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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六盘水2016年9月航宇学校教师招聘方案-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六盘水2016年9月航宇学校教师招聘方案

  为认真做好六盘水航宇学校2016年教师招聘考核工作,根据《六盘水航宇学校招聘教师及管理人员公告》及六盘水航宇学校校办[2016]006号文件要求,制定六盘水航宇学校2016年教师补员招聘面试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按岗聘用、优化结构的原则。

  3、实行公开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共2名)

  英语科任老师:2名

  三、聘用待遇

  1、双水初中校区:5000元/月(符合条件可有事业编制或工勤编制);

  2、带薪休假;

  3、五险一金。

  四、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两年以上教育工作经验直接参加面试,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任职资格: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年龄40岁以下,形象气质佳。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相关证书、教师资格证及其他有效资格证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人员;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1、本次计划补充招聘教师2名;

  2、招聘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3、本次招聘不设笔试环节,所有岗位可携带个人简历直接参加面试。

  4、面试时间:

  面试地址: 微信先联系

  市区内可乘坐公交车:2路、3路、14路至终点站下车,前行200米右转即可到达。

  面试联系人:李主任 (面试请直接联系李主任约定面试时间)

  微信:18768695786 QQ:327385320

  六、考试

  (一)笔试

  本次招聘不设笔试环节。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航宇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面试分结构化问题提问、试讲、答辩三步进行,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试讲

  学校将对面试合格者举行试讲,试讲内容为所学专业知识及相应的课本教材知识,试讲对象为航宇学校学生。试讲为课堂教学,要求考生在有限的时间内,教师通过口语、形体语言和各种教学技能与组织形式的展示而进行的教学形式,更要求考生在试讲过程中导入新颖、课堂气氛活跃、知识讲授详细得当,并突出重点、难点、仪态大方得体、板书工整。

  七、体检

  根据最后进入培训的考试人员进行体检,若有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且不予递补。体检在航宇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招聘小组组织体检,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航宇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航宇学校教师考试信息招聘群内另行通知。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航宇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各用人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组由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提出聘用建议或意见。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再次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航宇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不再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人员;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6.报名时虚构或隐瞒个人工作单位、学历资格、政治面貌等相关身份信息获取报名资格的人员。

  7.截止到考察时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对于进入考察阶段的2016届毕业生,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推迟至2016年11月30日,逾期不能提交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视为考察不合格;如若教师资格证还在办理中不影响考察)。

  8.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或经航宇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九、公示

  经面试、试讲、培训、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航宇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航宇学校宣传栏上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异议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 招聘工作接受航宇学校领导、招聘工作小组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航宇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事宜将在航宇学校官方网站及航宇学校教师考试信息招聘群,请考生密切注意航宇学校官方网站、及航宇学校教师考试信息招聘群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因考生未认真阅读招聘公示或未留意航宇学校教师考试信息招聘群内公布的事宜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请考生联系电话保持畅通,以便随时联系。

  十一、咨询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858—2186268(办公室)

  十二:附件

  1.六盘水航宇学校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双水新区水黄公路(两江公园旁)

  2.乘车路线:市区内可乘坐公交车:2路、3路、14路至终点站下车,前行300米右转即可到达。

 贵州省六盘水航宇学校
201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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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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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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