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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能沦为形式-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能沦为形式

据悉,2016年下半年,江苏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
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是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于净化教师队伍,清正教育风气,强化师德师风,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具有重要意义与作用。然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是新生事物,虽然全国诸多省份已经全面铺开,但仍处于探索尝试阶段,注册的方式方法、评价的内涵与标准以及程序与途径尚不十分明朗,因而,亟需政策进行指导与明确。笔者认为,要让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不沦为形式,切实发挥其应有的效果,应当强化以下三点:
首先,注册标准要科学合理。《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指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与教师人事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将严格教师考核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作为重要的工作目标。定期注册应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范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客观体现教师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情况。这是对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总体要求,但是,现实中教师队伍整体状态是复杂而多样的,中小学校拥有教师资格证书的群体包括教育教学人员、教学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与后勤人员、教育科研人员等。
显然,用同一评价标准考察所有教师是不现实的,也不是不科学的。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评价,要将不同群体教师区分开来,如若仅仅套用针对教育教学人员的注册标准,要么造成其他教育工作者浑水摸鱼,滥竽充数,要么会因为脱离工作实际,产生歧视与不公。因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需要因人而异,因岗而定,设置不同类别教师的评价标准与注册办法。
其次,评价主体要全面多元。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评价的主体不应局限于教育行政管理者,还要充分考虑教育对象、家长、同行的意见,建立全方位的评价体系。并以此作为注册的依据与标准,以体现评价的科学性、公正性与民主性。避免学校管理者的情感因素左右教师注册,造成倾向性照顾与打压,歪曲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本意,影响教师的工作热情。实施教师注册多元评价,不能仅是为了评价而评价,更要以此为契机,对教师的专业水平、师德修养、学生认同,做全面细致的了解,为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诊断的依据,督促教师完善自我,不断进步。
再次,注册程序要合理规范。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严谨细致的工作,关系到教师的工作岗位,关系到教师的职业生涯,关系到教师的切身利益,因而,注册的程序要合乎规范。不仅要严格事前申报程序、事中认定程序,更要严格事后申诉程序。如中小学教师对注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启动申诉与仲裁机制,通过更高级别的认定给予教师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
当然,对于注册不合格的教师也应建立相应的补偿机制,通过岗位培训、待岗研修等方式给予教师重返讲台的机会,以使制度更具执行力与人情味,不至于产生严重的矛盾与冲突,使教师真正能够安居乐业,静心教书,潜心育人。作者梁好,蒲公英评论特约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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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岗教师三年后有编制吗?

已经考上特岗的小伙伴都有一个疑问:特岗教师三年后转正容易么?今天老师就来解答大家的疑惑啦~

1、三年特岗转正还是很容易的。

在三年服务期满之后,选择在当地继续留任的,会有一个转正考试,考试难度一般,基本都能过,只要不出重大问题,转正是没有问题的。

2、特岗三年后一定能转正吗?

能。

特岗教师将有三年的服务期限。服务期满后,特岗教师仍有多种选择和出路,“如果要在当地继续留任,将保证落实岗位,确保有编有岗。”

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内没有编制,工资发放分为国家拨款部分和县财政补助部分,保险公积金由当地县财政负责解决,原则上是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后,愿意留在当地继续任教且考核合格可以有教师编制。

3、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至少有三条出路

一是可以选择在当地留任,保证有编有岗,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

二是异地留转,或到城镇学校应聘。今后城镇学校中小学自然减员的补充,首先要补充这些经过了三年实践锻炼的特岗教师。

三是可重新选择就业,各地政府包括教育部门要为此提供便利。

从西部已实施特岗教师计划的省份来看,三年服务期满后,绝大多数特岗教师选择了留任,有的省份特岗教师留任比例高达97%。

4、特岗教师三年之后怎样转正

特设岗位教师3年聘期结束后,对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经县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县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基金等手续,并分别报省、市(州)人事、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时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负担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

新版《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正式发行

  近日,新版《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2021年版)在国(境)内外公开发行。

  据悉,新版纲要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版纲要正式实施后,2003年编制的旧版《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同时停止使用。国家语委普通话与文字应用培训测试中心通知要求,各级普通话水平测试机构要充分保障新版纲要实施前的测试需求,根据需求变化及时调整补充测试安排,同时做好测试员和测试机构负责人专题培训等工作,保障新、旧版两纲要平稳有序过渡。

