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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一、重要提示
(一)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后再履行报名程序。
(二)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到审核点现场审核及确认签字,并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在报名时本人填写信息错误、造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
(三)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时均需注册,已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注册操作不影响已获得的成绩。
(四)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是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五)本次考试所有科目均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河北省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二、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程安排表

类别 \ 时间 11月5日(星期六)
上  午 下  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幼儿园)  
小     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小学)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河北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的学校名单见附件1)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7.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河北(二者之一在河北即可)的社会考生,在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市(含华北石油管理局)报考。
8.具备办学资质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院校(名单见附件1)、学校所在地在河北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在学校所在市报考。河北工业大学(天津)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在廊坊市报考。
9.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考试。
四、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2016年9月6日至12日,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进行报名。考生登录后按相关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照片、选择考试科目和考区。照片为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不大于200K,jpg/jpeg格式,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
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二)现场审核
2016年9月10日至14日(上午8:30- 12:00 ,下午14:00- 17:00 ),考生本人持相关材料原件到报考考区接受现场审核(审核点名单见附件2)。审核通过、信息确认无误后,考生须在现场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考生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确认,不能跨考区确认。未经现场确认的考生,当次报考无效。现场审核期间如发现信息有误,考生须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更改,之后重新到审核点进行审核、确认。报名信息一经本人签字确认将不能更改。
各类考生现场确认需携带如下材料:
1.户籍在河北的社会考生
(1)考生本人户口本原件;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原件。
2.人事关系在河北的社会考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当地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审核点留存);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原件。
3.具备办学资质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院校、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出具学信网(http://www.chsi.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出具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学籍证明(学籍证明统一制式,样张见附件5,空白电子版可在公告链接中下载;验证报告和学籍证明由审核点留存)。
(三)网上缴费
2016年9月10日至16日,已通过审核的考生再次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注:考生通过审核后即可缴费,逾期不缴费者报名无效,各科目需要合并缴费)。报考费70元/科次。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2016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其他说明
(一)2016年下半年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12月13日,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提出核查申请,申请以邮件方式发送至各考区邮箱(见附件3),邮件主题为“考生姓名—NTCE核查申请”,申请内容包括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核查科目代码、网站查询分数、联系电话。申请信息须准确、完整。核查结果将以邮件方式通知考生。
(二)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只负责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下载各科目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复习备考。
(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有未通过科目的考生报名时只选报未通过科目即可。笔试没有书面合格证明。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该证明有效期为3年,是考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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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河北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

(截至2014年)
石家庄市学前教育中等专业学校
 石家庄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石家庄市艺术职业学校
 石家庄市第一职业中专学校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附属中等专业学校
 承德幼儿师范学校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兴隆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承德县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丰宁满族自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张家口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宣化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阳原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宣化科技职业学院
 秦皇岛市中等专业学校
 秦皇岛市旅游中专学校
 唐山师范学院玉田分校
 唐山市职业教育中心
 三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固安县职业中学
 保定市女子职业中专学校
 涞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蠡县启发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涿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泊头职业学院
 河北省青县幼儿师范学校
 沧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黄骅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衡水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衡水科技工程学校
 邢台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南宫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河北省威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沙河市综合职教中心
 邢台现代职业学校
 邯郸学院
 邯郸学院武安分院
 邯郸学院曲周分院
 邯郸学院大名分院
 河北经济管理学校
 石家庄市艺术学校
 河北省栾城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
 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廊坊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邯郸市职教中心
 
以下学校2014年起办学资质已终止,2013年暑期以前(含)入学的符合要求的在校生和毕业生可继续按相关要求报考:
 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石家庄幼儿师范学校)
 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保定师范专科学校涿州分校)
 唐山师范学院滦州分校
 衡水学院分院
 邢台学院初等教育学院
 河北银行学校

附件2:
河北省各考区报名信息审核点名单

(下列审核点只在报名期间负责审核,考点和考场信息考生需在准考证上查询)

考区 审核点名称 地  址 联系电话 备   注
石家庄

 
 
