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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16年下半年教师资格笔试网上报名入口-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2016年下半年教师资格笔试网上报名入口

  从山东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16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6日-9日,笔试时间为11月5日。考生在登录www.ntce.cn完成网上报名后,需等待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需于9月16日前再次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即为报名成功,逾期未在网上缴费者报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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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区2024年上半年第二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本区2024年上半年第二次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北京市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现将大兴区有关教师资格认定事项告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权限

  按照管理权限,大兴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受理范围

  1.具有大兴区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有效期内北京市大兴区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大兴区辖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4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及本辖区户籍的在读专升本学生;

  4.大兴区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4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

  5.持有由大兴区公安局签发、在有效期限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6. 已在本市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居住地在大兴区的港澳台居民;

  7. 驻京部队(大兴区辖区内)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具有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或持有经开区居住证的请选择到经开区认定。经开区常见小区名参考附件4。北京户籍非大兴区的请到户籍所在区认定。)

  (二)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应当具备《教师法》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应学历。

  具体如下: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者是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六)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合格。

  三、工作安排

  1.体检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有效期为半年。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6月24日进行体检的,2024年上半年第二次教师资格认定时有效。申请人自行选择指定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体检机构名单、联系方式以及体检标准详见附件1《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机构名单及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网上报名不用提交体检表,现场确认需要)

  2.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6月14日上午9:00至6月20日下午4:00。

  (2)报名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3)报名入口: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认定报名。确认点选择大兴区。

  3.现场确认

  (1)受理时间:6月26日至28日(6月26日、2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00—5:30,6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

  本次现场确认共计3个工作日。申请人可以当日现场取号或使用微信公众号在线取号,请您提前关注取号数量,合理安排到场时间,避免长时间等待。(微信公众号当日上午7:30分开始在线取号;取号流程:搜索“大兴政务”微信公众号,添加关注,逐步点击“政事约→微信取号→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教师资格证”)。现场取号直接到大厅。

  (2)受理地点: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现场确认通过的申请人领取《教师资格认定受理回执》,并按照回执指定时间查看证书领取事宜。

  四、申请教师资格具体流程

  详见《附件2:申请教师资格流程图》

  五、重要注意事项

  1.申请人填写或上传的各类信息务必要真实准确,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的行政处罚。

  六、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

  (一)身份证

  本人来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申请人本人无法前来现场提交材料的,可以请他人代办,代办人必须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提交委托书(无需提供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代办不能超过5人。委托书样式见附件3。

  (二)照片

  提交本人近期白底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照片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号、申报种类。

  (三)户籍证明、居住证明等

  1.本区户籍人员需提供申请人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提交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本区集体户口的,需提交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原件,提交复印件;

  2.持有本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应提供《北京市居住证》,可使用“京通”小程序,向审核人员动态调取、展示电子居住证;或者提供由公安户籍派出所出具的加盖户口专用章的《北京市居住证确认单》原件,提交复印件。

  3.持有本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住证或在本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本区港澳台居住证原件,提交其复印件。在本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居民应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提交其复印件;台湾居民应提供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提交其复印件。

  4.驻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区部队。

  (四)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表

  提供原件,提交个人信息页、结论页两页的复印件。《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表》由体检机构提供,请联系体检机构获取纸质体检报告。

  (五)学历认定材料

  1.申请人持有2002年之后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但在报名时信息没有比对成功的,应当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 申请人持有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或者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应当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C3座,客服电话:010-67410388)。

  3.申请人持有军队院校学历的,除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第三、第四军医大学和解放军艺术学院外,应当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应当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留学e网通服务大厅,网址:http://zwfw.cscse.edu.cn/)。

  5.申请人持有国外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应当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留学e网通服务大厅,网址:http://zwfw.cscse.edu.cn/)。

  6.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现场办理时应当提交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的“预计毕业时间”已过期则还需要提交由所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如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等)出具的学籍证明(在读证明)。证明中应包含入学时间、是否全日制、学制预计毕业时间等内容;原则上不能由二级学院等教学管理部门开具。