  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是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高普及质量的重要措施。新版纲要的版行和实施,将进一步提升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促进普通话推广普及高质量发展。

青海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和《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方案(2022年修订)〉的通知》(青教师〔2022〕6号)、《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青教师〔2023〕2号)工作部署,现将青海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对象
  我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在编在岗教师,事业单位相关教育机构在编在岗且具有教师职务(职称)人员;省直有关幼儿园、中小学校和相关教育机构、行业企业办学机构等按照属地化管理定期注册。以上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须参加本年度定期注册:
  (1)至2023年年底距上次定期注册合格满5年;
  (2)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3)上一次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注册合格条件。
  (4)未参加之前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中小学、相关教育机构、行业企业办学机构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注册条件
  (一)满足以下条件的,首次注册合格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聘用为中小学、相关教育机构、行业企业办学机构在编教师且在岗;
  3.有良好的师德素养;
  4.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满足下列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聘用为中小学、相关教育机构、行业企业办学机构在编教师且在岗;
  3.有良好的师德素养;
  4.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完成校本培训和县级(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不少于450个学时(每年不少于90个学时)的培训任务;
  6.近5年内每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定期注册前2年内,须参加普通话复查测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学科认定要求的普通话等级水平证书。注册当年50周岁及以上的教师可免复审测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暂缓注册
  1.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校本培训和县级(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任务;
  2.注册有效期内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经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学术交流、对口帮扶、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3.注册有效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4.定期注册前2年内,在普通话复查测试中,未取得教师资格学科认定要求的普通话等级水平证书;
  5.“低段高聘”者,即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书者在高学段任教者(包括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担任非实习指导教学任务者);
  6.未调整到科证一致的教学岗位或未完成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不少于120学时的转岗培训的“科证不一致”者。
  暂缓注册者需在注册机构办理备案。在下一次定期注册前仍达不到定期注册条件者,还需重新办理暂缓注册备案手续。
  (四)上一次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者,达到定期注册基本条件且符合以下相应条件后,可再次申请注册:
  1.暂缓注册期内完成校本培训和县级(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任务;
  2.暂缓注册期内一学期连续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3.暂缓注册期内年度考核合格;
  4.暂缓注册期内参加普通话复查测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学科认定要求的普通话等级水平证书;
  5.暂缓注册的“低段高聘”者,须提交与现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出具调整到相应岗位任教的县级(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证明;
  6.暂缓注册的“科证不一致”者,须提交中小学校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调整到科证一致教学岗位的证明,或提交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不少于120学时的转岗培训结业证书。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注册不合格
  1.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师德素养考核不合格;
  2.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
  4.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者,按照注册不合格处理。
  三、定期注册程序
  教师应当在定期注册有效期满前60日内,申请办理下一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定期注册实行网上申请。
  (一)网上报名
  2023年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0日 9:00至10月23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网上报名。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应及时下载打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定期注册报名的详细操作流程,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下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使用手册》查看。
  (二)学校审核
  注册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向任教学校(单位)提交《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等申请材料,任教学校(单位)对本校(本单位)教师是否具备注册条件进行审核,如实在申请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为申请人出具年度考核证明、师德考核证明、聘用合同等材料。
  (三)现场确认
  中小学、事业单位相关教育机构按人事隶属关系,省直有关幼儿园、中小学校和相关教育机构、行业企业办学机构等按照属地化管理,将本校(本单位)教师注册申请材料统一报送至主管县级(含县级)以上教师资格注册机构,注册机构对学校所报申请者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首次注册、定期注册和暂缓注册者需提交材料如下。
  1.申请教师资格首次注册者,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3)中小学校(主管部门)聘用合同或人事档案主管部门开具的聘用合同证明;
  (4)任教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2.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者,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3)中小学校(主管部门)聘用合同或人事档案主管部门开具的聘用合同证明;
  (4)任教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近五年内每年年度考核证明;
  (6)校本培训和县级(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证明;
  (7)参加复查测试取得的普通话等级水平证书。
  3.暂缓注册后重新申请注册者,应当根据暂缓注册欠缺条件提交以下材料:
  (1)完成规定培训任务的校本培训和县级(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证明;
  (2)重新申请注册前一学期连续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证明;
  (3)暂缓注册期内的年度考核合格证明;
  (4)暂缓注册期内参加普通话复查测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学科认定要求的普通话等级水平证书;
  (5)暂缓注册的“低段高聘”者,须提交与现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出具调整到相应岗位任教的县级(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证明;
  (6)暂缓注册的“科证不一致”者,须提交中小学校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调整到科证一致教学岗位的证明,或提交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不少于120学时的转岗培训结业证书。
  (四)注册审核
  1.初审。现场确认工作完成后,注册机构(县级或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登录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进入定期注册管理页面,在对受理的材料进行逐一审核的基础上,于11月23日前作出初审注册结论并提前进行公示。
  2.复核。初审完成后,复核机构(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登录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本市、州所辖范围内已给出初审注册结论的申请人进行复核,于12月5日前作出复核注册结论。
  3.终审。复核完成后,终审机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登录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已给出复核结论的申请人进行终审,于12月22日前作出终审注册结论。
  (五)材料归档
  注册机构将打印好的“定期注册贴”粘贴至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附页上,同时加盖骑缝公章。注册工作结束后,注册机构将《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份交还申请人所在学校(单位)并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另一份和其他材料由注册机构归档保存。
  四、注册结果运用
  (一)注册合格
  注册合格者,可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有效期内,按照教师资格类别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二)暂缓注册
  暂缓注册者,原则上不得聘用在教育教学工作岗位。特殊情况的,经本人申请,可与任教学校签订试聘合同,试聘期一般不超过2年。试聘期内不得晋升高一级教师职称(职务),不得参加评优评先。试聘期内可以重新申请注册,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试聘期满后仍达不到注册条件的,应予解聘,调离教育教学岗位。
  (三)注册不合格
  注册不合格者,应予解聘,调离教育教学岗位。
  五、其他事项
  (一)持有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且现在中小学任教者,应选择与现任教学段、学科相同或最为相近的教师资格证书进行定期注册,未注册的教师资格证书继续有效。
  (二)定期注册工作不收取教师和学校任何费用。
  (三)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等,因错过报名时间、选错注册机构或现场确认点、报名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的,注册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可以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的“定期注册问题”,并对照处理,或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电话010-56761296和当地注册机构咨询电话,青海省各注册机构联系方式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咨询服务”栏目下的“各省份定期注册工作联系方式”。