 
石家庄市裕华区招生办(南王小学院内) 裕华区塔南路183号(65、66、79路建华塔南路口站下车,东行300米路北) 0311-806715060311-80671503  
石家庄市长安区招生办 长安区谈南路12号(12、21、41路美东国际下车沿谈南路东行200米) 0311-86662387  
石家庄市新华区招生办 新华区西焦北路18号(62路合作友谊路口,9、58、314路友谊公园下车) 0311-86952762  
石家庄市桥西区招生办 桥西区大经街63号(原桥东教育局三楼) 13315187093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新华区友谊北大街569号(113路河北政法职业学院下车) 0311-87115050  
河北外国语学院 桥西区红旗南大街汇丰西路29号 0311-85237030  
柯棣华医学中等专业学校(柯棣华职业专修学院) 桥西区三简路16号(11、61路南简良站下车) 0311-85519275  
石家庄学院 高新技术开发区珠峰大街288号 0311-66617083  
唐山
唐山市电化教育馆 唐山市路北区兴源道234号 0315-2838372             0315-2821223 唐山师范学院在校生审核时间安排:10日教育学院、生命科学系、体育系;11日社科部、外语系、中文系;12日化学系、计算机系、经管系;13日资管系、史法系、音乐系;14日美术系、物理系、数信系。
秦皇岛
海港区教师进修学校 建树里小学院内一楼报告厅(亚泰批发市场对面胡同东300米) 0335-3554826 只审核户籍或档案人事关系在海港区、山海关区的往届毕业生和海港区内高校、中等专业学校在校生。
10、11两日人多,建议考生错时审核。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市区校区 教务处综合科1号楼210 0335-8076362 只审核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在校生。
北戴河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北戴河区教育局院内 0335-5922915 只审核户籍或档案人事关系在北戴河区(含北戴河新区)的往届毕业生和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在校生。
青龙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青龙县教育局院内 0335-7861553 只审核户籍或档案人事关系在青龙县的往届毕业生。
昌黎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昌黎校区1号楼 0335-2026856 只审核户籍或档案人事关系在昌黎县的往届毕业生和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昌黎校区在校生。
抚宁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抚宁区教育局院内 0335-6016678 只审核户籍或档案人事关系在抚宁区的往届毕业生。
卢龙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卢龙县教育局院内 0335-7206605 只审核户籍或档案人事关系在卢龙县的往届毕业生。
邯郸
邯郸学院 邯郸市学院北路530号(邯郸学院图书计算中心北楼一楼) 0310-3113969  
邢台

 
邢台市万博教育培训学校 邢台市桥西区太行南路29号(青年科技学院院内。快乐城堡幼儿园西邻,22、17路邢西市场下车向南) 0319-2337755
0319-2376673
 
邢台市星河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邢台市桥西区育才北路29号(原矿务局技工学校,6、8路邢台电大下车北行800米路东或者3、20路矿务局总医院下车南行400米路东) 0319-8766356  
保定
保定职工教育专修学院 保定市百花路263号(电气化职业学校院内)
 
0312-5092121
0312-5068123
 
保定市教师进修学校 保定市七一中路45号(行政服务中心对面十三中东校区院内) 0312-7927829  
张家口
张家口机械工业学校招生工作处 市经济开发区世纪路21号(原市八中。1、10路市交通局站下车;11路林业局站下车;火车南站下车北行500米路西)

 

0313-8063322 张家口学院在校生于9月13、14日到张家口机械工业学校现场审核,其他时间不予审核。
河北北方学院在校生继续在本校审核,具体事宜与本校教务处咨询。
 