  (六)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比对不成功的,应当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提交复印件。

  (七)2015年之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的任教学科,应当进行预约,并在现场办理时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全部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公章);如成绩单上没有“教育实习”成绩则还应当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公章)。

  (八)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应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可在现场办理期间领取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相关函件。

  七、咨询电话:010-81296347

附件1.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机构名单及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docx

附件2 认定流程.docx

附件3 委托书.doc

附件4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常见小区名单.docx

  大兴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6月12日

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东路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园所简介

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东路幼儿园位于七里河区西津东路493号,创办于1958年,至今已有六十多年的办园历史,是一所全日制七里河区教育局直属公办幼儿园,幼儿园拥有一支“开朗活泼、勇于创新、敢于实践、善于研究、乐于奉献、团结协作、积极进取”具有良好凝聚力的团队。现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拟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岗位教职员工,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本次招聘专任教师岗位数名、后勤人员数名。

幼儿教师

具体要求:

1.热爱幼儿园保教工作,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于奉献,团队意识强。

2.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3.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教育类、艺术类学历酌情)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幼儿园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后勤工作人员

具体要求:

1.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2.年龄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病或其他疾病;

3.有在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应聘人员提交简历、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其它能够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二)面试

幼儿园对应聘人员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发邮件或电话通知相关人员,按要求参加面试。

薪资待遇

按招聘岗位面议。

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提交应聘相关资料,所填写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等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有重大传染性疾病和其它长期病症的。

联系方式

1.邮箱投递

电子邮箱:xjdlyey@163.com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主任 18993299633

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东路幼儿园

2024年6月13日

辽宁鞍山市铁东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 报名公告

根据辽宁教育学院《辽宁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辽教院发〔2024〕50号)及鞍山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铁东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资格种类

户籍地或居住地(暂住证)在铁东区的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由铁东区负责。

风景区、鞍山师范学院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由铁东区负责。

二、认定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在鞍山市铁东区的中国公民及驻鞍现役军人、武警,可以申请各类别教师资格认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三、申请认定人员类别划分

为方便申请人参加资格认定,将申请人员划分为“A、B、C”3个类别:

A类: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的人员。

B类: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往届师范专业毕业,未曾取得过教师资格的人员(简称“往届师范生”)。

C类:自2021年起,纳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类毕业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四、认定条件

(一)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前,尚不具备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 

(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三)纳入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2003年6月15日前取得的普通话证书已作废),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关于普通话测试相关问题,请咨询鞍山市招考办成招部,咨询电话:0412-2663009。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要求,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七)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签署《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签名须用正楷。

其中,有关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核查,内地(大陆)申请人的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

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辽宁省教育厅联系出具。

五、认定工作具体安排

(一)网报时间

1.网上报名第一批次(已取得毕业证人员申报)

6月17日10:00-7月9日16: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对应的报名入口,按提示流程完成网上报名。驻鞍高校在读研究生申请教师资格须以既有学历信息申报。

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申请人用户手册》(见附件1),按要求填报各项信息。

网报时请上传近期本人一寸免冠正面白底证件照(照片大小小于200k,图片为jpg格式,须与体检表和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注意:1.请认真核对个人身份信息的正确性和上传的证件照片、《个人承诺书》签字是否清晰规范,确保无误后提交。

2. 网报后请保持手机联系畅通,在收到教师资格证书之前请勿更换手机号码。

(三)关于应届毕业生在认定报名中学籍同步的问题 

    关于应届毕业生在认定报名中学籍同步的问题,请参照《关于应届毕业生在认定报名中同步学籍应注意的问题》(见附件5)进行操作。

(四)体检

考生报名成功后即可到鞍山或外地的县级(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考生下载使用《辽宁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2),申请其他类别教师资格的考生下载使用《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3)。体检表需正反面打印,《体检表》(含化验单)在现场确认时上交,体检结果只在当次教师资格认定有效。

孕妇免予“胸部透视”项目检查,但应在体检表加附上妊娠证明,并在“胸部透视”项目栏由医师签署妊娠情况;备孕及哺乳期申请人应做“胸部透视”检查,建议听取医生意见,在“申请人注册和报名”时间内妥善安排体检时间或调整到其他批次申请认定。