青海省教育厅

2023年10月7日

报考教师资格证,不能雾里看花

9月16日,全国中小学教资笔试开考。据教育部统计,全国教师资格证报名人数由2012年的17.2万人次增长到2022年的1144.2万人次,10年间翻了66倍,今年总报考人数也超过了1000万人次。这其中,大学生群体又占据了大多数。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教师这个职业,经过两千多年的发展和沉淀,有着自己稳定的职业属性与内涵特征,“过热”或者“过冷”显然都不利于其本身的健康发展。“教资热”持续高涨,包括大学生在内的人员踊跃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对教师行业来说,是一件好事,有利于师资结构的不断优化。但是,对于考生自己来说,教资考试这件事,还需要仔细斟酌,不能雾里看花,耽误了自己的前程。

首先,需要承认的是,参加教资考试的人群中,确实有一批是出于对于教师职业的一种热爱,一种对于能够站在讲台上,用自己的知识积累和道德修养,去引领教化被教育者的向往。对于任何行业来说,真热爱者都是一种宝贵的资源。因此,教育事业是需要这样一批从内心对于教师职业充满激情的人参与其中的。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国家未来的高质量发展,永远都需要有人能够全身心投身于教育,为人才的培养倾尽全力。

然而,教师不是一个普通的职业,对于从业者的要求极高。教师的工作对象不是物化的产品,而是精神主体。教师不仅需要以自己的人格和个性激发起学生的热情,起示范、引领作用;还需要有能力创造出具有更广泛知识和更坚定目的的环境,促成学生的主动发展。同时,教育又是一个周期性的持续过程,除了德才兼备之外,教师还必须具备一定的奉献精神。而且,这种奉献精神的回报是隐形而长期的,很难用具体的方式来衡量。因此,自己究竟适不适合教师的这种职业要求,能否能长期坚持下来,教资报考者必须要认真考虑。