承德
双桥区招生办公室 承德市双桥区教育局(安业大厦二单元4楼) 0314-2061933  
双滦区招生办公室 双滦区教育局(双塔山镇建设街48号) 0314-4301323  
营子区招生办公室 营子区教体局(营子大街36号) 0314-7596121  
承德县招生办公室 承德县教育局(下板城镇新兴路) 0314-3011493  
兴隆县招生办公室 兴隆县兴隆镇东区大街(县一中院内) 0314-5053735  
平泉县招生办公室 平泉县教体局(平泉镇西城社区城西胡同26号) 0314-6022362  
滦平县招生办公室 滦平县北山新区教体局 0314-8589075  
隆化县招生办公室 隆化县教体局(镇苔山路) 0314-7080187  
丰宁满族自治县招生办公室 丰宁县教体局(宁丰路361号) 0314-8012051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招生办公室 围场县教体局(木兰中路24号) 0314-7512528  
宽城满族自治县招生办公室 宽城县教体局(北局子教育园区) 0314-6866160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 承德市高教园区 0314-2370059 只审核本校在校生
沧州
沧州市新华区招生办公室 沧州市新华区东风路129号 0317-3012077  
沧州师范学院 沧州市运河区青海南大道16号 0317-2159026  
廊坊
廊坊师范学院 廊坊市爱民西道100号 0316-2197044 只审核本校在校生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北华航天学院教务处教7楼5层 0316-2083330 只审核本校在校生
防灾科技学院 教务处考试中心 010-61598778 只审核本校在校生
华北科技学院 燕郊开发区 010-61591498 只审核本校在校生
燕京理工学院 燕郊开发区 0316-3380139 只审核本校在校生
河北工业大学 廊坊市新华路144号廊坊分校西院行政楼A108室 0316-2184412 只审核本校在校生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第二办公楼108室 0316-6058826 只审核本校在校生
廊坊市教育局社考办 廊坊市广阳道300号(第一实验中学院内) 0316-5908807 其他各类考生
衡水
衡水市招生办公室 桃城区报社街488号 0318-2162711  
华油 华北石油管理局招生办公室 任丘市渤海西路沧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一楼107房间 0317-2720302
 
 
 

附件3:
河北省各考区咨询电话、核查成绩邮箱

 

序号 考  区 咨询电话 核查成绩邮箱
1 省教育考试院 0311-66007181  
2 石家庄市 0311-87061129 paodanke@126.com
3 唐山市 0315-2838372             0315-2821223 tsjszgks@163.com
4 秦皇岛市 0335-3880930 qhdksy@163.com
5 邯郸市 0310-3113969 hdjszgks@163.com
6 邢台市 0319-2235068
0319-2235880
xtskxtsk@163.com
7 保定市 0312-5078369 bdchengkao@263.net
8 张家口市 0313-8063322 zjkksysk@sina.com
9 承德市 0314-2130391 szx5901862@126.com
10 沧州市 0317-3170827
0317-3170763
281782979@qq.com
11 廊坊市 0316-5908807 langfangntce@126.com
12 衡水市 0318-2162711 hsjszgbs@163.com
13 华油 0317-2720302
0317-2725069
hyntce@163.com



附件4: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说明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3.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注:试点期间,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高级中学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
4.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主要通过面试进行考查。
附件5:学籍证明样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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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4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3]106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教(2018)12号)精神,现将我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名前,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相关要求:需自行判断是否具备报考资格,不具备资格的不能报考。考生应确保填写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如因不符合报者条件、弄虚作假,以及报名信息错误,使笔试、面试、资格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7月5日9:00至7月8日17:00:

  2.网上审核时间:2024年7月6日9:00至7月9日17:00(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在审核时间段内可继续提交报考信息):

  3.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24:00.

  (二)考试时间:2024年9月15日

  所有科目考试均采用纸箱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二、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在四川(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四川省内高等学校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户籍为四川省内的外省高等学校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可在我省报名参加笔试。符合经四川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详见附件1)的考生可按要求报考幼儿园学段。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受到禁考处罚的人员,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注册及信息填报

  2024年7月5日9:00至7月8日17:00,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

  (http://ntce.neea.edu.cn)完成网上报名。考生完成注册并阅读考试承诺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操作。

  考生按相关提示准确、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照(要求见下),选择考试科目和考区。因个人信息填报有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所缴报名费不予退还,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需完整显示考生头部和双肩,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签到表以及考试合格证明,照片必须反映本人特征,不得经过特殊处理(PS)、不得用生活照或其他非正规照片,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将无法通过审核。

  (二)考生信息审核

  笔试报名需要进行网上审核,审核时间为2024年7月6日9:00至7月9日17:00,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适当提前开始。考生网上报名后需等待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在两个工作日内的网上审核(仅审核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填报的项目是否齐全,不对考生报名条件和信息真实性进行审核).