(五)现场确认

鞍山市铁东区教育局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第二批次)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5日-7月19日,7月11日前将在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tiedong.gov.cn/)发布《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第二批次现场确认公告》,请认真阅读《公告》,按时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需携带材料详见《公告》。

六、资格证书领取

现场确认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请关注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tiedong.gov.cn/),及时了解领取方式。

七、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1.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按规定,同一申请人不得在一年内申请两种以上(含两种)教师资格。

3.申请人要按通知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参加现场审核等环节,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和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又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附件1:申请人用户手册

附件2:辽宁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附件3: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附件4:关于应届毕业生在认定报名中同步学籍应注意的问题

 

                   鞍山市铁东区教育局

                   2024年6月14日

甘肃省金昌市市直教育系统2024年第四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市直教育系统人才队伍结构,决定开展金昌市市直教育系统2024年第四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金昌市市直教育系统2024年第四批引进人才计划共5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金昌市市直教育系统2024年第四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简表》(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二、引进方式

采取公开考核的方式,由市直教育系统2024年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相关用人单位配合,集中开展考核工作。

三、引进范围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应往届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全日制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省级重点师范大学全日制应往届硕士研究生(金昌市第二中学引进岗位放宽至省级重点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全日制应往届本科学历毕业生)。具体各岗位引进范围详见《岗位简表》。

四、引进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二)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表现良好。

(三)热爱教育事业,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学业综合评价优良。

(四)须于考察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条件:本科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6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七)硕士研究生须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取得全日制本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取得多个学历学位的按照主修专业学历报名。硕士研究生要求本科专业与研究生专业大类一致。

(八)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引进:有刑事、治安处罚及失信记录的;在校就读期间受过处分的;未能如期取得相关毕业证书和成绩单的有效证明材料的,或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的;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形的;金昌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金昌市“三支一扶”、进村进社等各类项目人员;各类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和专升本毕业生;其他不适宜引进的情况。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3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认真查阅《公告》,填写《金昌市市直教育系统2024年第四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前,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和引进岗位条件,每位应聘者只允许选择填报1个岗位,具体各岗位引进条件以《岗位简表》为准。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其他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应真实准确。伪造或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时,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推荐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学业课程成绩单、职业资格证明(教师资格证书、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学校免试认定教师资格证明)、《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公费师范生提供)、自荐材料、《报名表》等材料。未就业往届毕业生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书、学业课程成绩单、自荐材料、《报名表》等材料。已就业往届毕业生报名应聘时,还需提供本人工作单位出具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须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硕士研究生须提供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须提供本科阶段、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高校相应学历毕业生可适当放宽教师资格证条件,经考核录用后承诺在试用期1年内考取相应教师资格证,未按时限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将报名相关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压缩文件包(备注姓名+就读院校+专业+应聘岗位)发送至报名邮箱。

3.资格审查。由考核组负责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由考核组通知应聘人员,告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告知本人并说明原因。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同底正面2寸免冠照片2张。成绩核查以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在校学习成绩单(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为准。学业课程成绩综合评价优良及以上的方可进入面试考核环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

(二)面试考核。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由考核小组发放面试通知书,按要求参加面试考核。面试采用查阅相关资料、听取个人陈述、说课、答辩等方式,对应聘人员政治素质、职业能力、专业技能、德才表现、心理素质等进行综合评价。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全场面试平均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为应聘人员最终成绩,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可进行加试。面试成绩在金昌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同一岗位计划引进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可通过核减引进计划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最低不得低于1:2)的方式开展面试考核。考核对象面试成绩低于全场面试人员平均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需要通过核减引进计划、降低开考比例和无竞争性岗位开展面试考核的,应报市委人才办审核。

(三)签订协议。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分应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岗位引进人数1:1的比例,研究确定拟引进对象,拟引进对象与引进单位签订三方协议、补充协议。签订协议时因拟引进对象主动放弃形成的空缺岗位,如有递补对象,须按考核成绩等额递补,本次递补为最终递补。 

