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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市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嘉兴市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转发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16〕1号)精神,2016年度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为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保障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合法化和规范化,现就嘉兴市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请认定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要求。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有教育教学能力,包括: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修学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4.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5.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6.具有嘉兴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嘉兴(需人事档案在嘉兴)。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嘉兴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
二、认定机构
  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属地管理。根据教师资格种类和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权限,申请人应向户籍或工作单位(人事档案)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嘉兴市教育局受理认定本市的“高中”及“中职类”教师资格。为进一步服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嘉兴市教育局增设嘉善、平湖、海盐、海宁、桐乡等五个服务点,服务点设在各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具体负责其属县域内(人事档案或户籍在所属县域内)“高中”及“中职类”国考考生的教师资格认定的受理服务工作。市本级(包括市属、南湖、秀洲、开发区)国考考生继续由嘉兴市教育局直接受理。“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资格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受理认定。
三、认定程序
1.报名
  (1)网上申报: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于10月13日至10月19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申请报名。(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文件精神,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8:30—17:3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请各位申请者妥善安排好时间,不要错过报名。)
  (2)现场确认:10月20日。8:30-11:00和13:30-16:30。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并完成网报者,携带所需材料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未按时进行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确认地点:
  1.  嘉兴教育考试院(受理市属、南湖、秀洲、开发区国考考生):嘉兴市勤俭路975号
  2.  嘉兴市教育局嘉善服务点(受理户籍或人事档案在嘉善的国考考生):嘉善县教育研究培训中心(魏塘街道环北东路555号)
  3.  嘉兴市教育局海盐服务点(受理户籍或人事档案在海盐的国考考生):海盐县教师进修学校(武原镇枣园西路368号)
  4.  嘉兴市教育局平湖服务点(受理户籍或人事档案在平湖的国考考生):平湖市教育局(平湖市当湖街道人民路164号)
  5.  嘉兴市教育局海宁服务点(受理户籍或人事档案在海宁的国考考生):市行政服务中心底楼126、127号窗口(海宁市海洲西路226号)
  6.  嘉兴市教育局桐乡服务点(受理户籍或人事档案在桐乡的国考考生):桐乡市教师进修学校(梧桐街道校场西路199号)
现场确认提交以下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才交流中心)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者网上填报信息后下载,用规定纸张双面打印、签署姓名并贴上照片)。
  (4)《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由工作单位(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鉴定)填写及盖章。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国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学历鉴定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2013年10月以后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网络打印件。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与网报上传的电子照片相同的1寸彩色证件照2张。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交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体检
  (1)经现场确认的申请者,按《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和办法》的要求,由我认定中心和各服务点统一组织体检。
  (2)体检医院和体检具体时间在现场确认时通知。
3.审核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于十一月中旬对申请者作出是否认定结论。
4.领取证书
  申请认定通过者请于十二月份领取证书(领证具体日期及地点将在嘉兴教育网( http://www.jxedu.net.cn)“教育人事”栏〈教师资格〉中另行公告,请及时关注,我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四、注意事项: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点击“网上申报”后,请选择国考报名入口。
  2.网报时必须严格按申报的教师资格种类、正确选择认定省份、认定机构、认定范围及相应的现场确认点。其中,申请认定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请选择“市级认定机构”;申请初中及以下资格者请选择相应的“县级认定机构”。
  3.现场确认点选择:嘉善、平湖、海盐、海宁、桐乡的国考考生请按属地管理的原则选择嘉兴市教育局相关的服务点,其他考生请选择嘉兴教育考试院。
  4.严格按要求上传照片(照片要求申请人近3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头饰,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建议到照相馆进行数码拍照并储存)。
  5.填报信息必须准确, 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申请人自负。
  6.下载打印材料要求:《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按要求正反面打印),签署姓名。《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由工作单位(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鉴定)填写及盖有公章。《体检表》一份,既往病史处签名,贴上与网报上传的电子照片同底的彩色证件照。
  7.申请人必须在规定的网报日期内登录全国教师资格网填报申请信息。网报后必须在规定日期到指定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8.申请人员需在现场确认后,再集中进行体检。体检须知现场确认时领取。体检结果由体检医院直接反馈给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并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归档保存,不退回本人。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9.材料不全或逾期者不予办理。
  10.申请人可适时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申请状态,其中“审核通过已编号”表示申请者具备所申请的教师资格。
附嘉兴市各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认定机构 联系电话 认定资格种类
嘉兴市教育局 83850516  82805091 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
南湖区教育局 83927752 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
秀洲区教育局 82720268  82726131 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
嘉善县教育局 84125280 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
平湖市教育局 85236349  85236021 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
海盐县教育局 86027037 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
海宁市教育局 87010626  87229946 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
桐乡市教育局 89382386  88115379 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
嘉兴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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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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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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