  考生在审核时段内可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并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及时按要求修改个人信息(包括照片).须重新选报考试科目和考区后再次提交。逾期未提交的将不予审核.

  (三)网上缴费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缴费采用网上缴费方式进行,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24:00,逾期不缴费的报名无效。考生通过审核后即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缴费。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考生应于2024年9月9日至9月15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四、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484号)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70元/科.

  五、成绩查询

  2024年下半年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预计为11月8日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http://ntce.neea.edu.cn) 查询。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后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公告.

  六、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规定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避免造成箔试成绩与本人无法匹配的情况。

  (二)考生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功能重新获得,新的密码将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注册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请考生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三)本次笔试共设置25个考区(21个市(州)考区和4个高校考区:四川师范大学考区、阿坝师范学院考区、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考区、四川民族学院考区],因考位有限,如考生报名人数超过某考区组考上限,该考区将关闭,成都考区覆盖“大成都”范围(包含都江堰、蒲江、邛崃等地),考位将随机编排。四川师范大学考区和阿坝师范学院考区只接受本校在籍考生报名,其他考生报名审核将无法通过.

  (四)我省开设的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特殊教育”等学科,其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五)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只负责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不举办培训,亦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各科目的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购买书籍复习、备考.

  (六)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已获得笔试成绩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只需选报未通过科目(课程代码见附件2)。笔试和面试全部合格后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上的“证书查询”链接入口,下载、打印PDF版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

  (七)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代码为: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不带“A”科目相同。取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相应学段的者、体、美专业科目。但若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3.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各市(州)咨询电话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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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市2024年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28人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决定组织开展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共28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2024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历届毕业生及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

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教师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品行端正。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27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27日以后出生);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等省级教学名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5.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报考教练员岗位、中职专业课和符合教育人才类别的人员允许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6.身心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要求。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

丽水市范围内具有事业编制的在职在岗中小学教师不得报考本次招聘岗位。已与丽水市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或聘用意向书的人员不得报考本次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发布公告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lishui.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丽水教育网( http://jyj.lishui.gov.cn,公示公告栏)。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5日23:00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可扫二维码(见附件5)或电脑端登录http://rsgl.zjlsedu.org:8085/login报名。下载填写《2024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并粘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上传系统,同时报名需上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相关荣誉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电子稿。留学人员还应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所学课程目录。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用人单位依据网络报名提交的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试。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不足岗位数3倍的,由丽水市教育局研究决定是否核减、取消岗位。

2.资格复审:丽水市教育局组织各招聘单位在考试前对参加考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考岗位所需的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部分技能类学科(岗位代码:240806、240821、240822)需进行技能测试。考试由丽水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1.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每个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按该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平均成绩的80%划定,未达到合格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技能测试:主要测试相应学科专业技能水平,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未达到合格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生按规定项目和要求进行测试,体育专业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见附件4。

经笔试和技能测试后,技能类学科以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其他学科以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3.面试:面试采用课堂教学考核(模拟上课)方式,备课时间为60分钟,上课时间为1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考试成绩计算方式如下:技能类学科考生考试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成绩30%+课堂教学考核成绩40%;其他学科教师岗位考生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课堂教学考核成绩60%。

在确定入围体检对象时若考试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先;面试成绩再相同,则以技能成绩高者排位在先;全部相同者,另行组织加试。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资格。

(五)公布成绩

经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后,考生考试成绩在丽水教育网公示公告栏公布。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七)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教育网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引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不再进行递补。

(二)应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5年。

(四)本公告由丽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具体招聘工作由丽水市教育局及各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招聘过程相关公告或信息在丽水教育网公示公告栏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关注。