其次,教师身心上的付出很难用经济来衡量。教师职业的经济回报,与其体力与精神上的双重付出,是很难匹配,也无法实现匹配的。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教师工作内容的复杂性和工作时间之外的付出,决定着教师这个职业永远都不会具备最佳的经济性价比。因此,从经济回报的角度上说,该不该选择教师职业, 考生们也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当然,教师职业或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这也是很多教资报考者对其心仪的原因。但是,客观分析,目前有编制的教师岗位还是较为稀缺的,即使是具有了教师资格证,想要成为一名真正的体制内教师,还是颇有难度的。

基于此,究竟该不该花费精力报考教师资格证,确实需要认真考虑再做决定。是真的喜欢教师这个职业本身,还是为了求一个稳定的岗位;是真的具备教师的能力素养,还是凭着感觉盲从潮流,需要三思。换言之,与其耗费经济与精力,去追寻一个和自己的未来并无真正关联的职业入门资格,倒不如在一个自己喜欢和擅长的领域深耕下去,一定会开花结果。

四川省南充高级中学考核招聘部属公费师范生35人公告

  四川省南充高级中学坐落在川东北美丽的区域中心城市——南充市,是一所具有九十五年辉煌办学历史的公办学校,是四川省一级示范性高中,中国百强中学。因工作需要,面向部属师范院校招聘2024届毕业的公费师范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部属师范院校2024届毕业的公费师范生(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其它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次公开考核聘用人选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4)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21日17:00止,逾期不再补报。

  2.方式:网上报名。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或打开下方链接填写报名登记表,完成报名。http://ncpta.e21cn.com/newsDetail/8656.html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23年9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地点:四川省南充高级中学顺庆校区综合楼2楼人事科办公室(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97号)

  3.需提供的资料:

  (1)自荐书和《四川省南充高级中学公开考核招聘2024届部属公费师范生报名表》(附件2)1份,2张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及所就读学校(学院)出具的学籍证明(含公费师范生身份证明)。

  (4)本人有效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资格审查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且责任自负。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发放考核通知书,凭考核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现场考核。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方式根据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

  1.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10及以上的,先进行专业知识笔试,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5的比例确定讲课人员,与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讲课环节。

  2.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低于1:10的,直接进行讲课。

  3.招聘比例低于1:5,但招聘岗位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由单位申请,经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审核同意,可将比例调整到1:3。若仍未达到,则取消当次考核计划。

  (四)考核时间与地点

  详见《考核通知书》

  (五)成绩计算

  1.按讲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所有报考者讲课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需要先进行笔试的岗位,其成绩只作为能否进入第二轮讲课环节的依据,不计入最终总成绩计算。

  2.所有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果出现考生讲课成绩相同的情况,则采取加试(讲课)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讲课)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六)体检

  1.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3.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医院由单位通知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经研究同意,可按照考核成绩(讲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七)考察

  由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动弃权而产生的空额,经研究同意,可按照考核成绩(讲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人员。

  (八)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南充市人民政府网/市级部门网站(频道):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nanchong.gov.cn/rsj)“人事考试专栏”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排名、拟聘用岗位,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期间因自动弃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进行递补。

  (九)审核确认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个人人事档案、考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报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报送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或因不符合公开考核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按我市有关规定程序报批及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考核当日,考核人员凭考核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考核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报到。上述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二)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根据学科随机排列考生考号;讲课期间采用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考核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

  (三)考核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和影音像设备进入考场。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考场和候考室。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参加讲课环节的考生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接受考核。考生不得向考官和考室工作人员提供本人考核序号以外的任何信息,否则,取消其资格。

  (五)考室内和候考室严禁吸烟。

  (六)每场考试结束的考生,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考生。

  (七)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不得损坏公物。

  (八)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因考生自身对网上信息不及时关注和其它各种原因导致的考生与考核信息不能及时传达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0817-2288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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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四川省南充高级中学公开考核招聘2024届部属公费师范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四川省南充高级中学公开考核招聘2024届部属公费师范生报名表

四川省南充高级中学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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