口簿、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以上为必备证件,审原件收复印件)、2寸免冠彩照1张。具备几个毕业证的,可同时提供最高学历和相应专业学历的毕业证。
  2、已取得《教师资格证》和省语委、州语委颁发《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的还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未提供的视为未能取得相应证书。
  3、夫妻一方户籍在布拖县的,需出具结婚证及夫妻一方的户口薄;
  4、建档立卡贫困户需提供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材料。
报名者提供的以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临聘资格,造成的后果自负。
四、确定拟聘人员
  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现场确认是否同意调配,如同意调配后放弃岗位,一年内不得再报考我县“一村一幼”临聘辅导员。根据设岗岗位,按照各自岗位报名人员相应的综合评分(报考者各项条件相应得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具体方法如下:
  (一)户籍条件(30分)。优先顺序依次为本村、本乡、本县。户籍所在地均以户口薄为准。户籍在县城的,都视为特木里镇的城镇居民户。(评分标准:本村30分;本乡20分;本县为10分)
  (二)专业条件(15分)。优先顺序依次为幼儿(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类专业、其他专业。(评分标准:幼儿(学前)教育专业15分;师范类专业10分、其他专业7分、高中学历的5分)
  (三)教师资格条件(10分)。优先顺序依次为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其他教师资格证书。(评分标准:幼儿教师资格证书10分、其他教师资格证书5分、无教师资格证书不得分。)
  (四)学历条件(15分)。优先顺序依次为普通全日制本科、其它本科、普通全日制专科、其它专科、三年制中专、高中。(评分标准:普通全日制本科15分、其他本科13分;普通全日制专科11分、其他专科9分;三年制中专7分、一年制中专和高中5分)
  (五)普通话水平要求(25分)。评分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25分、二级乙等20分、三级甲等15分、三级乙等及以下10分。无普通话等级证不得分。未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人员应在应聘后一年内取得。
  (六)性别条件(5分)。评分标准为女性5分,男性不得分。
  (七)建档立卡贫困户(15分)。“精准扶贫”工作中,列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加15分。
若综合得分并列,则依次比较建档立卡贫困户、户籍、专业、教师资格、学历、普通话等级、性别;若再次相同则年龄小者优先。
  若出现岗位无人报名或岗位出现空缺的情况,则在同意调配人员中,按上述办法进行综合评分,确定体检人员。
  本次临聘采用现场评分。评分结束后,报名人员须在评分表上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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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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