咨询电话:丽水市教育局人事处(0578)2626021。

监督电话:丽水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78)2626030,丽水市教育局机关纪委(0578)2626035。

附件1:2024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xls附件1:2024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xls

附件2:2024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附件2:2024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3:2024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专业参考目录.xlsx附件3:2024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专业参考目录.xlsx

附件4:专业技能(体育专业体能测试)评分标准.xls附件4:专业技能(体育专业体能测试)评分标准.xls

附件5:网络报名二维码.doc附件5:网络报名二维码.doc

附件6:教育人才类别.docx附件6:教育人才类别.docx

丽水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7日

浙江嘉兴市嘉善县2024教育局嘉善县招聘教师33人公告

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嘉善县教育事业发展需求,现将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事业编制

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6名,初中教师12名,小学教师13名,幼儿园教师2名,合计33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2.报备员额

公开招聘嘉善县技师学院(筹)专业课教师2名,实习指导教师6名,合计8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等要求;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6日后出生);

5.在编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需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影响期限)的。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具体条件

普通高中教师

专业对口,同时具有与招聘学段、学科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同时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及学位,且本科专业为师范类专业(研究生所学专业属于教育学门类的,本科专业师范类不作要求)。

(2)“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初中教师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嘉兴市户籍或嘉兴市生源;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3)具有与招聘学段、学科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且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2024年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用所学专业来报考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在2024年8月15日前取得即可)。

小学教师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嘉善县户籍或嘉善县生源;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3)具有与招聘学段、学科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用所学专业来报考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在2024年8月15日前取得即可)。

学前教育教师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嘉善户籍(2024年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嘉善生源);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3)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且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2024年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在2024年8月15日前取得即可)。

体育教练员(面向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技术等级或获省运会前三名成绩的运动员)

嘉兴市户籍(国家级运动健将及以上技术等级人员户籍可放宽至浙江省户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项目为田径、足球、篮球、排球。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即可。

技师学院(报备员额)

1.专业课教师:

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2.实习指导教师:

符合相应的学历及专业要求(学历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专科毕业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人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等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的国家I类大赛相关专业国赛前10名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相关专业国赛三等奖及以上。

(2)本人获省级技术能手、省级工匠、省级杰出工匠、省首席技师、全国技术能手之一。

(三)其它事项

1.户籍时间界定:以2024年7月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嘉善籍生源范围界定:指通过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为嘉善县;

3.嘉兴市生源范围界定:指通过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为嘉兴市;

4.海(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考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

(一) 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如确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来报名的,可以委托亲属前来报名,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和受委托亲属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

普通高中教师、学前教育、技师学院、体育教练员:2024年7月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初中教师、小学教师:2024年7月 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嘉善信息技术工程学校(晋阳西路1155号)。

2.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未拿到毕业证书的提供学籍证明和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一寸证件照1张(贴于报名表);

(5)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有教师资格证书要求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2024届师范类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所学专业为师范类证明。

(8)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相关证明(仅限报考体育教练员岗位的考生提供)。

(9)有获奖要求的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资格确认

县教育局对报名对象所提交的材料当场进行资格初审(复审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凡经复审条件不符合的应聘对象,教育局将电话告知)。报名人数及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4.领取准考证

符合条件的应聘对象于2024年7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到嘉善信息技术工程学校(晋阳西路1155号)领取准考证。考试时必须出示身份证、准考证,否则不得参考。

(二)考试

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均为60分,不足60分的自然淘汰。

1.笔试

笔试为闭卷形式,满分100分。测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时间90分钟。

(1)笔试时间:2024年7月13日9:00—10:30;

(2)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各招考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1)面试时间:普通高中教师、初中教师、小学教师、体育教练员,2024年7月14日,技师学院教师、学前教育教师2024年7月15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为试讲和专家提问,技师学院内容为现用职高二年级教材,普通高中为现用高一教材,初中内容为现用九年级教材,小学内容为现用六年级教材,学前教育内容为现用中班教材(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幼儿园完整儿童活动课程》)。主要考察应聘对象把握教学内容、实施教学设计、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以及专业水平、教师的基本素养和潜质等,时间为15分钟。对报考学前教育、体育教练员的,还需进行术科测试;对报考技师学院实习指导教师的,还需进行技能实操测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专业技能。

