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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开州区教育事业单位2017年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重庆开州区教育事业单位2017年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教师队伍,优化人员结构,促进全区教育均衡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1〕327号)和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重庆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德才兼备原则,采取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专业技术人员80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开州区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其中:对《岗位一览表》中的专业条件要求,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8月修订版)》(见附件7)执行。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考:
  1.具有中国国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大政方针;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在高校期间及高校毕业后未受过处分或刑事处罚。
  2.学业成绩优秀,品学兼优;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综合素质能力强,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3.按照体检标准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仪态端庄,语言清晰,思维敏捷。
  4.学历学位、专业和其它条件等均符合《简章》和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
  5.在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应已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6.报考时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的前一日)。
  7.自愿聘用后在开州区教育系统服务满6年及以上,否则解除聘用合同,考生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以下人员不属本次公开考核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留校察看等学校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与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开州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满一年及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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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考生对照本《简章》和《岗位一览表》的报考条件要求,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不得同时报考2个及以上的招聘岗位。考生按照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报名时,考生本人须在《开州区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的“诚信承诺”上签字,实行诚信报考;若考生以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方式骗取报考资格,以及具有其他经认定为违规违纪报考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开州区机关事业单位。
  1.报名方式。考生可选择网络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中的一种方式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1)对选择网络报名的,考生须在网络报名时限内,将《报名表》电子版传到指定电子QQ邮箱初审;经初审合格的,由开州区教委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开州区教委人事科,提供现场报名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报名资格现场集中审核。(2)对选择现场报名的,考生提供现场报名所需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
  2.报名时间。(1)网络报名时间:从本简章发布之日开始,至2016年11月23日下午17:00结束(网络报名电子QQ邮箱:641891688@.qq.com;联系人:廖百纯,联系电话:023-52218021)。(2)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4 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逾期不再接收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
  3.现场报名地点。西南大学【具体地点于现场报名开始前在开州区教育城域网(http://www.kxedu.gov.cn)上公布】。
  4.现场报名资料。现场报名考生在现场报名时、网络报名考生在现场报名资格集中审查时,均须提供以下资料:(1)本人填写完整的《报名表》;(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装订成册的个人自荐材料(一式两份);(4)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5)报名所需的其他资料和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特别提示的是:2017年应届毕业生暂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但必须提供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加盖鲜章的在校学科成绩表原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籍证明原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见附件3);2017年应届免费师范生还须提供免费师范生的佐证资料原件;开州区以外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均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见附件4);非2017年应届硕士学历及以上研究生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在“学信网”“学位网”上下载打印的学历学位证明,非2017年应届师范类硕士学历及以上研究生还须同时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对现场报名人员的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网络报名人员的现场资格集中审查,实行落实责任到人,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报名资格验证人员、审核人员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后,在相关验证材料上签字确认,并在《报名表》上注明审核结果和签名。
  之后先由招聘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资格审查后签字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再由开州区教委审核后,将报名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提交由开州区人力社保局、开州区教委、开州区纪委组成的报名资格复审小组进行报名资格复核。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考生报考资格,并由开州区纪委质询报名审核工作人员原因;复审合格的,由复审小组在《报名表》上注明审核结果并签名。
  现场报名资格审核于2016年11月24日在现场报名处进行;网络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格现场集中审核于2016年11月25日进行,其审核地点由开州区教委另行通知。
  (三)开考比例。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递减该岗位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的本次招聘。取消岗位招聘的原报考人员可在2016年11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不再改报。对未达开考比例的特殊岗位和急需紧缺岗位,经报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四)领取《准考证》。由开州区教委通知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本人,于2016年11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持与报名时相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的,责任考生自负。
  (五)考核测试
  考核测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若同一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超过10人,则采取“先笔试、再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测试,其笔试方案再另行制定和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面试工作由开州区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开州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开州区教委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为:2016年11月27日;面试地点:由开州区教委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到达面试场地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下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对因降低开考比例未形成竞争的招聘岗位,在开州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须由开州区人力社保局、开州区教委、招聘单位组成的考核小组的2/3以上成员表决同意,方可确定为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建筑专业教师”岗位的面试方式为现场设计测试,其面试时间为120分钟;其他招聘岗位的面试方式为现场讲课,其面试准备时间为30分钟,现场讲课时间为10分钟,考生在面试准备开始时现场随机抽签确定面试讲课内容;同时音乐、舞蹈、体育、信息技术、财会等学科还需现场进行专业技能展示。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和情绪控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应聘者的适岗能力等。面试时,考生须使用普通话。
  面试工作严格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1〕327号)执行。面试考官可就与面试有关内容向考生现场提问,但提问内容不得涉及影响公正公平招聘的考生个人信息,考生回答情况可作为面试评分内容之一。
  面试计分采用“体操计分法”,即:去掉该面试组考官评出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出保留得分的平均分,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字确认、次日在开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开州区教育城域网上公示。
  (五)体检
  体检由开州区教委会同开州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开州区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根据岗位的招聘指标,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则依次按学历高低、获奖层次高低、获奖次数多少确定体检人选;若仍相同,则组织一次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和重庆市关于录用普通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和操作程序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随机抽签确定在重庆市公务员录用综合性定点体检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和体检集中地点另行通知。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对可申请复检一次且未合格的体检项目,可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并确定为体检不合格。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环节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而出现的缺额,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后,可按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按照实行“谁考察、谁签字、谁负责”,原则上坚持实地考察。考察由开州区教委会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工作业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统一考察,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时,须书面征求纪检监察、公安、计生等执纪执法部门的意见,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精神,考察时考察人员须认真查阅被考察人员档案,重点审查高校学籍档案和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学位)、专业、经历、身份等。考察组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结束后,开州区人力社保局对所提供的考察和报名资格条件复查情况进行复核。考察和报名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而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cqhrss.gov.cn)、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kxhrss.gov.cn)、开州区教育城域网(http://www.kxedu.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聘用岗位、考核总成绩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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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开州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审批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聘用关系。
  同时拟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协议书》,按照简章规定确定拟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明确拟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违约行为及违约责任等事项。
  拟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或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报考岗位对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的,取消正式聘用资格。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的人员,按照国家和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相关政策规定确定其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拟聘人员为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在试用期满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并在考察时一并审核验证,否则不予聘用。
  被聘用人员须在开州区教育系统至少服务满6年(含试用期),才能申请向区外流动。未满规定服务期的,解除人事聘用关系,并由考生承担违约责任,且6年内不得再报考开州区机关事业单位。
  除本《简章》规定环节可进行缺额递补外,其他环节一律不予递补。
六、纪律要求
  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之一。本次公开考核招聘由区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招聘单位不得自行其事,不得分散实施,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推进。自觉遵守招聘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2.招聘的其他有关事宜在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kxhrss.gov.cn)、开州区教育城域网(http://www.kxedu.gov.cn)上公示和发布,请考生届时自行查询。
  3.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所提供的通讯号码全天24小时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本《简章》由开州区人力社保局、开州区教委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12388(开州区纪委)
  咨询电话:023-52218021(开州区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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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州区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2.开州区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开州区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证明
5.开州区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准考证
6.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8月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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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开州区教育事业单位2017年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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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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