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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岸区2016年专业教学助理招聘面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武汉市江岸区2016年专业教学助理招聘面试公告

    根据《武汉市江岸区2016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专项招聘职教专业教学助理公告》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报名参加本次专项招聘且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于2016年11月16日至11月17日在江岸教育信息网公告栏公布。
二、面试通知书发放工作
11月18日(周五)上午8:40至10:30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持身份证、一张二寸登记照片到江岸区教育局十楼会议室领取《面试通知书》和面试说课环节所用的指定教材。
三、面试时间、地点及形式
面试由说课、专家提问、专业技能操作测试三个环节组成,实行集中组织的方式。
1、面试地点:武汉市财贸学校(江岸区后湖兴业路162号)。
2、面试时间:2016年11月20日(周日)上午7:30。
3、面试形式:首先进行说课(30分钟备课、15分钟说课),说课完毕后现场进行专家提问(5分钟),同一岗位所有面试人员以上2个环节均完成后,再集中进行专业技能操作测试(40分钟)。
四、面试程序
1、11月20日(周日)上午7:30前,应聘人员携带个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规定教材(无字迹)及必要文具准时到面试说课侯考室报到。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将手机及其他通讯工具主动关机并封装后统一上交给指定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待整场面试工作结束后应聘人员到报分点领取。集中收取通讯工具后至整场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前,如发现应聘人员使用手机及其他通讯工具的,均视作违纪处理,当场取消面试资格。
报到时请主动出示个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陪同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考点;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作自动弃权。
2、7:40应聘人员按岗位抽签确定面试序号。抽完签后立即在自己的签条上写好姓名和身份证号,按照顺序迅速将自己的签号及姓名报给抽签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并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统一佩戴报考岗位签号标贴。
备课前应聘人员必须在候考室集中候考,不能随意进出,不得大声喧哗。
3、8:05各岗位1号应聘人员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到备课室做说课环节备课准备。进入备课室前,考生应主动出示报考岗位签号和规定教材(无字迹)以便工作人员核验;并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核验说课题本的密封情况。
8:10各岗位1号应聘人员开始备课,备课时间30分钟。
8:30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各岗位应聘人员按面试岗位签号间隔20分钟依次进入备课室,备课时间30分钟。
应聘人员须携带规定教材(无字迹)及必要文具进入备课室,备课室提供备课专用纸。考生不得携带任何教学参考资料进入备课室。备课完毕进入面试说课考室时可携带考方提供的备课纸和规定教材,面试结束后立即将备课纸归还给面试考室内的工作人员。
备课前应聘人员必须在候考室集中,不能随意进出,不得大声喧哗。
4、8:40各岗位1号应聘人员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相应面试说课考室进行说课。
5、进入说课考室应聘人员先报告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介绍本人姓名及可能影响考官公正评价的其他信息;然后进行15分钟的说课;说课完毕后,现场进行专家提问(5分钟)。
6、说课和专家提问两个环节完毕后,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到专业技能测试候考室候考。
7、每一岗位所有应聘人员说课和专家提问环节全部完毕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集中进行该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
    8、应聘人员专业技能测试完毕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到指定地点(报分点)等候面试总成绩。
    9、报分点工作人员经对侯分考生的身份核验无误后,对其面试总成绩进行当面报分,并请其书面签字确认。
    10、由工作人员在公示牌上进行面试总成绩登记公示。
11、获知自己的面试总成绩并签收手机后,考生应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立即离开考点,不得滞留。
五、考生面试总成绩的计算
面试总成绩 = 说课成绩+专家提问成绩+专业技能操作测试成绩。
说课环节满分40分,专家提问环节满分20分,专业技能操作测试环节满分40分。
面试总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各环节成绩计算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的方法得出。
六、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应于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熟悉并掌握考试安排和考试纪律。
2、对考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签到或未携带规定证件及资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应聘人员应自觉接受面试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检查,服从面试工作的管理。违反面试纪律要求,扰乱正常工作秩序,不听劝告、情节严重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应服从区教育局统一工作安排,否则不予录用。
5、请提前查询和确认考点位置、交通路线及考试期间天气状况,确保考试当天安全抵达考点。
6、面试结束后,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畅通,以便招聘单位及时联系沟通。
7、在招聘工作中出现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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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岸区2016年专业教学助理招聘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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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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