3.成绩确认。

(1)无术科测试学科:

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

(2)有术科测试学科(不包括体育教练员):

综合成绩=笔试×50%+(试讲×50%+术科×50%)×50%

(3)体育教练员:

综合成绩=笔试×30%+(试讲×50%+术科×50%)×70%

(4)实习指导教师:

综合成绩=笔试×30%+面试×30%+技能实操×40%

4.成绩公告。笔试面试成绩均发布在嘉善县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jiashan.gov.cn/col/col1229418779/index.html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

(三)体检、考察

按综合成绩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不再递补。

(四)选择学校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考生按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从报名的岗位中自主选择所对应的招聘学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报备员额的,录用学校为嘉善技师学院(筹)。

(五)公示

对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对象,由县教育局在嘉善县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六)聘用

嘉善县教育局对考察合格人员调取个人档案,查档无疑的,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县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后,于2024年8月15日前到嘉善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者档案不能按要求提交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专业有师范类要求的,如在2024年8月15日之前未取得相应学段及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专业无师范类要求的,如在试用期结束前未取得相应学段及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解除聘用合同。

学校在2024年8月25日前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文件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在报名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2.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事业单位,在报备员额总量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聘用的工作人员,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4.凡被聘用者,在嘉善县教育系统的服务期须不少于五年。

5.本次招聘教师,县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应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嘉善县教育局无关。

6.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嘉善县教育局。

7.政策咨询电话:0573-84609907或89102615(工作时间)。

8.监督投拆电话:0573-89102150。

附件:1.2024年嘉善县公开招聘教师信息

2.2024年嘉善县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嘉善县教育局

2024年6月27日

附件1(2024年嘉善县公开招聘教师信息).docx

附件2(2024年嘉善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浙江金华市义乌市2024教育局面向全国诚聘优秀教师8人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义乌市教育系统专业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现面向全国公开选聘部分优秀教师,竭诚欢迎有志于投身义乌教育事业的学科教师加盟。

一、选聘计划

义乌中学高中政治、化学各1人;稠州中学初中社会1人;小学语文2人、小学数学2人、小学美术1人(根据考核结果,按成绩从高到低推荐到农村学校工作)。

二、选聘对象

1.第一类人才:具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省功勋教师(省杰出教师)、省特级教师等荣誉的教师;经批准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教师;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地(市)级及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地(市)级及以上奖励的教师。

以上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内。

2.第二类人才:具有省级名师名校长、教坛新秀等荣誉的教师;获得全国五项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竞赛一等奖指导教师奖的教师。

以上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内。

3.第三类人才:具有地市级名师名校长、教坛新秀等荣誉的教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优秀教师;浙江省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教育行政部门(含业务部门)组织]。

以上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内。

4.第四类人才:具有县(市、区)级名师名校长、教坛新秀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荣誉的教师;浙江省内地市级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教育行政部门(含业务部门)组织]。

以上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内。

5.第五类人才:浙江省内县(市、区)级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教育行政部门(含业务部门)组织];省知名一级重点中学优秀教师。

以上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内。

三、选聘条件

现任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恪守师德,敬业爱生,乐于奉献,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能力强。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7月9日止。报名应聘人员应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应聘材料(含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及符合选聘条件的获奖荣誉证书)以扫描件或拍照形式发送至邮箱:ywsjyjrsk@163.com。