(四)体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发布的《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放弃体检资格者和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其引进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阅人事档案及相关工作资料、履历分析、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情况。考察对象需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其他相关材料,不能按时提供考察所需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引进资格。

(六)确定拟引进人选。综合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等情况,提出金昌市市直教育系统2024年第四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拟引进对象建议名单,提交有关会议研究同意后,确定拟引进人选。

(七)公示。拟引进人选确定后,由金昌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发布公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备案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选,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结果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并按有关规定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引进人才待遇落实及优惠政策

(一)编制使用。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全部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含周转编制)管理范围。

(二)工资待遇。引进人才签订合同后,享受本岗位工资、津贴、补贴等所有待遇,执行事业单位现行标准。

(三)生活保障。按照《金昌市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管理办法》,享受人才优惠相关政策。

(四)职称评聘。依据职称评聘相关规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工作满1年、硕士研究生工作满3年、本科生工作满5年的可申请特设岗位,优先申报考核认定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七、纪律和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等部门监督。对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监督电话如下:

市委组织部:0935-12380,8237608,8237627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0935-8230973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甘肃省金昌市教育局(金昌市延安西路118号)

邮政编码:737100

网上报名邮箱:153985056@qq.com

现场报名地点:甘肃省金昌市教育局115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甘肃省金昌市教育局 张老师 0935-8216891  1860945-8038 

金昌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jc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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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昌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甘肃省金昌市市直教育系统2024年第四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简表.xls

2:金昌市市直教育系统2024年第四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xls

山东滨州邹平市教育系统2024年招聘体育教练员公告

为促进邹平市体育事业发展,根据邹平市学校体育发展师资情况,为邹平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体育教练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共3人,详见《2024年邹平市教育系统招聘体育教练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9日以后出生)。

3.应于2024年6月19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对于暂未取得选聘要求相关证书及材料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实行“诚信承诺制”和“容缺报名制”,2024年7月31日前,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毕业生应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海外高校毕业生应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未按期取得相应证书的,取消选聘资格。

4.具有相应资格证书,所学专业符合应聘岗位要求,具备岗位计划表中规定的岗位条件。所需相应资格证书须2024年6月19日前取得。

5.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邹平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采取网上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1日16:00前,凡符合招聘进条件的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zpjyrsg@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并联系邹平市教体局人事股0543-4268073予以确认。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2024年邹平市教育系统招聘体育教练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提交本人签字的扫描件和电子版);

2.本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正面标准证件照;

3.有效期内身份证(提交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彩色扫描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有学部院系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彩色扫描件;

5.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现场审查。

资格初审由邹平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部门审定,审查结果将反馈至应聘人员报名邮箱或电话告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于2024年6月22日8:30-6月23日11:00带近期同底2寸照片2张及其他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邹平市教育和体育局107室进行现场审查并领取准考证。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岗位。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三)考试。

1.面试

面试评议时间:2024年6月29日,地点:邹平市黄山实验小学(邹平市醴泉七路366号),其他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面试包括试讲和动作示范两部分,时间共计15分钟,其中试讲10分钟,动作示范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试讲占40分(面试试讲前备课时间为30分钟),动作示范占60分。

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评议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以内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公布进入笔试范围人员。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面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面试成绩不足70分的不得进入笔试范围。

2.笔试

由邹平市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笔试,笔试考试内容为运动训练及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时间6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分别占60%、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四、考察与体检

考察工作由邹平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进行,根据拟聘岗位要求,采取入职查询、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按照《滨州市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对违法涉罪信息进行查询,考察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审核档案时,如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等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通知为准。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取消资格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在邹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为保持教师队伍的稳定性,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由邹平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

请应聘人员在考试等过程密切关注邹平人才网的有关信息,并保持应聘期间的通讯工具畅通。期间因通讯工具未接通或其他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43-4268073 

 

附件:

1.2024年邹平市教育系统招聘体育教练员岗位表

2.2024年邹平市教育系统招聘体育教练员报名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邹平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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