(二)资格审核

根据报名材料,组织专家审核后择优确定考核对象。

(三)考试考核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以模拟上课形式进行,范围为义乌市相应学段、学科现行教材内容,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准备时间30分钟,面试时间8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特级教师低于90分)的,不予列入体检、考察对象。考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考核成绩,在同一学段同一学科中进行排名,按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入围人员按本人所报意向岗位推荐到学校,多名入围人员报考同一意向岗位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予以确定。入围人员所报意向岗位无空缺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在剩余招聘岗位中重新进行双向选择。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考察内容主要是教学水平、工作业绩、师德师风等。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教育局政务公开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所有拟聘用人员的聘用手续一般在2024年8月办理,拟聘用人员为外地户口的,聘用之前须将户口迁移至义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审核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体检、考察、签约和聘用等有关事项在中国义乌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公开—义乌市教育局政务公开专栏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义乌市教育局(义乌市江东中路369号)

电话:0579—85385592

联系人:傅老师 

未尽事宜,由义乌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义乌市优秀教师引进报名登记表.docx

义乌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8日

浙江衢州市2024教育局面向全国招聘优秀教师19人公告

为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促进我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在职教师,为顺利开展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衢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9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优秀在职教师,具有连续3年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学经历且目前仍任教该学科。同时,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或者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省功勋教师(杰出教师)、省特级教师等教育教学类荣誉获得其一者。

2.正高级职称教师。

3.省级优秀教师、师德楷模、春蚕奖、教坛新秀等教育教学类荣誉获得其一者;或者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教学技能评比(含优质课、青年教师基本技能大赛、班主任基本功大赛等,下同)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者省政府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

4.地市级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优秀班主任、师德楷模等教育教学类荣誉获得其一者;或者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教学技能评比地市级一等奖获得者(省二、三等奖)。

5.副高级职称教师。

6.区(县)级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等教育教学类荣誉获得其一者;或者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教学技能评比区(县)级一等奖获得者(地市级二、三等奖)。

7.区(县)级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教学技能评比获奖者。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履行教师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

2.户籍不限。

3.年龄一般为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9日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7月9日以后出生)。符合1-2条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3年7月9日以后出生);符合条件的事业编制人员具有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9日以后出生)。

4.应持有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及具有符合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5.工作经历是指2024年7月9日前累计的从业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或专业工作经历。

6.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单位后应根据单位岗位情况进行聘任,若不愿高职低聘的,不得参加报考。

7.山区26县、海岛县定向评审的特级教师或正高级职称教师,不在本次报考范围。为保持区域内教师队伍的稳定,衢州市域内在编教师不在本次报考范围内。

8.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9.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聘用: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违反师德师风,被党纪、政务处分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核、公布核减岗位、考试、体检及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衢州教育网(网址:http://jyj.qz.gov.cn)、“三衢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衢州教育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请注意个人信息填写准确、全面,联系电话保持通话畅通,以便招聘过程中及时联系。

(二)组织报名

1.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不可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9日。

报名邮箱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报名需填报材料:

(1)填写《2024年衢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荣誉及获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报名资格审核所需的原件扫描件。

以上材料汇总成一个PDF,以“姓名+公招优秀教师+报考岗位”命名,发至指定邮箱。

2.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报岗位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填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全面,提供材料不完整等影响本人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审核

2024年7月中旬前。

资格审核由市教育局组织相关学校实施。

(四)公布核减岗位

本次招聘按不低于1:3比例开考,部分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但报名人员特别优秀的,经研究同意后,可按实际资格审核合格人数入围考试。资格审核符合条件人员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将相应核减。

(五)笔试

报考人员符合招聘范围1-6要求的不笔试。符合招聘范围7要求的报名人数较多的,开展笔试,笔试成绩作为入围面试依据,不纳入总成绩。如有笔试,相关要求及事项以后续补充通知为准。

笔试内容一般为《教育类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合计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育类公共知识满分20分,专业知识满分80分。公共知识主要测查应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法规、时事政治、班主任工作等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专业知识主要测查应考人员的学科专业知识和学科教学知识。本次考试不另行发布考试大纲。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要求参加的,视作放弃。

笔试的命题、考务工作,由市教育局会同相关学校组织实施。笔试成绩一般在笔试后7天内公布。

(六)资格复审

1.不开展笔试的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直接进行资格复审,不设资格审查比例。

2.有笔试的,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人数1:5比例(岗位计划数2个的按照1:4,3个及以上的按照1:3比例)确定入围参加资格复审对象,入围成绩末位有多人同分的,一并入围资格复审。入围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缺考、笔试成绩为零分或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取消成绩者,不得入围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需携带材料:

1.《2024年衢州市教育局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报名表》(附件2),粘贴近期一寸免冠近照,一式一份。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含全日制学历及最高学历证书,研究生学历需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相关获奖及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相关从教从业工作经历证明原件等。

资格复审通知将在衢州教育网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查询。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由市教育局会同相关学校共同实施。

(七)面试

1.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上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关岗位不递补。

2.以无生课堂教学+半结构化的形式,测评应试者的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及适岗性等基本素质。

面试满分为100分,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

3.面试地点及形式:待定。

4.面试的命题和组织工作由衢州市教育局会同相关学校组织实施。

(八)体检和考核

1.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根据面试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2.体检、考核工作由衢州市教育局会同相关学校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根据体检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及衢委办〔2007〕90号文件要求,结合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按照《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141号)要求,查询入围考核对象的社会信用记录;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教办师〔2022〕28号)要求,查询入围考核对象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3.体检、考察实施前,若国家、省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4.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可在同岗位成绩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等额依次递补。

(九)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衢州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经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聘用后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聘用制管理。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入围面试须书面报告所在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由本人与所在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的人员,聘用手续办完后,需与用人单位签订约定为期五年的服务期协议,除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外,服务期内聘用人员不得调离原单位。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主动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

2.各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等进行设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学校审核意见为准。研究生学历报考者,本科或研究生专业符合的均可报考,研究生专业以大类为准。个别难以明确的,由市教育局商招聘学校予以确认。所列奖次和荣誉,名称不一致的或有异议的,由市教育局予以组织确认。对报考岗位、学历、所需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按照附表1电话进行联系。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公开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5.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衢州市教育局局及用人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6.本公告由衢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衢州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反映(电话:0570-3081591),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未尽事宜由衢州市教育局商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决定。

 

附件:

1.2024年衢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教师计划表

2.2024年衢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报名表

衢州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8日

附件1

2024年衢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教师计划表

序号

招聘单位名称

岗位名称

需求人数

学历、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

资格要求

咨询电话及邮箱

其他要求

1

衢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小学语文教师

5

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具有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

 

0570-3081591或0570-3081830

 

qzjszp2022@163.com

具有连续3年及以上小学语文教学经历且目前仍任教该学科,并符合招聘范围要求的条件之一。

2

衢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小学数学教师

6

具有连续3年及以上小学数学教学经历且目前仍任教该学科,并符合招聘范围要求的条件之一。

3

衢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小学英语教师

3

具有连续3年及以上小学英语教学经历且目前仍任教该学科,并符合招聘范围要求的条件之一。

4

衢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小学科学教师

1

具有连续3年及以上小学科学教学经历且目前仍任教该学科,并符合招聘范围要求的条件之一。

5

衢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初中语文教师

2

具有连续3年及以上初中语文教学经历且目前仍任教该学科,并符合招聘范围要求的条件之一。

6

衢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初中社政教师

2

具有连续3年及以上初中社政教学经历且目前仍任教该学科,并符合招聘范围要求的条件之一。

   

合计

19

         

附件2

2024年衢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优秀教师报名表

姓名

 

身份证号

                                   

民族

 

政治面貌

 

职   称

 

全日制毕业院系及专业

 

在职教育毕业院校及专业

 

是否在编教师

 

教龄

 

持有何种教师资格证

 

现任教学科及年限

 

最高荣誉

 

特长

 

身高

 

现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报考学校

 

报考岗位

 

工作以来获得奖项及荣誉

 

工作学习简历

(从高中起填写,时间不间断)

 

主要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配偶、子女、父母)

称谓

姓名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本人承诺

   

本人承诺以上填报的信息及提供的资料完整、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自行承担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等后果;本人承诺愿意高职低聘。

                                                                      承诺人(手写签名):

 年    月   日   

招聘

单位

初审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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